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积分=(主题数×4+回贴数×2+评贴数+管理项)×0.1+得信誉分 获得筑龙币= 管理积分×10 ,如果管理积分小于30,取消奖励 是每个月一计算吗? |
发表于 2013-02-28 当然是每月一算了
《筑龙论坛版主申请与管理制度》 1.3试行 欢迎加入筑龙论坛管理队伍,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建未来!为了更好的规范我们的管理团队,提高管理素质,特发布《筑龙论坛版主申请与管理制度》。本制度由发布之日生效,直至更新制度发布为止失效! 一 大版主、版主的基本要求 1.1 为人正直,大公无私,言行合一,语言文明,有责任心,热心帮助会员解决问题。 1.2 熟悉所申请版块,其中专业版块要求与申请者专业对口,能够胜任版内工作。 1.3 在版块建设上遇到困难之时,能够积极寻求解决办法。 1.4 认同官方的各种制度。 1.5 愿意接受官方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不管是否得到正式任用。 二 大版主、版主的任命 2.1 每一个大版块可视情况任命若干名版主。每个大版块的大版主人数不宜多于3名。 2.2 各版块的大版主由论坛管理委员会任命。任命大版主、版主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不得强人所难。 2.3 大版主、版主被任命前,应征求本版大版主、版主、专家的意见。 2.4 成为大版主、版主、专家后,其用户名后将出现相应文字或标识。 三 申请条件及职责 3.1大版主申请条件 3.1.1注册时间不少于半年,信誉分不少于50分,担任过论坛版主职务,且无任何违反论坛规则的行为; 3.1.2 熟悉并愿意遵守论坛的各项管理制度; 3.1.3 接受论坛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了解大版主的工作性质和要求,自愿履行大版主的职责; 3.1.4 具备较好的上网条件,能担负论坛大版块管理的重任; 3.1.5 热心助人,强于管理,能制订本大版块的发展规划,并有计划的实施; 3.1.6 有良好的论坛人际关系,能公平、公正地调解网友和版主之间的投诉和纠纷; 3.1.7 具有本领域的专业资历和相当的工作经验,认可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并提交简历至论坛管理委员会审核。 3.2大版主职责 3.2.1 考核、任免本大版内的版主、专家; 3.2.2不定期综合版块网友意见参照论坛现行管理制度,制订符合论坛发展的制度交论坛管理委员会论证通过执行; 3.2.3积极参与管委会组织的各种讨论; 3.2.4协调和指导版主管理工作; 3.2.5每月末修正版主信誉分奖罚; 3.2.6每周推荐本大板高品质帖子给论坛管理委员会经过审核通过用于论坛首页更新; 3.2.7协助调解论坛中的投诉和纠纷。 3.3版主申请条件 3.3.1 注册时间不少于1个月,信誉分不少于30分,且无任何违反论坛规则的行为; 3.3.2 熟悉并愿意遵守论坛的各项管理制度; 3.3.3 接受论坛管理委员会和大版主管理,了解版主的性质和要求,自愿履行版主的职责; 3.3.4 具备较好的上网条件,能经常参与版块管理; 3.3.5 热心助人,愿意尽自己能力解答网友疑问; 3.3.6 公平、公正地调解网友纠纷; 3.3.7 具有本版块的专业资历和相当的工作经验,认可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并提交简历至论坛管理委员会审核。 3.4版主职责 3.4.1 将精彩的贴子及时添加为置顶或适时取消贴子的置顶状态; 3.4.2 锁定贴子不容许回复或者取消锁定状态; 3.4.3 删除违规贴子,并可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3.4.4 根据贴子质量给本版块的贴子献花或评分; 3.4.5 修改意思不明确或有错误的贴子标题,使其方便阅读、理解; 3.4.6 对不属于本版块范围的帖子转移到其他合适版块; 3.4.7 如遇特殊好贴可根据情况向大版主申请推荐至论坛首页; 3.4.8 发现和引导优秀网友进行发帖和回帖,向论坛管理委员会推荐本版块版主后备人选; 3.4.9 积极解答网友疑难,热心帮助网友解决难题,对不能解答的疑问报告给大版主或专家; 3.4.10 积极对本版块建设、发展提出建议,创造良好的交流气氛; 3.4.11版块各版主应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大版及整个论坛内举行的活动; 3.4.12 第一时间解决本版内网友投诉和纠纷,需要时应协助大版主解决网友投诉和纠纷。 四 奖励规则 4.1月度获得管理积分、筑龙币及特殊奖励规则 专家: 管理积分=(主题数×4+回贴数×2+评贴数+管理项)×0.1+得信誉分 获得筑龙币= 管理积分×10 特殊奖励:登录天数大于等于10而且管理积分大于等于20,特殊奖励2000筑龙币,否则为0 撤销专家:持续三个月未登录论坛或发主题帖、回帖、评帖等,撤销专家身份及VIP身份 大版主: 管理积分=(主题数×4+回贴数×2+评贴数+管理项)×0.1+得信誉分 获得筑龙币= 管理积分×10 ,如果管理积分小于20,取消奖励 特殊奖励:登录天数大于等于10而且管理积分大于等于20,特殊奖励2000筑龙币,否则为0 撤销斑竹:管理积分连续3个月小于30,撤销斑竹身份及VIP身份 版主: 管理积分=(主题数×4+回贴数×2+评贴数+管理项)×0.1+得信誉分 获得筑龙币= 管理积分×10 ,如果管理积分小于30,取消奖励 特殊奖励:登录天数大于等于10而且管理积分大于等于30,特殊奖励2000筑龙币,否则为0 撤销斑竹:管理积分连续3个月小于30,撤销斑竹身份及VIP身份 4.2专家、大版主、版主通过试用,正式任命后即可享受VIP会员待遇,直至职务解除为止。 4.3 表现突出专家、大版主、版主可获得年度实物奖励。 4.4专家、大版主、版主优先参与论坛或论坛大版块评比活动,获得实物奖励(详情视具体活动而定)。 4.5 专家、大版主、版主均有用筑龙币兑换论坛礼品的资格。 五 版主请假、离职规定 5.1 当由于工作、生活原因,版主、大版主无法履行版主权力和义务时,可向大版主或论坛管委会申请辞职; 5.2版主和大版主在离职期间版主权限暂停,身份暂时撤销。如条件允许时再次申请担任版主或大版主,应予优先考虑。 5.3 由于工作、生活等原因,短期无法履行版主权力和义务时,版主可向大版主申请请假,大版主可向论坛管理委员会申请请假,版主、大版主权限、身份予以保留。(请假时间原则不应超过1个月)。 5.4 版主、大版主的辞职和请假均以留言方式(官方认可)与大版主或论坛管理委员会成员提出,如大版主和论坛管理委员会在三天内未予以留言和发布公告答复,版主和大版主有权在版主交流或大版交流发布辞职(请假)帖。由版主交流版主和大版交流版主统一处理。违规发布辞职、请假帖的帖子一律按删帖处理。 六 免除大版主、版主条件 6.1 有人身攻击或影响论坛声誉贴子的大版主,由论坛管委会直接公告免除; 6.2 在论坛各版块连续发布广告贴子的大版主,由论坛管委会免职; 6.3 连续两个月,版块发帖量下滑、1/4以上版主管理积分低于30的,论坛管理委员会有权决定撤消其大版主职务。 6.4 一个月未参加管理且未向论坛管理委员会成员请假的,论坛管理委员会有权撤消其大版主职务。 6.5 一个版块有较多人愿意担任版主时,大版主应根据具体情况择优录用。 6.6 管理论坛不力的大版主由论坛管委会公告免职; 6.7 有人身攻击或影响论坛声誉贴子的版主,由大版主直接免除; 6.8 在论坛各版块连续发布广告贴子的版主,由大版主直接免职; 6.9 版主连续二个月管理排名在本论坛版主排名中位居末五位,且管理积分少于30的,将在与大版主及论坛管理委员会确认后,由大版主撤消其版主职务。 6.10 一个月未参加管理且未向所在工程论坛大版主请假的,大版主有权撤消其版主职务。 6.11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贴子的版主,网站工作人员将与大版主沟通,由大版主直接免除; 6.12 其他有损论坛形象和全体网友利益行为的版主,论坛管委会可以在商议决定后,由大版主公告免职其版主职务。 ① 版主每月管理积分计算 版主每月可根据管理积分获得筑龙币和信誉分奖励。 版主每月信誉分奖励 管理积分 信誉分奖励 <30 0 31-50 0~1 51-100 0~2 101-300 0~5 301-500 0~8 >501 0~10 版主信誉分的奖励是由大版主给出的,大版主可以根据版主的表现在其信誉分可以达到的范围内进行奖励。 版主每月的管理积分低于30时无筑龙币、信誉分奖励。 帖子被删除数占发帖总数10%以上的网友不能获得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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