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学习心得

发表于2003-10-21     12616人浏览     1人跟帖     总热度: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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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3-10-21   |  只看该作者      

二、关于原材料方面
共有六条(5.2.1条、5.2.2条、5.5.1条、6.2.1条、7.2.1条、7.2.2条)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5.2.2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负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2.1 预应力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7.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全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7.2.2 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当使用含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学习心得:
混凝土构件的结构性能(承载能力、刚度、裂缝控制性能)完全取决于钢筋和混凝土的质量。原材料的质量对混凝土结构的力学性能,特别是安全性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在形成混凝土结构的各种材料(钢筋、水泥、砂、石、掺合料、外加剂、水)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钢筋、水泥和外加剂。因此,对原材料质量应提出更严格的要求,也是把其定为强制性条文的根本原因。
原材料进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并在材料进场后进行复验。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通常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的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以合并,进口产品应有中文的报告。
进场复验是为防止混料错批或名实不符,即原材料的实际质量状况与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不一致。在管理不善或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发生的。鉴于原材料性能对结构安全的影响,增加这个层次的检查验收是非常必要的。
进场复验的试验,完全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检验指标进行。只在确定检验批时,要考虑进场批次这一因素,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工程建设所用建筑材料体量庞大,只能采用抽样检验的方法对其质量状态加以确认。这就有检验批的问题。规范对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及抽样数量已给予明确规定,应严格执行。
抽样时监理人员须在场。
关于钢筋:因工程量、运输条件和各种钢筋的用量等的差异,很难对各种钢筋的进场检查数量作出统一规定。实际检查时,若有关标准中对进场检验数量作了具体规定,应遵照执行。若有关标准中只有对产品出厂检验数量的规定,则在进场检验时,检查数量可按下列情况确定:
1、当一次进场数量大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划分为若干个出厂检验批量,后按出厂检验的方案执行;
2、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时,应作一个检验批,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3、对连续进场的同批钢筋,当有可靠依据时,可按一次进场的钢筋处理。
在检验方法中,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是对产品质量的证明资料,通常应列出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当用户有特别要求时,还应列出某些专门检验数据。有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可能合并。进场复验报告是进场抽样检验的结果,并作判断材料能否在工程中应用的依据。
规范中涉及原材料进场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时,除有明确规定外,都应按规范理解、执行。
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按一、二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筋,为了保证在地震作用下,结构

 发表于2003-10-21   |  只看该作者      

三、有关关键工序质量控制方面
共有六条条文:5.1.1条、6.3.1条、6.4.4条、7.4.1条、8.2.1条、8.3.1条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6.3.1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钢尺检查。
6.4.4 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断裂或滑脱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严禁超过现同一截面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2 对先张法预应力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的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张拉记录。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现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8.2.1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8.3.1 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生新检查验收。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量测,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学习心得:
在形成混凝土结构的整个施工过程中,许多施工工序都对结构的最终质量。
而最重要、影响最大的项目,在本规范中被列为强制性条文。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货关系或具体条件所限,当施工单位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往往要进行钢筋代换。代换可以是不同规格钢筋之间的代换,如用4根20(As=1256)代替6根16(As=1206);也可以是不同级别钢筋之间的代换。钢筋代换应经设计方面校核而加以确认,并办理变更文件,不能由施工单位自作主张地进行。
办理设计变更文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满足原结构设计的要求,保证对设计理解不产生偏差,所以明确钢筋代换由设计单位负责。
对施工的最基本要求就是实现设计的意图。因此钢筋安装施工时,作为混凝土结构中起关键承载作用的受力钢筋,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应在钢筋绑扎安装时进行,并在浇筑混凝土之前的隐蔽工程验收时加以确认。
对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而言,起关键承载作用的是预应力钢筋,其检查要求与上述对钢筋的要求同。
由于对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特别是承载能力和抗裂性能)的显著影响,对预应力筋的断裂和滑脱必须来加控制。对先张法构件,由于是在无混凝土的情况下张拉的,所以一发现有预应力筋断裂、滑脱的情况还可以通过更换钢筋重新张拉予以补救。对后张法构件,难以在张拉后更换预应力钢筋,因此限制断裂和滑脱的数量不得超过预应力筋总根数的3%,且每束钢丝中不得超过一根。检查范围按跨度计,对于简支构件按跨内所有钢筋计,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则按每跨计算。
混凝土必须进行试验检验,以保证其应有的力学性能。根据检查目的的不同,试件有标准养护及同条件养护两种。前者用于对混凝土的强度进行评定验收,后者则反映结构中混凝土的实际强度,用于进行工艺控制(拆模、放张、张拉、构件出池、吊间装等)或用于对结构实体的混凝土强度进行判断。规范规定取样时应在浇筑现场随机抽取,这是为了真实反映结构混凝土的实际质量。取样与试件留置基本沿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但结合混凝土结构现场施工的特点,又补充规定了“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抽样不少于一次”。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除应考虑用了确定施工期间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外,还应根据本规范第10章附录D的规定,考虑用于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的检验。
规范规定,在结构拆模以后,应对实体结构进行全面的观察检查,记录其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的实际状态。对于外观质量的一般缺陷应及时进行修复处理。对一般的尺寸偏差,只要其合格点率不超过规定数值,都可以通过验收。但外观质量的严重缺陷通常会影响到结构性能、使用功能或耐久性。对于外观质量严重缺陷和过大的尺寸偏差,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方能进行处理,处理后还应重新检查验收。有关缺陷情况的记录,修复处理的技术方案以及修复后再检查验收的结

 发表于2003-10-21   |  只看该作者      

四、关于预应力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9.1.1条 )
9.1.1条 预制构件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用于混凝土结构。
学习心得:
结构性能检验的内容非常多,本就难以在一条条文中容纳。
因为装配式结构的结构性能主要取决于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和连接质量。所以该条强制性条文只提出了应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要求,即不进行结构性能检验的构件检验批在未确定其结构性能合格之前不能用于结构。同样,结构性能检验不合格的构件也不能用于结构中。
在实际工程中,除须执行该条外,还应按本规范第9.2节及附录C的规定对预制构件进行结构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
对于目前许多构件厂不做结构性能检验,或者不能准确地按规范要求进行结构性能试验检验这种情况,对于前者是不允许的,而对于后者则有一个提高试验检验水平的问题。
可以说做不做是原则问题,而做得是否规范、准确或是否符合要求则是方法问题。
据该条强制性条文内容的理解,其所要求的是杜绝前一种行为,而对于后者则可以通过学习培训来达到规范试验检验的目的。

 发表于2003-10-21   |  只看该作者      

这星期天,有点空闲,将自己对规范的学习心得整理了一下,希望能对大家有点帮助。
其中有些是个人观点,还望各位展开讨论并指正。

 发表于2003-10-21   |  只看该作者      

没人看吗?
贴错地方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3-10-21 16:50:38编辑过]

 发表于2003-10-21   |  只看该作者      

领教了,大哥,真亏你还有时间在家写这些。
不过,写得不错,谢谢了。
建议版主加分啊!

 发表于2003-10-21   |  只看该作者      

是不错啊。

 发表于2003-10-22   |  只看该作者      

这几天也在学GB50204-2002,我对“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有些不理解,水泥的复验难得不包括凝结时间的检验,按GB175-1999的规定,水泥的复验通常指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三项,为什么这里把凝结时间没写上?我的同事理解为可以不对凝结时间进行复验,可我认为如果凝结时间不行,就奢谈混凝土的质量了,试想如果过早初凝或过晚终凝将会造成怎样的后果!不知大家如何理解?请赐教!

 发表于2003-10-22   |  只看该作者      

快乐如我:你好!
条文中“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虽然未提至水泥的初、终凝时间,但并不意味这一指标不重要或可不要。注意条文中的"等",其实水泥的凝结时间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指标。
至于说复验,主要还是以强度及安定性这两个指标为主(我们这一般就做这两个指标),对于其它的一些指标一般是能过检查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中的数据来控制的。我们这的检测中心要求在水泥送检时需带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这也是原因之一。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其他指标就可不复验。注意条文中的“应对……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如凝结时间,我认为在必要时(如浇筑大体积混凝土),或对出厂报告中的数据有疑问时,可对该指标进行复验。当然不仅仅单指时间指标,其它亦然。
以上是我个人的观点,不知是否对你有所帮助。
同时谢谢你的支持与参与。

rdyu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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