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2.56MB
- 等级:
资料目录
- 目 录
- JGJ3-201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6-2011 高层建筑箱形与筏形基础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18-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l9-2010 冷拔低碳钢丝应用技术规程
- JGJ26-2010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
- JGJ31-2003 体育建筑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72-2004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74-2003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75-2003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
- JGJ79-2002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85-2010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92-2004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102-2003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106-2003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107-2010 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14-2003 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16-2009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30-20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133-2001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134-2010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
- JGJ137-2001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138-2001 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40-2004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抗震设计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44-2004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45-2004 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49-2006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5-2008 擦窗机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60-200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62-2008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164-2008 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165-2010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66-2008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167-2009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69-2009 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95-2010 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196-2010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202-2010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条文
- JGJ209-2010 轻型钢结构住宅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215-2010 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 JGJ217-2010 纤维石膏空心大板复合墙体结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224-2010 预制预应力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227-2011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231-2010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232-2011 矿物绝缘电缆敷设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JGJ247-2011 冰雪景观建筑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 5
内容简介
JGJ18-2003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强制性条文
1.0.3 从事钢筋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持有焊工考试合格证,才能上岗操作。
3.0.5 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剂应有产品合格证。
4.1.3 在工程开工正式焊接之前,参与该项施焊的焊工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接工艺试验,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试验结果应符合质量检验与验收时的要求。 5.1.7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拉伸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
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强制性条文
2.0.1 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
2.0.5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2.0.8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2.0.9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
共103页,编制于2012年
下载文档
免责声明:BBS所有内容均为网友上传,仅供学习交流,如有侵权请通知我们删除。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2.56MB
- 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