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房管科长贪污作假收贿赂 3年敛财上百万

发表于2010-05-20     489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10  

近年来,房价节节攀升,开发商赚了,炒房人发了,房屋中介火了,围绕房屋的产业链商机无限,谁料负责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局工作人员也抓住这一“机遇”,联合地税局工作人员贪污房产交易税,将办理房产证的小权力变成了“摇钱树”。


“掩耳盗铃”私分地税款


已过不惑之年的杨熙成,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招工到山东省胶州市城建房产管理局工作,28年的青春不知不觉地消磨于房产管理工作的琐事之中。在领导们眼中,杨熙成精通业务,是房产局放在哪里都能转的“螺丝钉”。在同事们眼中,杨熙成为人爽直、“够意思”,被同事们亲切地称为“杨哥”。在有求于杨熙成的办证人眼中,杨大权在握,掌握着办理房产证的“捷径”,他们恭敬地称之为“杨科”。


2006年4月,杨熙成被任命为胶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交易科科长。“杨科”一上任就开始迫不及待地利用手中的权力给自己捞好处。经过琢磨,“杨科”把主意打到了由地税局委托房产局征收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上来,很快找到了钱权交易的渠道,那就是联合地税局派驻在行政服务大厅的地税核税员吴加亮,通过暗箱操作截留税款私分。


2006年4月的一天上午,杨熙成到行政服务大厅找到地税局核税员吴加亮商量“挣钱大计”,几句客套话之后,他直奔“主题”:“吴哥,咱弟兄们交往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有个朋友办理房屋过户,你给想个办法把税省下来,我给他办好房产证,咱弟兄们挣个钱花?”


面对这样明显违法的提议,吴加亮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实在让人惊讶!要知道吴加亮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应征入伍,从军17年,在军队中锻炼成长为一名优秀党员,转业后在地税局工作十多年,对徇私舞弊不征收税款的后果十分了解。这样的人,怎么就没有经得住利益的诱惑呢?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原来吴加亮有个“掩耳盗铃”的想法:不开地税款的完税证,房产局办房产证时应该要求办证人再交税,他们不要求、在没有完税证的情况下就办房产证是房产局的责任。


而实际上,没有吴加亮的配合,不交地税款就难以办证。为王慈(化名)办理过户是杨熙成和吴加亮首次合作。吴加亮核算了应征税款总额为4.56万元,本应填写一式三份核批表:一份给房产局代收税窗口、一份在地税备案、一份给办证人,但他只填写了一份核批表给杨熙成,在办公网上也未登记台账,这样代收税窗口不知情,地税局审核结算时也发现不了,从而掩盖了未缴纳地税款的事实。杨熙成收取了办证人4.5万元,代交契税等税种及交易服务费后,将财政局开具的契税完税证附在房屋过户材料后面,而有了吴加亮开具的地税核批表后,不细看发现不了未交地税的真相。


这次合作,杨熙成“省下”地税款2.77万元,兴奋之下请吴加亮等人吃饭,杨熙成分给吴加亮7000元,宾主尽欢。




中介公司成非法办证帮凶


地税核批程序通过之后,房产局办理房产证还需要经过至少三层审核把关,正如吴加亮所说,每一关都要核查是否完税。第一关收件,审查房屋交易材料,对于没有完税的不予录入信息,就进不了房产局网上办证系统流转。第二关是交易调查复核,负责复核交易及材料的真实性,复核人员确认没问题后签字通过。最后一关是作为房屋交易科长的杨熙成审查签字。


第三关,杨熙成有职务之便,而前两关杨熙成只凭一句话就通过了:这是局里一个领导的关系,照顾照顾吧。这两关的工作人员就都放弃了自己的职责,照顾了同事的“情面”。


自此,杨熙成尝到甜头,三年间先后与吴加亮合作办理房屋过户70多次,“省下”地税款100多万元,杨熙成本人贪污税款85.9694万元,分给吴加亮13万余元。这其中除了个别同事朋友介绍的“办证”业务,大部分业务都是杨熙成的朋友孙三合(化名)介绍的。


孙三合是胶州市一家个体房屋中介公司的老板,通过办房产证认识杨熙成之后,立即“贴”了上来,从发短信问候到请吃请喝,很快和杨熙成发展成朋友关系。2006年4月的一天,孙三合找到杨熙成,酒足饭饱之后,说明了来意:“杨熙成,我有个亲戚要办理房屋过户,您看能不能帮着省点费用?”


“行,这个忙我帮了,”杨熙成痛快地答应了,“但是我们也有制度规定,省不了多少钱,还不能开发票。”


“能省多少算多少,发票不要紧,能办房产证就行。以后还少不了麻烦您……”一席客套话之后,孙三合将买房人办理过户的有关材料交给杨熙成。


这次过户,杨熙成为孙三合“省下”办证费用800元,而且仅用五天时间就办下了房产证。自此,孙三合经常找杨熙成办理房屋过户。


杨熙成曾对办案检察官说:“每次孙三合办理过户我都比照应缴地税款少收一点,这样他有利可图,才会继续找我。我让他把房屋契税等不属于地税的税款一并交给我,借口说熟人代缴,办证快一些,这样我就能把地税款"省下来"……孙三合与办证人都以为我交了税。”


办证人董池有套房要过户给女儿,不清楚怎么过户,其朋友曾林说认识房产局的人,可以帮他办过户,但要缴纳地税款2万元。董池把钱如数付给曾林后,又请客吃饭,房产证就办了下来。而董池不知道的是,这次办理过户是杨熙成等人经手的,2万元税款都进了他们的腰包。


代缴契税、给吴加亮送材料、送赃款需要一趟趟跑,也是一块不小的工作量,几次交易下来,杨熙成不得不另请贤明,他反复考虑,将重任委托给他的“铁哥们”——房产局测绘站工作人员范忠德,请范帮忙跑腿,每次交易分给范二三百元,范欣然同意,一跑就是三年。{{page}}


为了笼络大厅收件一关的工作人员,他们每非法录入信息一次,杨熙成给付好处费1000元。为了笼络调查复核一关的工作人员,杨熙成经常请他们吃吃喝喝。时间一长,这些工作人员都习以为常了,不但不考虑后果,有的还主动把需要办证的亲朋好友介绍给杨熙成,请他帮忙办证,再分配“省下”的地税费。范忠德先后为杨介绍办证人六次,分得赃款4万余元;李志强介绍办证十多次,分得赃款1.4万元;唐世强介绍办证十多次,分得赃款1.2万元。


杨熙成对同事们介绍的办证交易更加积极。“领导的关系、伙计们的关系都要照顾”,是杨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所以在不少同事的眼中,杨是非常“够意思”的人。


因利益诱惑,胶州市房产局卷进杨熙成一案的涉嫌贪污、受贿的有六人。出于“老好人”思想,给非法办证开“绿灯”滥用职权的被告人有三人,被纪律处分的有五人。正是因为“腐败网络”的形成,杨熙成等人在三年时间内频频作案而未被觉察。这张“腐败网”中的另一重要人物刘汇词,在杨熙成等人贪污、受贿犯罪中也起了关键作用。


鼠标轻点网上房主换人


“省下”地税款装进个人腰包的办法虽好,但每个关口都要处理关系、都要分钱,参与的人越多风险越大,这让杨熙成很无奈。怎么才能减少环节呢?杨熙成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很快发现逃避地税的关键在胶州市房产局另一个实权科长——刘汇词身上。


刘汇词,大学毕业进入胶州市房产局即受到重用,刚过而立之年被任命为信息科科长。他头脑灵活,电脑操作熟练,负责房产局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掌握着全局工作人员工号、网上办公密码的发放。刘汇词正是利用自己的特长和职务之便,非法侵入产权产籍系统录入或修改信息,在办公网上直接给房屋易主,逃避交易税收。杨熙成、刘汇词是怎样“达成共识”的呢?


2006年12月的一天,刘汇词找杨熙成帮忙为其亲戚张惠(化名)办证,杨熙成从“省下”的地税款中分给刘汇词2600元,两人由此结下深厚感情。当刘汇词再次为朋友彭信(化名)办理过户找杨熙成帮忙时,杨熙成就为刘汇词指点迷津:“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办理的话需要3万元左右,你自己进入产权产籍系统录入信息,这3万元钱就不用交了。你向彭信要2万元过户费,咱俩每人分1万。”


一席话让刘汇词开了“窍”:他马上增加了工号和密码,然后侵入房产局产权产籍系统,录入彭信的房屋信息,这样不需层层审查,网上办证程序就流转完成,再由杨熙成审批办出房产证。刘汇词“小试牛刀”,就净赚1万元,而且在不知情的朋友彭信面前也赚足了面子,真是一举两得。


杨熙成、刘汇词先后合作十多次,“省下”地税款约14万元,刘汇词分得不足6万元,但他由此认识到自己手中权力的“含金量”。“不捞白不捞”从此成了刘汇词办证的“原则”,只要有熟人找刘汇词录入或修改房屋信息,他就照办,一边贪污交易税款,一边收取好处费,真是财源滚滚。




“腐败账本”解密敛财秘诀


几十次、上百次地违规办证都顺顺当当的,助长了杨熙成、刘汇词的贪婪及侥幸心理,除了私分地税款,他们还利用一切机会受贿。


杨熙成有一本“腐败账本”藏在家中,上面是自2006年2月开始,杨熙成记录的他违规办证分到的税款和收取的好处费,一直记到2009年5月中旬案发时,共有三四百笔,总额168万余元。其中一笔写着“4月王慈孙三合2.07”,杨熙成解释其意思为:4月份,通过孙三合介绍,给王慈办房证一份,分得赃款2.07万元,分给吴加亮0.7万元。检察官解读账本还发现一个特点,每次赃款的数额都大小不一,从几百元到几千元都有,数额过万元的记录较少,最多的一次是4.7万元。杨熙成每隔一个月左右汇总一次,在旁边记录下赃款总额,然后将赃款存进银行。


办案检察官解读完“腐败账本”后,解密了杨熙成、刘汇词的敛财秘诀——


敛财秘诀之一:以快办证为名收受贿赂。在二手房交易中,当事人为减少交易风险、节省办证时间而找杨熙成帮忙,事后送上感谢费,杨熙成不嫌“芝麻小”,都一一笑纳了。


敛财秘诀之二:非法侵入产权产籍系统录入或修改信息。像变魔术一样将二手房变成一手房、将张三的房更名为李四的,谎称交税向办证人收取部分营业税、个税装入自己腰包,再收受办证人送上的丰厚感谢费,少则三五千元,多则上万元。


敛财秘诀之三:真科长导演“假证门”。近年来不少家庭难以承受高房价,到农村建房居住,造成不少违法建筑或小产权房。给这样的违法建筑或房屋一套规划手续或产权证,使其披上合法的外衣,这中间的价值差别有多大?地球人都知道。不少违法建筑或小产权房的所有人绞尽脑汁只求一套合法手续,规划证、房产证可谓“证证难求”。


当地一些违法建筑的所有人通过种种努力找到杨熙成或刘汇词,只要舍得送钱,杨、刘都给办成了。胶州北关的李兴国(化名)就是“幸运者”之一,他的厂房和职工宿舍都没有规划证,经人“指点”找到杨熙成,送上人民币4.7万元,没几天产权证就办好了。双龙苑仓储公司的厂房也没有规划证,公司经理经人介绍,通过房产局拆迁管理办公室的孙培臣找到刘汇词,送上好处费8万元,也办下了产权证。于是刘汇词受贿额上添了5万元,孙培臣也因受贿3万元被判刑。


“天大的难题”到杨熙成、刘汇词这里,却成为小事一桩,不少人难免会有疑问: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其实说白了很简单:私自打印房产证、偷盖公章。案发后,检察官从刘汇词的办公室扣押了一批印章,经调查,全部是刘汇词私刻的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的公章、印章。刘还买来打印机,利用电脑操作熟练的特长仿照房产证制作假的房产证,已经打印出了一份,没想到还在实验阶段就案发了。此案被告人到案后,都真诚悔罪,积极退缴了赃款。


当初那一笔笔让他们欣喜的“外财”,如今却成为他们定罪量刑的一个个砝码,他们也因此毁了自己的家。当杨熙成一案提起公诉的消息传来,杨熙成70多岁的老母亲以一种最决绝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吴加亮的妻子,几次跪求检察官:你们把他放出来吧,这个家不能没有他啊。


2009年12月7日上午,山东省胶州市法院开庭审理杨熙成等6人贪污、受贿案和地税局吴加亮徇私舞弊不征税款案。就职务犯罪案件来说,此案涉案人数之多、涉及面之广、社会影响之大均在胶州“史无前例”,不但造成国家税收流失290多万元,而且严重破坏了胶州市房产管理秩序。


今年3月28日,胶州市法院以贪污、受贿罪分别判处杨熙成有期徒刑十五年、刘汇词有期徒刑五年;以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判处吴加亮有期徒刑四年,范忠德、孙培臣、李志强、唐世强因贪污、受贿数额不大,且属从犯、有自首等情节,依法被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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