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负荷的等级的确定,可以参见《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008版的附录A,与其基本相同的是《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电气》2009版的表2.7.2。 其他的手册,也大同小异。 但有些的地方标准,如江苏省电力部门的内部标准,却与此大相径庭。所以,设计是会很纠结。 不知道各位如何处理的。 比如:五星级旅游宾馆,民规中,有一、二级负荷及特别重要的负荷;电力的标准里,五星级宾馆只属于二级。 其他的也是矛盾百出。 |
这个问题我认为可以这样看:这是两个概念不同的负荷分类。 1、属于建筑方面的,就应该套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而不能套用电力标准。因为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更接近于建筑物的分类。且建筑物的各项批准文件、手续也是由建设管理部门审批。 2、电力标准的负荷分类是根据电力部门提供的电力进行分类。例如五星级宾馆只属于二级,是说在电力供电出现异常情况时,供电部门为区分应该保障供电的范围。 因此,建筑物的负荷分类必须按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执行。 |
海南 | 建筑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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