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作废的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第3.1.5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在没有得到原结构设计单位出具的可行性报告,工程装修擅自将原结构承重梁进行开孔穿管作业,施工单位及房屋业主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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