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发表于2005-07-28     3285人浏览     9人跟帖     总热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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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部(分项)安全交底
(一)基础工程施工安全
1、静压桩施工
(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图纸绘审后,要及时更改通知等对甲方提供的轴线,桩位进行复核,并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复核无误后才能施工。
(2)施工作业前检查桩机各部位连接是否牢固,液压系统的零件接头有无破损;严格遵守《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条款;压桩应配足额定的重量。
(3)按照施工顺序连续施工,严格认真做好压桩记录,避免漏桩现象。
(4)电工要经常检查导线的绝缘是否可靠。是否漏电。
(5)施工作业时,非工作人员须离桩机动10M以外,桩机组人员严禁站立在起重机臂下,非机室操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机室。
(6)桩段在起吊前应检查索具及吊机绳有无断股现象,如发生超过1m者,应立即更换,查看,捆绑桩是否牢固,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起重机的吊桩和卸桩时,桩机严禁行走和调整。
(7)压桩过程中,若遇到特殊情况(如压力读数值突变、桩身严重倾斜,桩尖遇到障碍物,应立即反映给技术员,并会同甲方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解决。
(8)桩施压最后终止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1)桩身完整,压力达到设计要求。
2)若桩头破坏,凿平修复后,再复压达到设计要求。
(9)各岗位人员要相互照应,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安全观念。下班后对设备进行复检,放置好各种工具,防护用品,确保下一道作业正常施工。
2、土方开挖
由于基坑开挖较浅,工程地质条件(浅部土层)较好,根据土质条件加上四周净空位置较大,从施工可行,经济合理,节省工期的原则,本基坑拟采用人工放坡开挖的施工方案。但据了解,由于基坑南、西边建筑物离基坑较近,地下有管线及交通要道,局部土质相对较差,施工过程可能会出现流泥、涌砂等现象,危及地下建(构)筑物或道路的安全,视情况采用打木桩,堆砂袋或采用花管打入式水泥灌浆等加固措施。
(二)钢筋工程施工安全
1、钢筋绑扎
(1)绑扎梁、柱,必须在有外防护架的条件下进行,外防护架高度不低于作业面1.2m,无临边防护不系安全带不得从事临边钢筋绑扎作业。
(2)绑扎、安装楼板前,应检查模板、脚手架是否稳固,绑扎梁、柱,高度超过2.7m,必须搭正式操作架和挂安全网。
(3)在绑扎的平面钢筋上,不准踩踏行走。
(4)在搬运及安装钢筋时,防止碰触电线。
(5)绑扎基础钢筋时按规定摆放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绑扎主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前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2、钢筋加工
(1)工地设加工场地,因此对加工机械如切断机、除锈机、调直机、弯曲机等,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由钢筋场工长进行。
(2)钢筋加工场地外围做好围护工作,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成型时要有专人操作,钢筋调直时人员不得随意穿越。加工现场内搬运钢筋注意周围人员安全,钢筋分类码放整齐。
(3)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距电气开关或配电箱不少于800mm。
(4)钢筋加工及钢筋堆放场地必须使用保护电闸箱及控制柜,电气开关柜和焊接设备操作地面应铺设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5)随机电源开关灵敏,漏电保安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
(6)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
(7)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难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
(8)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各部分螺栓必须紧固,不得松动,作业按“十字”作业法操作。
(9)工具夹具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盘条钢筋应放在盘条架上进行,盘条架应安放稳固,转动灵活。
(10)钢筋加工、搬运时,应防止钢筋崩、弹、甩动造成碰伤烫伤和触电事故。
(11)严禁用钢筋触动电气开关,钢筋头、铁锈皮应随时清除,集中堆放,清扫工作场地时,电气设备不得受潮。
(三)模板工程施工安全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并应系牢。
2、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
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
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安装与拆除sm 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
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5、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6、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
等应设在1. 8m 高以上。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模板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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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施工安全
1、搭设作业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
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业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
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
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
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
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
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
应及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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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
1、搭设行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平道板下面每隔1.5 米,需加横楞顶支撑。
2、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 米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 米宽,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跑,抢道或超车。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柄倒料,严禁双手脱把,以防翻车伤人。
3、浇灌混凝土用脚手架,工前应检查,不符合脚手架规程要求,可拒绝使用。施工中应设专人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浇灌混凝土用的溜槽、串筒要连接安装牢固,防止堕落伤人
5、离地面2 米以上浇捣过梁、雨蓬、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勾。
6、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
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
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7、振动器使用时,插入深度不准超过60cm,时间不能超过一分钟,
震捣手要穿胶靴戴胶手套。
8、混凝土搅拌机使用前要检查试运转情况,确信安全可靠再操作。混凝土搅拌机开动时、不准将工具人身伸向卷筒,也不准再向卷筒内投料。
停产、换班或定期维护时,切记切断电源,锁住闸刀箱挂牢吊勾。
9、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
吊篮停稳时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六)砌砖工程施工安全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 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
度超过4m 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挡脚笆加立网封闭后才可砌筑。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戴,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 皮侧砖。
4、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5、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6、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2×4 厚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7、砍砖时应面向墙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8、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9、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 米,坡道上不小于10
米,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0、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擅条等)放置各跨山墙上,使
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
11、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
使得砌体倒塌。
12、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操作人员
必须戴好安全帽。
13、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
不小于60 厘米。
(七)电焊工操作施工安全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
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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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气焊工操作施工安全
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
的1.5 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必须在易爆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九)现场临时用电(低压)电工操作施工安全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从事作业的难易程序,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检。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带危险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4、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外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标照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6、独立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十)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 米,如立在地
面上,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 恨,轧桩用75x75 毫米角
钢,打入地下深度为1.2 米,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3、高度为10~15 米的井架应设缆凤绳一组(4~8 根);每增高之以
10 米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 只以上的钢丝绳
夹头紧固。缆凤绳必须采用钢丝绳。
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钢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必须经过计
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5、井架搭至11 米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
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 度,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
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 厘米,埋深不少于1.5 米。禁止将缆凤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
距离。
7、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
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 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
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 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
的20 倍。
8、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 米,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
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9、井架吊篮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停层装置,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 米,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10、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
防雨罩。
11、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2、并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3、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 吨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
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70 度
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
绳。
14、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
15、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
16、并架的平撑、斜撑、缆凤绳等严禁随意拆除。
17、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设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
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18、搭拆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
带。
19、井架安全装置应由定点厂家制作安装。

 发表于2005-07-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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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注意事项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皮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挑檐边,无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高度超过2.7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2.7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乎安全网3
③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8、洞口作业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0cm小于100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3)边长为10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钢筋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充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一条的方法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淮,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0土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7)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8)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9)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2)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3)进行支模、粉刷、砌墙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蒋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4)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模板部件拆除扣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6)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发表于2005-10-21   |  只看该作者      

8

很好的一份施工组织设计
不过有一点不足是没有针对性.

 发表于2007-01-23   |  只看该作者      

14

正是我需要的,谢谢

奖励      

  • 奖励于 2007-01-24 03:42:47

 发表于2007-05-25   |  只看该作者      

15

写的很垃圾!

奖励      

  • 奖励于 2007-05-25 19:36:02

 发表于2007-06-03   |  只看该作者      

16

谢谢几位的无私帮助

奖励      

  • 奖励于 2007-06-04 00:04:39

stars900

广西  | 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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