购房、验房谨防受骗

发表于2004-09-30     3274人浏览     3人跟帖     总热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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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4-09-30   |  只看该作者      

204条补充条款应对购房陷阱
  
-第1部分合同背景
  第1条、销售广告:买受人根据出卖人于_年_月_日刊登在____报第_版的广告,于出卖人取得联系,就购买住宅一事进行协商;本合同就双方可以预见的条款进行约定,在双方无法在相关细节有所说明时,则出卖人提供或发布的广告及宣传品应当作为证据。

  第2条、合同原则:出卖、买受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住宅一事达成本合同。
  第3条、合同定义:合同中所称“本合同”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
  第4条、合同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本合同所指住宅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住宅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住宅获得利润,或者其他可以利用此住宅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
  第5条、合同标的:合同中所称“住宅”或“本住宅”系指目前出卖、买受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住宅。
  第6条、住宅地址:此住宅位于北京市__区,目前施工进度情况参照照片。
  第7条、项目许可:
  第8条、批准部门:本项目由北京市已经批准立项,项目的批准文号:
  第9条、土地权利:本宗土地原所有权人为:______,原土地使用权人为:__,土地使用权证:______,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土地使用性质为:______。
  第10条、规划情况:用地规划批准部门为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______,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____。
  第11条、销售许可:房屋销售许可部门为:____,房屋销售许可证:_____。
  第12条、施工情况:施工许可部门:____,开工证:____。
  第13条、建设情况:总设计单位:____,建筑师姓名:____,注册建筑师号码:____,总施工单位:____,总监理单位:____。
  第14条、住宅标准:适用____。
  第15条、住宅验收:由____负责验收。
  第16条、质量评价:由____负责进行质量评价。
  -第2部分套内空间
  第17条、住宅户型:
  第18条、平面图:
  第19条、立面图:
  第20条、起居室尺寸:
  第21条、书房尺寸:
  第22条、卧室尺寸:
  第23条、卫生间尺寸:
  第24条、厨房尺寸:
  第25条、阳台尺寸:
  第26条、过道尺寸:
  第27条、技术经济指标:
  第28条、层高:
  第29条、室内净高:
  第30条、贮藏空间:
  第31条、套内楼梯:
  第32条、门窗:
  -第3部分住宅质量
  第33条、沉降情况:出卖人保证房屋的沉降情况优于政府颁布的最高要求。
  第34条、平直度: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否则出卖人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35条、墙体裂缝:住宅内部无任何裂缝;如果双方无法对是否是裂缝进行确定的,由出卖人申请有关机构就此问题进行评价;如果买受人仍有不同意见,则双方从楼内业主中随机选择5人,由这5人确定是否属于裂缝。
  第36条、设计质量:住宅设计质量不应低于政府有关机构颁布的设计最高标准,如果无法达到此等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7条、质量证明: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证明其质量的申报手续及质量评价报告;当买受人对此报告提供异议时,出卖人应当证明这种异议不成立。
  第38条、质量评价:出卖人在交付住宅前应当提供质量评价报告;买受人有权查验与住宅质量相关的全部文件,有权委托相关机构对住宅质量进行评价,否则不视为交房。
  -第4部分公摊面积
  第39条、公摊内容:出卖人应当在说明公摊面积的内容与尺寸,根据目前的情况,公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配电室:
  (2)公共楼梯:
  (3)电梯间:
  (4)泵房:
  第40条、面积尺寸:房屋的公摊部分、面积及细节尺寸应当说明。
  第41条、面积核实:买受人有权对任何一个尺寸进行核实,此等核实无需复杂的测量工具,仅凭于任意一个市场上购买的米尺即可进行测量。
  第42条、通知到场:当买受人对公共面积进行测量时,如果发现出卖人提供的尺寸与事实不符,则应当通知买受人到场进行共同测量,此等通知可以通过电话、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买受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出卖人不到场的,有两人以上证明,买受人即可进行测量。
  第43条、违约条件:买受人对其中一个尺寸的测量结果,与出卖人提供的图纸不符,则视为出卖人提供的公摊面积不合法,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公摊面积的费用。
  第44条、违约责任:当出现上述违约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3日内双倍退还公摊面积的价款,不能退回的,则应当每天支付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5部分住宅面积
  第45条、公用部分建筑面积:
  A、各公用部分名称:
  B、各公用部分面积:
  第46条、专用部分建筑面积:
  A、阳台建筑面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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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时,你应该注意什么?
■《甲方乙方》中有一句经典台词:“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幸福的,而没有房子的婚姻则更不幸福”,房子似乎是婚姻之外的第二件大事了,辛辛苦苦地排队等到了号,眼见他挖地基,眼见他砌主体,眼见他做装修,眼见他楼盖好了。终于到了收房验房的日子了,早知道激动总是难免的,然而,房之一字,牵涉甚广,程序繁复,细节众多,难免让人无所适从。本期侃房词典,我们特意与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专业人士一同跟您细说一下收房验房的过程中该注重的一些细节。

买房置业是人生的大事,购房者付出的是多年的积蓄,买房的任何一个步骤都要精心考虑,万不能轻易作决定。经过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多方考察、多次的电话、上门咨询以及以后的有关合同的谈判,搞清楚该交的款项和各种费用了,办理入住前,还有一项不容忽视的步骤,就是房屋的验收工作。
开发商向购房者寄发《入住通知书》或通知购房者到约定地点领取该通知书,此时,购房者最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购房者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购房者同意交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那么,购房者在进行房屋验收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
房屋的验收工作分四个部分:
1.看开发商是否具备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
购房者按约前往验收交接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逐项检验有关证明文件。当然,这些文件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一般来说,房屋交付时,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出示《房屋竣工验收证明书》、《入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合同约定产权交房时,还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大产证”。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趋势,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2.验收房屋质量,
验收前可向开发商索阅《建设工程质量核验证明书》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仔细查看房屋地面和顶上有无裂缝,没有裂缝最好,如有裂缝,要看是什么样的裂缝。一般来说,与房间横梁平行的裂缝,虽属质量问题,但基本不存在危险,修补后不会妨碍使用。若裂缝与墙角呈45度斜角或与横梁垂直,说明该房屋沉降严重,存在结构性质量问题。看房屋的外墙墙体是否有裂缝,若有裂缝也属严重的质量问题。看承重墙是否有裂缝,若裂缝贯穿整个墙面且穿到背后,表示该房存在危险隐患,对这类房屋,购买者一定不能抱侥幸心理。
第二、检查墙面、地面是否光洁、平整等问题;对于已做过粗装修交房的居室,检查墙面是否平整,不能有很明显的起伏;地面应光洁,不能起砂。检查墙面有无石灰“爆点”。若石灰没有经过足够的时间熟化或水泥中所渗的泥沙过多或搅拌不均,用铁器敲打“爆点”时,就会发现大面积的疏松、脱落等质量问题。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公共供水是否正常,水质是否达到饮用水标准,是否经过特殊净化处理(如果售房合同有承诺),是否24小时供应热水(如果事前有书面承诺)。多层住宅不宜采用水箱供水方式,而应采用地压式供水。高层住宅的钢筋混凝土水箱内壁应铺白瓷砖。
公共供电是否正常,有无双路供电,是否会出现限电时间,电压是否稳定,电表系统工作是否正常,电表有无超数。
供气的种类(煤气、天然气、液化气)和方式(管道、罐装),供气容量大小,管道、计量是否正常,气表有无抄数记录。
上水、下水管道、门阀材质如何,大小开关是否正常;卫生间、厨房上、下水是否通畅;用电线路是否合理、安全、方便,开关、灯座、插座是否正常通电,灯具安装是否牢靠,能否正常使用。
电话线、电脑网络线、闭路电视线、卫星天线是否到户,接插口是否预留,分布是否合理,每套有无对讲设备。
第四、检查厨房、卫生间渗漏、排水、通风等问题;卫生间面积、尺寸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卫生设备的品牌、规格、件数是否与合同相符;上水、排水是否通畅;是否有裂痕、渗水现象;地面是否防滑;开窗的通风采光效果如何,如无窗,是否有排气扇;是否有装修,如无装修,各种管线是否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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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种情况可拒绝收楼

  批量开发的期房难免会有一些瑕疵,因此业主要以平常心收楼,不宜一味强求。如果在这种心态下,还是碰到“不能忍受”的问题,就应该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的规定,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并可要求解除原购房合同退还房款及利息,相关违约赔偿责任应由发展商承担。
  情况一: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三书一证一表”的楼房,买家可以不收楼。
  情况二: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时间超过90天)、又未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买受者的。
  情况三: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情况四:开发商经批准改变房屋结构未经买家认可的。
  情况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
  情况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并依照有关规定经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实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发表于2004-09-30   |  只看该作者      

购房十大“经典”骗招 你可不能中“招”
一、广告欺诈眼花缭乱
【表现】虚假广告常见情形:一是模糊时间。即广告中不标明销售价格的有效期限。二是模糊数字。当具体涉及面积的时候,往往不标明是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三是模糊图片。在许多广告中都会配发一些图片以增加直接的视觉效果。四是模糊出处。即广告中没有刊登预售销售许可证号,甚至都没有开发企业的名称。六是模糊规定。广告中不可以使用“第一”、“首个”、“最”等等这样的极端形容词语,也不可以主观预测,但许多地产广告却出现一些明示或者隐含房屋升值、保值的内容,而且出现极端形容词。七是模糊规划。把政府规划中不可能或还没有实现的文化、教育、科研、绿化、交通、环保等项目,当做与自身房地产相联系的组成部分进行宣传。
类似花招宣传还包括:美轮美奂样板间 花言巧语假承诺 巧舌如簧卖次品 爱不释手精美售楼书...
【应对】要想避免虚假广告的陷阱,购房者应注意下列几点:
1.不要被宣传的华丽外表迷惑,自己或委托亲友现场考察,核实其内容。2.仔细观察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同使用的设计图,与广告的内容相对比是否相符。若广告中称小区有200平方米的自选商场,购房者就从设计图上找,若有,才可能是真实的。3.认真研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内容。在签订《房地产认购书》和支付定金前,可以要求提供空白预售合同书,以核实广告内容是否包含在内。4.不要忙于作决定,给自己足够的冷静时间。
1996年12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规定:广告应载明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书号,应当清楚表示实际的销售价及其有效期,应以该房地产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房地产广告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不得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含有装饰内容。
二、内部认购空手套白狼
【表现】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人士。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法律保障。
【应对】 既然购房者明白了内部认购是不合法的变相销售,那么最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至于想买低价房的人士或投资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名牌大型楼盘,相对安全一些。
三、配套设备设施--屋里门外风光不见了
【表现】发展商常常吹嘘自己的楼盘环境如何优美、配套设施如何完善,但是这些又都没有写在合同上。到了交楼的时候,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有些号称“精装修”的房子住进去却满不是那么回事儿,没住几天不是地板翘了,墙面裂了,就是设备坏了,找到这些“名牌”厂家一检查,全是假冒伪劣,找开发商理论费神费力难有结果。
【应对】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麻烦就多了。在落订之前先到规划部门去查询一下,那才真是眼见为实。
业主如果确定购买精装修房,可以按下述过程作一个简单的验收:
看地板有无明显的缝隙和不平整,地板与踢脚板接合部是否密合;涂料(墙面)应表面平整,阴阳角平直,黏结牢固,不可有裂纹、刷纹。用手按门窗套不应有空洞和软弹的感觉,直角接合部严密,表面光洁。用一个金属小锤轻轻敲打墙地砖的四角与中间,不应有空洞的声音。在水槽放满水并一次放空,检查各接合部,不应有渗漏现象。下水管道不可使用塑料软管。卫浴进出水流畅,坐便器放水应有“咕咚”声音,坐便器与地面应有膨胀螺栓固定并用硅酮胶密封(不得用水泥密封)。
验房时如果发现了“假冒”证据,一定保存好,向开发商讨说法。
四、合同玩文字游戏 补充协议暗藏玄机
【表现】有些房产商,在自制协议文本或在合同文本上做文字游戏,规避法律,诱使消费者吃亏。如:有的随意使用“定金”、“订金”、“临时预定金”、“预订金”和“意向金”混淆概念;有的随意解释“不可抗力”的概念;有的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
不少开发商在合同后面再附一份《补充协议》,如有的《补充协议》规定,“若开发商延期交楼,则按业主已交房价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违约金赔偿总额以房款5%为限,如发展商仍不能交楼,业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这种约定非常不合理。
【应对】遇到这种没有商量余地的条款最好就不要签了。在某种程度上,补充条款约定的事项比房屋购销合同里约定的还重要,因为补充条款是根据房产具体情况来约定的,所以签补充条款时应提高警惕。
另外,购房者签订合同时,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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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楼的要点。
  免除收楼伤痛 从签合同开始
  为避免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在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将风险控制在前期。
  签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包括收楼时间,收楼程序(如先验楼,无异议后再收等);验楼时从配套设施到房内各项交付物指标的具体详细验收标准(面积、地面、体墙、厨厕等等),最好附上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并在合同中注明以其为准。同时注明收楼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最妥当的做法是请上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免除收楼时的麻烦。
  切记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
  业主一旦签了有关文件,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因此,专家提醒,收楼前千万记住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你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楼。但时下不少发展商交楼时,大多未能出具完整的文件,若买家确实想收楼的,验收过《住宅质量保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永久水电、消防、电梯使用等单项验收合格证书后,确保具备居住条件的,亦可收楼。
  先验房后收楼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广州市各大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楼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货不对板,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负责任的发展商会积极善后,无良的则会实施“拖字诀”,让买家劳心劳力,这对买家来说是不公平的。
  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合同已成事实,则可采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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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陷阱:怎一个“绝”字了得!
商品房相对其他商品的最大特征就是期房销售,也正是因为产品不是现成的,导致可设陷阱的空间很大,让人防不胜防。购房者要顺利买到放心房,就需要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猪八戒的灵敏嗅觉、唐僧的通天灵性,还要有一套绝伦无比的防陷绝招。
  第一大陷阱就是“只准结婚,不准离婚,将爱情进行到底”。落不落订,主动权在你置业者的手中,落了订,你就不得不订预售契约,订了预售契约,你就不能不交购房款。反
正从落订那天起,你就娶定了那套房子――――哪怕它一而再再而三推迟“婚期”,哪怕它“花容月貌”变“残花败柳”。笔者采访中了解到,置业者关于这方面的官司差不多遇打必输。所以购房者一定要特别珍惜落订的权利。对付这一陷阱的绝招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所谓“青山”又分为“小青山”(《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大青山”(现楼),怎样才可以放松呢?现楼容易理解,为什么见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可以放松呢?按现行规定,发展商要想拿到预售许可证,必须先把房子做到一定程度,再和银行签定协议,从而使其售房资金受到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二大陷阱就是“天上掉下一个林妹妹”。比如“购房送全屋豪华装修”、“送全屋高级家私”“购房返租”等这一个个貌比西施的“林妹妹”让人想入非非,占有欲强烈,买房“色心”大动。不过千万不要高兴过早,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不用说秀色可餐,兼得“美人”归。有时只是画饼充饥,望梅止渴。如“购房返租”,它建立在一系列假设的基础上――――如果房子能租得出去,如果租金很高……只要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这个天上掉下的“林妹妹”就会摔得支离破碎。这令人不由想起网络作家痞子蔡《第一次亲密接触》里的经典名句: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我有一千万吗?没有。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不知发展商是否向痞子蔡学了一手?不过对置业者来说,不管发展商是学了一手还是学了二手,都不是主要问题,问题关键在于如何对付防范这一“美人计”,而不致使自己色财两空?不才班门弄斧,抛砖引玉向各位置者进言,置业者要“不以物喜,不以自己悲”、眼不馋,心不贪。明白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分钱一分货,该是自己的要尽力争取,只要抱着这种心态,“美人计”难有市场。
  第三大陷阱就是“连哄带骗、挟天子以令诸侯”。“天子”是指“补充协议”(发展商与购房者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的副产品),这个“天子”是发展商单方面拟就,只对发展商一方有利。许多置业者不知其所以然,“蒙查查”地就签了,待“东窗事发”才喊爹喊娘,大呼上当。应招妙方是反客为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既然发展商要你一心一意“将爱情进行到底”,那你就“只要合法妻子,不要非法二奶”。只认准格式契约(国家主管机关制定),非格式契约不签。
  第四大陷阱就是“偷梁换柱、上屋抽梯,摆空城计”。为了促销,发展商常常吹嘘自己的楼盘环境是如何小桥流水,如何天人合一,配套是如何齐备,如何让人流连忘返,反正发展商绝对不会脸红心跳,比之摆空城计的高手――――诸葛亮的心理素质,简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可是现实不是那么一回事――――到了交楼时,让人不由感慨世事之无常,承诺之缥缈。但是这些又不写在合同里面,没有法律效力。有时候,盖房之时,你确实看到大片绿茵草地,等你住进去后,才发现窗外的景观变成了工地。于是你终于论证一个道理:眼见为虚的事在世上也并不少见。那么又有什么样的杀手锏让购房者眼见为实呢?区区不才,但还是斗胆献上一言,落订之前不妨先到规划部门去查询核实,那才是眼见为实。
  第五大陷阱就是“先声夺人,走为上计――――夹生饭煮了喂你吃”。发展商的房子看上去是盖好了,但质量可能很不怎么样,可能通不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但为了掩盖丑陋尽快销售,发展商就会火速发出收楼通知书催你收楼,同时还大言不惭宣称:提前几个月竣工。按有关规定,“房地产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无异是一锅夹生饭。但是根据契约自由、意见自治的原则,你收了楼,就视为对该楼质量的认可。对付发展商这一伎俩的绝招是“隔岸观火――――不见体检证不办结婚证”,只有这样才避免断子绝孙的隐患和羞见列位祖宗的尴尬,才不至于让爹娘牵肠挂肚。在收楼之前,先要发展商出示该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文件(一般包括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证件齐全了,你再收楼进入洞房不迟。
  第六大陷阱就是“混水摸鱼――――趁黑推你入洞房”。发展商往往先让你在收楼的文件上签好字,再给你一张纸条,叫你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当你进得房间,才发现玻璃门有裂痕,电线不翼而飞,你找物业管理处,他叫你找发展商,你找发展商,他说已不关他的事,自己被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处耍太极,玩得团团乱转。为了避免这种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的头晕脑胀,你的唯一选择是“先相亲再迎亲”。也就是说,签收楼文件之前,先揭开“新娘”的红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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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收好楼 开心住新屋
  第一步:接到收楼通知单
  按合同约定,发展商会在收楼前十几天通过挂号信将收楼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收楼时间及须准备带齐的资料。
  留意收楼时限―――发展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收楼通知书一般以挂号信方式寄出,负责任的发展商会在收楼通知寄出时另以电话方式通知购房者,也有发展商并不管你有没有收到。
  应对措施:购房者在购房时切记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容易接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楼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发展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有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步:做足准备工夫
  收楼前的准备宜细不宜漏。首先应看清发展商约定的收楼时间,确定具体收楼日期。然后是要找出购房合同,仔细研究合同中的交楼约定,充分了解哪些标的物是发展商必须交付的,买家权益有哪些;其次,准备各种相关资料,包括申办产权证需要的原购房合同(契约),各期还款单据(发票或用于换发票的收据),如属按揭购房的要带上银行贷款合同,还有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常住人员照片、收楼通知书等等;最后,当然要找有经验的收楼专家做伴。附带要准备的还有软尺、小锤等收楼工具,以及饮料与点心,以备收楼时有能量补充。切记,女士们在收楼当天千万别穿高跟鞋与窄裙子。
  第三步:查证
  按要求发展商应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再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房间功能分区及标的物详列各项验收内容,如客厅楼板、阳台地面等等)与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
  留意证件不齐就交楼――根据国务院1998年7月20日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承担责任。”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购房者收楼前千万记住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楼。但是,“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是时下不少楼盘的通常做法,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没有相应的证书。
  应对措施:面对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楼,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楼,也要在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第四步:验楼细节不放过
  查验完各种证件后,收楼的关键时刻验楼正式开始,先是需缴交身份证复印件、收楼通知书,领取房屋钥匙,然后由卖家接待人员(开发商代表或物管公司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留意先签文件后验楼―――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楼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开发商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方法,开发商的主动性更大。
  应对措施: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将先验房再收楼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不收楼。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增加自我保护力度。
  留意疲劳战―――收楼时要办的手续很多,如换发票、填表、交费、入住登记等等,不少业主东奔西跑排了这队排那队,未进自家门已筋疲力尽,更没精力验楼、或无心就房屋问题与发展商沟通。
  应对措施:收楼现场的人山人海并不可怕,建议采取“人多好办事”战术,请来多位老友、亲戚帮忙,大家分头排队,验楼时分工合作,各人负责一部分,能发现更多问题。
  留意灰尘满积――清洁明净一般较讨好人,大多数发展商交楼时都会提前将屋内打扫干净。但也有楼盘例外,在地板、窗台等地方留下一层土。可别小看这层土,往往裂缝、漏水渍、砖面不齐等等问题就藏在这层土底下。
  应对措施:扫去土,或往地面冲水,一方面可冲去泥层,看清地板质量,另一方面也可测测地板的水平状态及排水情况。
  第五步:验楼结果在录
  验完楼后,买家应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同时将水表、电表底数抄在指定表格(一般附在《验房交接表》中);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书面依据,如发展商未准备有关表格,买家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根据买家意见,

 发表于2004-09-30   |  只看该作者      

专家谈验房
商品房质量是当前投诉较多的纠纷。为帮助消费者顺利收楼,给大家讲讲收房的要点。
  免除收房伤痛从签合同开始
  为避免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建议消费者在买房时选择资信良好的开发商,将风险控制在前期。
  签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包括收楼时间,收楼程序(如先验楼,无异议后再收等);验楼时从配套设施到房内各项交付物指标的具体详细验收标准(面积、地面、厨厕等等),最好附上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并在合同中注明以其为准。同时注明收楼时原开发商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都可成为房屋结构验收标准。最妥当的做法是请上一位有经验的律师,分析购房合同中有无标注不明或易成歧义的条款陷阱,免除收楼时的麻烦。
  切记查看“三书一证一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
  业主一旦签了有关文件,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因此,专家提醒,收楼前千万记住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你才能签署人住单,收楼。但时下不少发展商交楼时,大多未能出具完整的文件,若买家确实想收楼的,验收过《住宅质量保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永久水电、消防、电梯使用等单项验收合格证书后,确保具备居住条件的,亦可收楼。
  先验房后收楼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楼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货不对板,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负责任的发展商会积极善后,无良的则会实施“拖字诀”,让买家劳心劳力,这对买家来说是不公平的。
  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合同已成事实,则可采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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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有用的贴,怎么就没有人加分?强烈建议加分!!!!!

zhaoh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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