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不能因为什么组织,或是个人,讲了几名话,就把安全生产的方针改了。 如果要改,必须召开全国人大修改通过。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和一贯方针----注册安全师考试教材第27页原文。 |
感谢大家的参与。 在我手头上的资料是显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12字方针是我国新时期的安全生产方针。出自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组织编写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一书,2007年1月第一版。书中第一章第一节就阐述了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大致内容是:改革开放前是“安全第一”;改革开放时期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新时期下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比较详细的说法摘录如下: 方针是国家或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达到一定目标而确定的指导原则。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随着历史共同发展进步的。1960年,在发生“跃进”号万吨轮触礁沉没事件后,周总理对当时的交通部长说:“你们搞航运的,也要安全第一”。之后,“安全第一”写入了我们党和政府的许多文件。1978年12月改革开放后提出了“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方针。1979年2月,当时的航空工业部向党中央汇报工作时,提出在生产中应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983年5月18日,国务院在《国务院批转劳动人事部、国家经伟、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劳动安全监察工作的报告的通知》([1983]85号)中指出了: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知道下搞好安全生产``````。1985年12月全国安委会明确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987年1月26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被写进了我国第一步《劳动法》草案。1989年11月在党的13届5中全会上这一方针被完全肯定下来。到这里完成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新时期的安全生产方针。 以上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的由来。从1989年“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以来,全国的安全形势并没有得到根本和本质上的扭转。由于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即存在历史机电的沉重包袱,又面临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带来的挑战。1993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坚决有效措施,迅速扭转目前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恶化的局面。1994年12月江主席等领导人多次指示,要求从“三讲”和“三个代表”的高度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之后还有很多讲话和文件,略)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明确要求坚持安全发展,并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这一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很强的针对性,是我们党在安全生产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因此可以认定现在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就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生产法》中确定的,要修改安全生产方针,必须经过全国人大会议审议、表决通过。 这个课题不能再讨论下去,再讨论,话不好说了............。。。。。 |
以下是引用安全员110在2008-8-6 15:22:00的发言:我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这是原则 不能该 |
江苏 连云港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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