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8年新综合基价中的取费方法

发表于2009-03-19     2187人浏览     1人跟帖     总热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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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9-03-20 16:02:40

 发表于2009-03-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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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新定额的前的费用解释说得很清楚,自主报价和合同约定及按实际发生的咱们就不说了。
1.定额测定费,国家已经命令取消,但河南省级市级未发文件,这一项暂时还能记取,不过面临取消。
2.社会保障费即原先的社保,一般报建工程由甲方代缴,乙方在完工后可凭相关手续去市级建委的社保办领取。
3.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还有安全文明措施费是不可竞争,必须记取。
一般工程不分类别了,主要的费率就是上面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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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于 2009-03-20 16:19:37

笨东

河北 秦皇岛 | 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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