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投资项目,无论是经过招投标还是没有,基本上在结算时会存在一现象:施工时,施工方与建设方对某项材料未定价、结算时财评与施工方就此扯不清。
那么问题来了,材料定价的责任主体是谁。财评可以定价,它有权定价吗,根据一般财评中心的工作责任,它是对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评审,如果它可以定价,不相当于它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了吗。另外一方面,假设建设单位不定价,它对工程造价如何控制。同时,根据工程惯例,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通常会对材料定质定价,施工方对变更项目(或签证项目)会在实施前提出预算,请业主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