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发表于2018-07-27     1133人浏览     1人跟帖     总热度:294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

“施工现场”,顾名思义,属于在建的、未完工的建筑现场。所以,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与一般居民住宅、厂矿、企事业单位的有所不同。由于尚未完工,尚处于施工期间,正式的消防设施,诸如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均未投入使用,且施工现场内有众多现场施工人员及存有大量施工材料,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

(一)易燃、可燃材料多

由于施工要求,很难避免施工现场存放有可燃材料,如木材、油毡纸、沥青、汽油、松香水等。这些材料一部分存放在条件较差的临建库房内,另一部分为了施工方便,就会露天堆放在施工现场;此外,施工现场还经常会遗留如废刨花、锯末、油毡纸头等易燃、可燃的施工尾料,不能及时清理。以上这些物质的存在,使施工现场具备了燃烧产生的一个必备条件——可燃物。

(二)临建设施多,防火标准低

为了施工需要,施工现场会临时搭设大量的作业棚、仓库、宿舍、办公室、厨房等临时用房,考虑到简易快捷和节省成本,这些临时用房多数会使用耐火性能较差的金属夹芯板房(俗称“彩钢板房”),甚至有些施工现场还会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用房。同时,因为施工现场面积相对狭小,上述临时用房往往相互连接,缺乏应有的防火间距,一旦一处起火,很容易蔓延扩大。

(三)动火作业多

施工现场会存在大量的电气焊、防水、切割等动火作业,这些动火作业使施工现场具备了燃烧产生的另一个必备条件——火源,一旦动火作业不慎,使火星引燃施工现场的可燃物,极易引发火灾。另外,施工现场一旦缺乏统筹管理或失管、漏管,形成立体交叉动火作业,甚至出现违章动火作业,所带来的后果及造成的损失便会难以计量。

(四)临时电气线路多

随着现代化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墙体、楼板为中心的预制设计标准化、构件生产工厂化和施工现场机械化得到了普遍采用,施工现场的电焊、对焊机以及大型机械设备增多,再加上施工人员大多吃、住在施工现场,这些使施工场地的用电量大增,常常会造成过负荷用电。另外,因为是临时用电,一些施工现场用电系统没有经过正规的设计,甚至违反规定任意敷设电气线路,常常导致电气线路因接触不良、短路、过负荷、漏电、打火等引发火灾。

(五)施工临时员工多,流动性强,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建筑施工的工艺特点,各工序之间往往相互交叉、流水作业。一方面施工人员常处于分散、流动状态,各作业工种之间相互交接,容易遗留火灾隐患;另一方面,施工现场外来人员较多,施工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经常出入工地,乱动机械、乱丢烟头等现象时有发生,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不便,往往会因遗留的火种未被及时发现而酿成火灾。

(六)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使火灾危险性增大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一般是在建筑物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作业,场地狭小,操作不便。有的建筑物隐蔽部位多,墙体、顶棚构造往往因缺乏图样资料而存在先天隐患,如果用焊、用火、用电等管理不严,极易因火种落入房顶、夹壁、洞孔或通风管道的可燃保温材料中埋下火灾隐患。

(七)隔音、保温材料用量大

目前,大型工程中保温、隔声及空调系统等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地方越来越多,保温材料的种类繁多,然而在隔声保温效果较好的聚氨酯泡沫材料成为几次影响较大的火灾事故“元凶”后,工程上转而寻找其耐火替代产品,如橡塑板、玻璃棉、岩棉、复合硅酸盐等。目前,市场上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橡塑保温材料,它以丁腈橡胶、聚氯乙烯为主要原料,虽然具有一定的耐火性,但是“难燃”终究不可避免地在一定条件下引发“可燃”。

(八)现场管理及施工过程受外部环境影响大

施工现场经常会因为抢工期、抢进度而进行冒险施工,甚至是违章施工,给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带来较大影响。另外,建设单位指定的施工分包单位不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分包单位层层分包等现象比比皆是,给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带来先天隐患。

二、施工现场常见的火灾成因

通过调查施工现场火灾原因发现,施工现场火灾主要因用火、用电不慎和遗留火种初期不能及时扑灭所导致。

(一)焊接、切割

电焊、普通切割等产生的高温焊渣、火星是引发火灾的“元凶”。焊工在施工过程中稍有不慎,便会引燃周围的可燃物,制造一起灾难。电焊引发火灾,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金属火花飞溅引燃周围可燃物。

☑产生的高温因热传导引燃其他房间或部位的可燃物。

☑焊接导线与电焊机、焊钳连接接头处理不当,松动打火。

☑焊接导线(焊把线)选择不当,截面过小,使用过程中超负荷使绝缘损坏,造成短路打火。

☑焊接导线受压、磨损造成短路或铺设不当、接触高温物体或打卷使用造成涡流,过热失去绝缘短路打火。

☑电焊回路线(搭铁线或接零线)使用、铺设不当或乱搭乱接,在焊接作业时产生电火花或接头过热引燃易燃物、可燃物。

☑电焊回路线与电器设备或电网零线相连,电焊时大电流通过,将保护零线或电网零线烧断。

(二)电器、电路

在施工现场,大功率电器的使用、生活区内私拉乱接导致电线出现短路故障从而引发的火灾也不在少数。

漏电电流的热效应是引起火灾的“元凶”,漏电电流的电阻性发热和击穿性电弧作用,常常会引燃其作用点处的可燃物造成火灾。施工现场漏电的原因主要是电器安装不当、电气设备装备不当、线路缺乏维修保养而使绝缘老化,或长期受到雨水、腐蚀气体的侵蚀、机械损伤等。例如,施工现场的输

送机等大型露天用电设备,室外敷设的配电盘、电源开关、插座、电气线路等都容易发生漏电情况。

(三)用火不慎、遗留火种

施工人员的生活设施如烹饪、取暖、照明设备等使用不慎,或因吸烟乱丢烟头引燃周围可燃物起火,从而引发火灾。

三、施工现场管理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安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一些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现场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对施工现场防火实施统一管理,并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现场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等进行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确保施工现场防火管理落到实处。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第二节】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应在源头消除先天隐患,在施工前,就应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临时消防车通道等总平面布局进行整体规划。

一、总平面布置的原则

总平面布置包括总平面布局、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的设置,此外还要划定重点区域等内容。

(一)明确总平面布局内容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应明确与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密切相关的临建设施的具体位置,以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疏散的要求。下列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应纳入施工现场总平面布局:

1)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围墙、围挡。

2)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道路。

3)给水管网或管路,以及配电线路敷设或架设的走向、高度。

4)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等。

5)临时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和消防水源。

(二)合理布置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位置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的布置常受气象、地形地貌及水文地质、地上地下管线及周边建(构)筑物、场地大小、周边道路及消防设施等现场客观条件的制约,而不同施工现场的客观条件又千差万别。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局应综合考虑在建工程及现场情况,因地制宜,按照“临时用房及临时设施占地面积少、场内材料及构件二次运输少、施工生产及生活相互干扰少、临时用房及设施建造费用少,并满足施工、防火、节能、环保、安全、保卫、文明施工等需求”的基本原则进行,明确施工现场平面布局的主要内容,确定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及现场办公、生活、生产、物料储存区域的布置原则,规范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场及动火作业场所的布置要求,针对施工现场的火源和可燃易燃物实施重点管控,保证临时用房和临时设施的布置满足施工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

 (三)重点区域的布置原则

1、施工现场设置出人口的基本原则

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能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2、固定动火作业场的布置原则

固定动火作业场应布置在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宜布置在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在建工程等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危险品库房的布置原则

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应远离明火作业区、人员密集区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区。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不应布置在架空电力线下。

二、防火间距

保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是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相互蔓延的关键。

(一)临建用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

1)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严禁设置于在建工程内。

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15m)。

3)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4)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二)临建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

1)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5-5-1的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_1

①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如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②两栋临时用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③表5-5-1未规定的,可按同等火灾危险性的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确定。

2)当办公用房、宿舍成组布置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每组临时用房的栋数不应超过10栋,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8m。

②组内临时用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当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到3m。

三、临时消防车通道

施工现场需要设置消防车通道,同时布置相应的消防救援场地。

(一)临时消防车通道设置要求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同时,考虑灭火救援的安全以及供水的可靠,临时消防车通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2)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通道。

3)临时消防车通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通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x12m的回车场。

4)临时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5)临时消防车通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志。

6)临时消防车通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二)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


1.需设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施工现场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在建工程。

3)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

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3)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第三节】施工现场内建筑的防火要求

现场内搭建的临时用房以及在建工程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一旦发生火灾,有利于延迟火势蔓延,为施工现场内的人员赢得宝贵的疏散时间。

一、施工现场内建筑的设置原则

施工现场内的建筑防火主要包括临时用房及在建工程两方面的内容。

(一)临时用房的防火设置原则

施工现场内的临时用房,一般包括办公、宿舍、厨房、锅炉房等施工人员的生活用房及库房等存放施工材料的用房。整个临时用房的防火设置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及火灾危险性等情况进行确定:一是不同危险性的临时用房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延迟火灾蔓延,为临时用房使用人员赢得宝贵的疏散时间;二是需考虑人员疏散的设置,对人员疏散距离、疏散走道宽度、疏散楼梯等疏散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

(二)在建工程的防火设置原则

由于在建工程内有大量施工人员,且根据施工阶段的不同,动火作业、现场的施工材料等都会加大火灾风险,一旦发生火灾,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撤离是在建工程防火设置的关键,所以在建工程内应尽量设置能够保证现场施工人员安全疏散的通道,同时在建工程还应根据施工性质、建筑高度、建筑规模及结构特点等情况进行相应的防火设置。

二、临时用房防火要求

临时用房主要包括宿舍、办公用房等。此外,施工现场还有诸如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用房。

(一)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要求

在施工现场生活区一般会搭建大量的供人员办公、住宿的临时用房,平时会有大量的现场工作人员活动及休息,一般这些临时用房都不能按照正式的办公楼、宿舍楼等进行防火设计,由此给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带来隐患。所以,本着既经济合理又能确保消防安全基本要求的原则,对临时搭建的宿舍、办公用房提出下列防火要求: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临时用房是金属夹芯板房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

2)建筑层数不应超过3层,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m2。

3)建筑层数为3层或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m2时,应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房间疏散门至疏散楼梯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25m。

4)单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双面布置用房时,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5m。

5)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疏散走道的净宽度。

6)宿舍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m2,其他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100m2。

7)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房间建筑面积超过50m2时,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

8)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二)特殊用房的防火要求

除办公、宿舍用房外,施工现场内诸如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是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临时用房,对于这些用房提出防火要求,有利于火灾风险的控制。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合格报告。

2)建筑层数应为1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可燃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库房应分别布置在不同的临时用房内,每栋临时用房的面积均不应超过200m2。

3)可燃材料库房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分隔成若干间库房,如施工过程中某种易燃易爆物品需用量大,可分别存放于多间库房内。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30m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单个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m2。

4)房间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0m,房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8m。

(三)组合建造功能用房的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较多,且其布置受现场条件制约多,不同使用功能的临时用房可按以下规定组合建造。组合建造时,两种不同使用功能的临时用房之间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防火分隔,其防火要求应以等级要求较高的临时用房为准。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宿舍、办公用房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变配电房等组合建造。

2)现场办公用房、宿舍不宜组合建造。例如现场办公用房与宿舍的规模不大,两者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300m2,可组合建造。

3)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组合建造;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可组合建造;餐厅与厨房操作间可组合建造。

4)会议室与办公用房可组合建造;文化娱乐室、培训室与办公用房或宿舍可组合建造;餐厅与办公用房或宿舍可组合建造。

5)施工现场人员较为密集的用房,如会议室、文化娱乐室、培训室、餐厅等房间应设置在临时用房的第一层,其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三、在建工程防火要求

在建工程的防火主要包括临时疏散通道以及针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等的防火要求。

(一)临时疏散通道的防火要求

在建工程火灾常发生在作业场所。因此,在建工程疏散通道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保持同步,并与作业场所相连通,以满足人员疏散需要。基于经济、安全的考虑,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为满足人员迅速、有序、安全地撤离火场及避免在疏散过程中发生人员拥挤、踩踏、疏散通道垮塌等次生灾害,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难燃材料建造并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临时疏散通道应具备与疏散要求相匹配的耐火性能,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2)临时疏散通道应具备与疏散要求相匹配的通行能力。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m。

3)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时,且坡度大于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4)临时疏散通道应具备与疏散要求相匹配的承载能力。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爬梯时,应有可靠固定措施。

5)临时疏散通道应保证疏散人员安全,侧面如为临空面,必须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防护栏杆。

6)临时疏散通道如搭设在脚手架上,脚手架作为疏散通道的支撑结构,其承载力和耐火性能应满足相关要求。进行脚手架刚度、强度、稳定性验算时,应考虑人员疏散荷载。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其耐火性能不应低于疏散通道的耐火性能。

7)临时疏散通道应保证人员有序疏散,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

(二)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的防火要求

既有建筑居住、营业、使用期间进行改建、扩建及改造施工时,考虑到施工现场本身引发火灾的危险因素较多,因此会具有更大的火灾风险。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所以必须采取多种防火技术和管理措施,严防火灾发生,施工中还应结合具体工程及施工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0h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施工区的消防安全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进行疏散演练。

5)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安全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

(三)其他防火要求

1.外脚手架、支模架

外脚手架既是在建工程的外防护架,也是施工人员的外操作架。支模架既是混凝土模板的支撑架体,也是施工人员操作平台的支撑架体。为保护施工人员免受火灾伤害,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其中,高层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2.安全网

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立网将整个在建工程包裹或封闭其中,动火作业产生的火焰、火花、火星一旦引燃可燃安全网,火势便会迅速蔓延。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时,一般难以停止使用,外脚手架安全网的燃烧极可能蔓延至室内,火势难以控制,如果室内可燃物品多、人多并有一定比例逃生能力相对较弱的人群,危害则会更大。另外,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一旦燃烧,施工人员将会走投无路,安全设施便会成为不安全的设施。所以,下列安全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安全防护网:

1)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2)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其外脚手架的安全防护网。

3)临时疏散通道的安全防护网。

3.疏散指示标志

为了让作业人员在紧急、慌乱时刻迅速找到疏散通道,便于人员有序疏散,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最近的临时疏散通道入口。

4.安全疏散示意图

在建工程施工期间,可视条件一般较差,因此,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示意图。

【第四节】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置

施工现场发生火情后,初期的扑救和及时疏散是避免财产损失和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有效途径,所以在施工现场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是施工现场常用且最为有效的临时消防设施。

一、临时消防设施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需要遵循同步设置、合理设置等原则。

(一)同步设置原则

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对于房屋建筑工程中新近施工的楼层,因混凝土强度等原因,可能导致出现模板及支模架不能及时拆除,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难以及时跟进,与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进度存在3层左右的差距。所以,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二)合理设置原则

基于经济和务实的考虑,在建工程的永久性消防设施或经过保护和处理能够满足如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等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应合理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消防设施兼作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并应满足相应设施的设置要求。

(三)其他设置原则

地铁工程、隧道工程以及较深的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条件较差,一旦发生火灾,不仅消防救援相当困难,施工作业人员也难以疏散,一方面应尽量将临时消防给水引入;另一方面地下工程的施工作业场所宜配备防毒面具。

为便于临时消防设施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志。

二、灭火器设置

施工现场灭火器的设置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设置场所

施工现场内的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根据其危险性,在适当位置配置灭火器,以保证初期消防扑救的需要。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1)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

2)动火作业场所。

3)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

4)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5)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

(二)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灭火器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现场的某些场所,既可能发生固体火灾,也可能发生液体、气体或电气火灾,在选配灭火器时,应选用能扑灭多类火灾的灭火器。灭火器的类型应与配备场所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相匹配。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应符合表5-5-2的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_2


3)灭火器的配置数量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经计算确定,且每个场所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4)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5-3的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_3

三、临时消防给水系统设置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一)临时消防用水要求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最根本的原因是初期火灾未能及时扑灭。而初期火灾未能及时扑灭的主要原

因是现场人员未能及时处置,或者初期火灾发生地点的附近既无灭火器又无临时消防用水。实际上,初期发现火情,进行扑救所需的用水量并不大,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火灾防控工作,首先就应该保证施工现场有临时消防用水,其次是保证消防水量。

1.消防水源

1)消防水源是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基本条件,要求施工现场或其附近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2)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顺利取水,并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消防用水量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应包含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和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的总和,消防水源应满足临时消防用水量的要求。临时消防用水量应为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与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之和。

2)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临时用房和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较大者确定,施工现场火灾次数可按同时发生一次确定。

(二)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通过大量的火灾实例及依据相应规范的要求进行确定,是便于现场及时处置、消防人员及时扑救的有力保障。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的大小不同,所带来的火灾危险性也各有大小,应综合考虑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规模,来选择设置施工现场的临时室外给水系统。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l000m2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3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150m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

2.室外消防用水量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_4

3.设置要求

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是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区域,应按照将这些防火区域位于其保护范围的基本原则,均匀、合理地布设室外消火栓。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考虑给水系统的需要与施工系统的实际情况,一般临时给水管网宜布置成环状。

2)临时室外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应依据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进行计算确定,且最小管径不应小于DN100。

3)室外消火栓应沿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均匀布置,距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及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外边线不应小于5m。

4)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5)室外消火栓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三)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设置要求

1.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除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外,对于一些建筑高度较高或体量较大的在建工程,也需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便于在建工程发生火灾后,现场施工人员能够在第一时间实施处置,也便于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通过内攻的方式对在建工程进行火灾扑救。通过综合考虑,要求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³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2.室内消防用水量

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用水量设置,应整体考虑火灾延续时间及在建工程的建筑规模,来确定在建工程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计取标准。在建工程的临时室内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表5-5-6的规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_5

3.设置要求

(1)管网设置要求。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竖管是在建工程室内消防给水的干管,消防竖管在检修或接长时,应按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确保有一根消防竖管正常工作。当建筑封顶时,应将两条消防竖管连接成环。当单层建筑面积较大时,水平管网也应设置成环状。在建工程室内临时消防竖管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竖管的设置位置应便于消防人员操作,其数量不应少于2根,当结构封顶时,应将消防竖管设置成环状。

2)消防竖管的管径应根据在建工程临时消防用水量、竖管内水流计算速度进行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2)水泵接合器设置要求。水泵接合器设置可以保证在发生火灾时,消防救援人员到场后,通过利用水泵接合器向临时管网内供水,实施扑救。所以要求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在室外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40m。

(3)室内消火栓快速接口及消防软管设置的基本要求。施工现场作为在建工程,如果完全按照建成工程来要求室内消火栓的设置是不太合理的,结合施工现场特点,每个室内消火栓处只设接口,不设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是综合考虑初起火灾的扑救及管理性和经济性要求的结果,但要做好保护措施。综合考虑,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在建工程,各结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接口及消防软管接口,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建工程的室内消火栓接口及软管接口应设置在位置明显且易于操作的部位。

2)消火栓接口的前端应设置截止阀。

3)消火栓接口或软管接口的间距,多层建筑不大于50m,高层建筑不大于30m。

(4)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及软管的配置要求。为确保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及软管的设置既可以满足初起火灾的扑救要求,又可以减少消防水带和消防水枪的配置,便于维护和管理,要求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完毕的每层楼梯处设置消防水带、消防水枪及软管,且每个设置点不应少于2套。

(5)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的配置要求。

1)对于在建高层建筑来说,消防水源的给水压力一般不能满足灭火要求,而需要二次或多次加压来保证供水。为实现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消防给水,可在其底层或首层设置贮水池并配备加压水泵。

2)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还需在楼层上增设楼层中转水池和加压水泵,进行分段加压,分段给水。为保证中转水池无补水的最不利情况下,其水量可满足2支消防水枪(进水口径50mm,喷嘴口径19mm)同时工作不少于15min的要求,楼层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

3)上、下两个楼层中转水池的高差越大,对水泵扬程、给水管的材质及接头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越高,相应的投入费用也就越高。相反,上、下两个楼层中转水池的高差过小,则需要增多楼层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的数量,一样不太经济合理,且设施越多,系统风险也越多。所以,要求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l00m。

(四)其他设置要求

1)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2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启动装置。

2)对于建筑高度超过l0m,不足24m,且体积不足30000m3的在建工程,可不设置室内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在此情况下,应通过加压水泵来增大室外临时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以满足在建工程火灾扑救的要求。

3)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4)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且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应急阀门不应超过2个,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

5)严寒和寒冷地区的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四、临时应急照明设置

临时应急浇筑的设置场所和设置要求如下。

(一)临时应急照明设置场所

为保证火灾情况下,能够满足火灾初期扑救和人员疏散的要求,施工现场的下列场所应配备临时应急照明:

1)自备发电机房及变、配电房。

2)水泵房。

3)无天然采光的作业场所及疏散通道。

4)高度超过l00m的在建工程的室内疏散通道。

5)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场所。

(二)临时应急照明设置要求

1)作业场所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正常工作所需照度的90%,疏散通道的照度值不应小于1.0 1x。

2)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选用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自备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60min。

五、临时消防用电

施工现场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的要求。为避免火灾发生时,为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使用的消火栓栗因电力中断而无法运行,导致消防用水难以保证的情况,所以要求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第五节】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是从制度管理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同时应加强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内容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包括: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档案管理等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重点是从管理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其他防火管理制度,如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制度、防火工作考评及奖惩制度等。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二)防火技术方案

防火技术方案的重点是从技术方面实现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即通过技术措施实现防火目的。施工现场的防火技术方案,可结合施工现场和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编制,用以具体安排并指导施工人员消除或控制火灾危险源、扑灭初期火灾,避免或减少火灾发生和危害。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应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也可单独编制。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即施工人员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进行施工作业或实施具有火灾危险的工序时,在“人、机、料、环、法”等方面应采取的防火技术措施。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并应具体明确以下相关内容:

①明确配置灭火器的场所、选配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及最小灭火级别。

②确定消防水源,临时消防给水管网的管径、敷设线路、给水工作压力及消防水池、水泵、消火栓等设施的位置、规格、数量等。

③明确设置应急照明的场所、应急照明灯具的类型、数量、安装位置等。

④在建工程永久性消防设施临时投人使用的安排及说明。

⑤明确安全疏散的线路(位置)、疏散设施搭设的方法及要求等。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志布置图。

(三)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依据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信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四)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应侧重于普遍提髙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扑灭初期火灾、自我防护的能力。防火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对象为全体施工人员。

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防火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期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五)消防安全技术交底

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的一部分,可与安全技术交底一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的对象为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或实施具有火灾危险工序的人员。交底应针对具有火灾危险的具体作业场所或工序,向作业人员传授如何预防火灾、扑灭初期火灾、自救逃生等方面的知识、技能。

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逃生方法及路线。

(六)消防安全检查

在施工现场的不同施工阶段或时段,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应有所侧重,检查内容可依据当时当地的气候条件、社会环境和生产任务适当调整。例如,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的制定,防火技术方案、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编制,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消防设施的设置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每月组织一次检查。此外,施工单位应在每年“五一”假期、“十一”假期、春节等重要节日或冬季风干物燥的特殊时段到来之际,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应的专项检查或季节性检查。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临时消防车通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七)消防管理档案

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建立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文件和记录:

1)施工单位组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及聘任现场防火管理人员的文件。

2)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审批记录。

3)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方案及其审批记录。

4)施工现场防火应急预案及其审批记录。

5)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教育与培训记录。

6)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7)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验收记录。

8)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器材台账及更换、增减记录。

9)施工现场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记录。

10)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检查记录(含防火巡查记录、定期检查记录、专项检查记录、季节性检查记录、防火安全问题或隐患整改通知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回复单、问题或隐患整改复查记录)。

11)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记录及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12)施工现场防火工作考评和奖惩记录。

二、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在建工程所用保温、防水、装饰、防火、防腐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耐火极限符合设计要求,既是满足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也是减少施工现场火灾风险的基本条件。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如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50m3,垛与垛之间的最小间距不应小于2m,且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通风要良好,并设置禁火标志。

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燃、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物资作业时,这些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果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极易遇明火发生爆炸。因此,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应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

三、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要求如下。

(一)用火管理

1.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爆破、焊接、气割或采用酒精炉、煤油炉、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从统计数据发现,大量的施工现场火灾均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的,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从而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物、可燃物。为保证动火作业安全,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应由动火作业人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动火作业申请至少应包含动火作业的人员、内容、部位或场所、时间、作业环境及灭火救援措施等内容。

2)《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3)动火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具有相应资格,并持证上岗作业。

4)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5)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6)严禁在裸露的可燃材料上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7)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8)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

9)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2.其他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油漆间、液化气间等),严禁明火。

2)冬季风干物燥,施工现场采用明火取暖极易引起火灾,因此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3)厨房操作间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

(二)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常因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漏电,或现场长时间使用高热灯具,且高热灯具距可燃物、易燃物距离过小或室内散热条件太差,烤燃附近可燃物、易燃物等发生火灾。为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避免因上述用电原因引发施工现场火灾,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的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的设备、电器、线路及相应的保护装置等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1993)的要求。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严禁在电气线路上悬挂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

3)电气设备特别是易产生高热的设备,应与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5)配电屏上每个电气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屏2m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m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作业区。

6)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髙热灯具,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应使用防爆灯具。

7)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8)电气设备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9)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现场供用电设施的改装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师批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实施。

10)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维护情况进行检查。

(三)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常用的瓶装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气体,一旦贮装气体的气瓶及其附件不合格或违规贮装、运输、储存、使用气体便极易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因此,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②严禁碰撞、敲打、拋掷、滚动气瓶。

③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应小于l0m,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④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要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m0

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气密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胶气管。

②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m,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③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等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栓。

④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IMPa。

⑤气瓶用后,应及时归库。

四、其他施工管理

施工现场要设置防火标志,同时还要做好临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一)设置防火标志

施工现场的临时发电机房、变配电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库房和使用场所、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在醒目位置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应设置禁烟标志。

(二)做好临时消防设施维护

1)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设施受外部环境、交叉作业影响,易失效、损坏或丢失,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对已失效、损坏或丢失的消防设施,应及时更换、修复或补充。

2)临时消防车通道、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遮挡、挪动疏散指示标志,不得挪用消防设施。

3)施工现场尚未完工前,临时消防设施及临时疏散设施不应拆除,并应确保其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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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8-07-27   |  只看该作者      

2

为了施工需要,施工现场会临时搭设大量的作业棚、仓库、宿舍、办公室、厨房等临时用房

bolanda

中国 滁州 | 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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