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员职责与权限: 1.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强制性规范; 2. 参与并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与要求制订各项方案; 3. 根据施工现场特点与施工需要及时编制各重点部位危险源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报项目工程师经总工批准后实施; 4. 制订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向项目生产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作业班组长交底; 5. 针对特殊施工工艺,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 参与项目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制订纠正预防措施,并报项目经理审核后实施,并复查实施效果; 7. 参与对安全物资的进场的验收。同时参加施工现场的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中小型机械、模板支撑,洞口临边防护等的验收工作; 8. 对安保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修改的意见,并配合做好内、外审工作。 |
项目施工员职责与权限: 1.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的工程项目和班组(特别是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参与对编制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的策划,按照安保计划要求,合理组织安排施工任务,并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对施工现场重点危险源的预防监控措施必须落实到位,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操作的施工任务,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反映; 3. 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分包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4. 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分包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 组织对安全设施及机械设备的检查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随意拆除; 6. 对安全部门或上级提出的事故隐患整改要求,按照技术人员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及时整改或停工整改,待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7.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包括分包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8. 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9. 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
在南方,这两个岗位,合成一个岗位了, 在北方,是两个岗位,施工员是工长,技术员是技术员 |
在私营企业里,基本上没有技术员这一说法,技术员所有的工作基本都是由施工员完成的,典型的成本节约,一岗多职,尽量减少项目部管理人员数量。特别在一些小工程上,甚至于将施工员与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合成一个岗位来干。 在国企里就会分得比较清楚,每个岗位都配备相应的人员。 |
这个,目前还没到见到过这两个职位都存在的工地!!! |
据了解,施工员是岗位称号,技术员属初级职称称号,技术员是职称称号,但工地上有技术员这一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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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项目分的清楚点,小的项目都是一肩挑。 国企叫工程师,私人老板叫施工员,呵呵 |
新疆 哈密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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