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抗震规范和高层混凝土规程,底部加强部位高度一般取底部两层、墙肢总高的1/8二者的较大值,其余情况略去。平法图集原有版本标注为“-2、-1”是错误的,现在的勘误是正确的。注意,底部加强部位是按规范(程)计算的,但是规范(程)同时要求约束边缘构件向上延伸一层。但是不要把这延伸的一层看作是底部加强部位的一部分,这在概念上是不同的,尽管事实上对工程没什么差别(理论研究和实践设计总是有差距的啦:P)。上述条文要求对地下室部分的规定,根据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抗震所编的一本解释,应这样理解:当地下室顶板可以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自地下室顶板算起,地下一层抗震等级与首层相同,即抗震构造措施一致,那么事实上对工程而言,就是说约束边缘构件设置范围是自地下一层直到延伸的那一层截止。当地下室顶板不满足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要求时,底部加强部位自地下一层楼面算起,地下二层及以下层可适当降低抗震等级。个人理解,不论地下室顶板能否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均自地下室顶板起算底部加强部位,这样可以避免因层高变化而导致的约束边缘构件设置层数减少的情况。实际工程中,我们这里都是这样做的。 |
江苏 盐城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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