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运气的评标办法!!

发表于2005-11-17     1817人浏览     8人跟帖     总热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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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05-11-17   |  只看该作者      

2

  不一定是碰运气,关键要看是否有围标的情况,7家单位如果有几家单位围标的话,报价就有学问了。
  如果全部是各自为战的话,则要分析当地建筑市场的报价行情,各参与单位的报价习惯,再根据评标办法去分析最可能的报价(概率最大的)。
  对了,招标人抽取下浮率的次数也很关键,如只抽取一次,比如摇出是3就下浮3的话,运气成分较大;如果抽取多次取平均值,则中间值的可能就较大了(我们就碰到过这个情况)。

 发表于2005-11-18   |  只看该作者      

3

感谢楼上的夏大虾,围标的情况的确要考虑,在这方面我也了解了信息。估计有几家(3_4)单位是穿一条裤子的!但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也不能完全控制基准值,只能在一定程度内控制平均值的范围,下浮是采用一次性抽球。所以我觉得还有机会....大虾认为呢!
在现阶段这种评标方式好象也还中规,没太多猫腻(除开围标),控制力度太难了。

 发表于2005-11-18   |  只看该作者      

4

楼主拜菩萨是不灵的,因为她要听玉皇大帝的呀.还是找耶苏好,那人比较独立.
看来现在是咱们的招标投标制度走到路口了,该改革改革了.

 发表于2005-11-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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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方法在广东省这边也常用,关键是落价,如果只有一条标而各自为政的话,落价偏低一点的机率大点.

 发表于2005-11-18   |  只看该作者      

6

说明投标法有个致命的弱点,如果它是法律,那应该是普遍约束的.那招标投标法中对什么什么什么工程额的项目进行约束,那违背了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是上位法,招标投标法 是下位法.明显有不适宜的地方.个人认为对公用工程,财政工程必须招标,但至于够多少多少数额的必须招标,不对的,如果想通过招标来约束公务员中的贪污腐败,那更不对,那是政府应该自己管理自己的事情,不是让大家来管理公务员的事情,本末到职了.到现在投个标,大家报价都成怎么来的呀,是战术定出来的,完全和企业意愿没关系了.

 发表于2005-11-18   |  只看该作者      

7

还有,政府应该约束的是公务员的行为,维护共同的行为规范,但不能限制大家的权利.

 发表于2005-11-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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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笨东在2005-11-18 15:10:00的发言:楼主拜菩萨是不灵的,因为她要听玉皇大帝的呀.还是找耶苏好,那人比较独立....
耶稣到了中国也会成为菩萨。

 发表于2005-11-18   |  只看该作者      

9

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出在源头上,自上而下的腐败。
光靠下面的规矩、措施、办法根本就不可能修补上面的大窟窿。
以上提到的评标办法的目的是想在平均价法的基础上增加一点障碍,减少围标,但事实上确是助长围标之风,因为谁都知道拿的单位越多,围中的可能性越大。

meizizzc

湖南 随州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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