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费是不可竞争性费用。 这个是当地政府及建筑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取的费用,而且费率统一。 但是看来每个省的是不一样的。 |
每个省份都不同,辽宁省规费取费如下: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辽建价发[2008]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 根据辽建发[2007]87号文件精神,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从2008年3月1日正式执行。为了配合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贯彻执行,现将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市造价管理部门在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核定时,施工企业上报的资料及市造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方法,仍按照《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辽建发 [2006]30号)的规定执行。 二、《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第六条二款,“在工程招标投标中编制标底或拦标价时,规费应按规费标准的上限计取。”现将规费标准的上限进行调整,在编制标底或拦标价时,按下表的规定执行。 规 费 标 准 序号 规费名称 规费费率上限(%) 人工费+机械费为基数 1 排 污 费 按工程所在地市造价管理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2 工程定额测定费 税前造价为基数的1.2-1.5‰ 3 社 会 保 障 费 养老保险 16.36 4 失业保险 1.64 5 医疗保险 6.55 6 生育保险 0.82 7 工伤保险 0.82 8 住房公积金 8.18 9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由市造价管理部门按有关部门标准确定 三、《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管理办法》中第九条二款,未取得规费计取标准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统一调整为,取费基数按人工费加机械费之和,费率按综合系数2.86%计取。 四、凡执行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程项目,应按2008年核定的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执行,不得使用2007年核定的规费计取标准。 五、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的核定时间仍为每年为2月至4月份。请各市造价管理部门抓紧时间,认真核定,确保2008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顺利执行。 |
中国 | 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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