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

发表于2018-07-12     535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72  


导言
日前,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价,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的系统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国家标准《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在其中明确了诸多评价要点。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1
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海绵体)控制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2
(1)新建区:不得低于“我国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图”所在区域规定下限值,及其所对应计算的径流体积;
(2)建成区:经技术经济比较,不宜低于“我国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图”所在区域规定下限值,及其所对应计算的径流体积。
路面积水控制与内涝防治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3
按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与《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GB 51222)要求,
(1)雨水排水设计重现期对应的降雨情况下,不应有积水现象;
(2)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对应的暴雨情况下,不得出现内涝。
城市水体环境质量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4
(1)旱天无污水废水直排;
(2)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不得使所对应的受纳水体出现黑臭,或年均溢流污染物SS总量削减率不宜低于50%,月均溢流污染物SS浓度不宜超过50mg/L,或溢流污染经控制后年均溢流频次不宜超过10次;
(3)水体不黑臭:透明度>25cm(水深小于25cm时,该指标按水深的40%取值),溶解氧>2.0mg/L,氧化还原电位>50mV,氨氮<8.0mg/L;
(4)不劣于海绵城市建设前的水质;河流水系存在上游来水时,旱天下游断面水质不劣于上游来水水质。
项目实施有效性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5
建筑小区:(1)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其径流体积(海绵体)控制:新建项目不应低于“我国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图”所在区域规定下限值,及其所对应计算的径流体积;改扩建项目经技术经济比较,不宜低于“我国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图”所在区域规定下限值,及其所对应计算的径流体积;(2)径流污染控制:新建项目雨水年径流污染物总量(以SS计)削减率不低于70%,改扩建项目雨水年径流污染物总量(以SS计)削减率不低于40%;(3)径流峰值控制:排水及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外排径流峰值流量不得超过开发建设前或更新改造前原有径流峰值流量;(4)可渗透地面率不得低于70%。
道路、停车场及广场:(1)道路:对径流污染进行控制并达到规划设计要求;对具有防涝行泄通道功能的道路,应保障其排水行泄功能;(2)停车场与广场:①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及径流体积(海绵体)控制:新建项目不应低于“我国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图”所在区域规定下限值,及其所对应计算的径流体积;改扩建项目经技术经济比较,不宜低于“我国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分区图”所在区域规定下限值,及其所对应计算的径流体积;②径流污染控制:新建项目雨水年径流污染物总量(以SS计)削减率不低于70%,改扩建项目雨水年径流污染物总量(以SS计)削减率不低于40%;③径流峰值控制:排水及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下,外排径流峰值流量不得超过开发建设前或更新改造前原有径流峰值流量。
公园与防护绿地:(1)控制的径流体积不得低于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90%对应计算的径流体积;(2)接纳周边区域雨水径流并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自然生态格局管控与城市水体生态岸线保护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6
(1)城市开发建设前后天然水域面积不宜改变,保护并最大程度恢复自然地形地貌和山水格局,不侵占天然行洪通道、洪泛区和湿地、林地、草地等生态敏感区;或达到相关规划的蓝绿线、生态红线等管控要求。
(2)城市规划区内除码头等生产岸线及必要的防洪岸线外,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水体的生态岸线率不宜低于70%。
地下水埋深变化趋势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7
年均地下水潜水位下降趋势得到明显遏制势。
城市热岛效应缓解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8
夏季(按6~9月)城郊日平均温差与历史同期(扣除自然气温变化影响)相比呈现下降趋势。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9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的暴雨,部分城市的道路积水深达数米,不仅影响市政交通,造成市民生活不变,也会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海绵城市”的建设是一剂良方,多地也推出了相关政策,我们整理了近期相关信息如下。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10
广西南宁
《南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于7月1日开始施行,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应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措施,按照生态文明的建设理念,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生态恢复、修复。同时,还提出鼓励有实力的科研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制造企业与金融资本相组合,组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集团或者联合体,在条件和政策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采用总承包(EPC)、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相关项目。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11
四川成都
据成都市建委消息,目前成都市通过实施重大生态项目,继续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包括加快推进天府绿道建设;水系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海绵型公园绿地和小游园微绿地建设等。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12
湖南长沙
长沙市出台《长沙市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从长沙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管理、项目前期管理及过程管理、投资、考核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地规范和指导长沙各类项目的建设全过程,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均需配套建设海绵城市设施。
建设评价出台新标准,如何控制削减率?_13
海绵城市的建设热潮还将持续,作为施工企业,了解相关技术及施工方法是参与项目建设的前提。
市政设施
(1)设置分散式处理系统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将出水作为绿化灌溉用水回用,实现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理系统的零排放。
(2)设置高效生态浮岛利用生态工学原理,降解水中的COD、氮、磷的含量。
(3)在渗水区域设置柔性生态袋,防止土壤和营养成分混合物不当流失。
(4)配套设置增氧设备,提高水体质量与植被绿化效果。
城市建设
(1)广泛应用绿色屋顶,进行生态蓄水的同时还可有效控制屋面老化变形,延长建筑物寿命;还可消耗二氧化碳,吸附灰尘,净化空气。   
(2)透水铺装系统,可有效降低径流流量,迅速吸收雨水,降低洪涝风险,吸收后的雨水还可循环利用。 
(3)下沉式绿地,起过滤净化雨水,控制洪涝风险,补充地下水资源的效果。 
现场施工
(1)根据设计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结合苗木生态学特征及土壤条件类型,清理施工现场。
(2)测量复核水准点及桩位,对施工周边城市道路下地下管线等进行探测,确定各专业管线的位置、埋深及与拟建工程的关系。
(3)土方开挖时,控制深度,防止超挖或欠挖,管沟开挖必须准确测量平面位置。
(4)土方填筑前须先清除原位杂物和积水,检查土体含水率,施工时分层碾压,确保压实度。
透水施工
(1)透水盲管的铺设坡度应与路面坡度相同,外裹透水土工布,透水铺装与车行道路基间须采用防渗措施。
(2)合理进行路缘石开口施工,开口道路与道路路面齐平,注意确保防护措施的整体性。
(3)铺装透水砖时,须检测其防渗性能、保水率、耐磨性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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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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