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有序开展,保证现场各方安全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 进场管理
1、各分包单位进场时,提前对接,必须向总包安全部提交备案资料。
(备案资料清单:1、企业资质;2、安全专项方案;3、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方案;4、组织机构及人员花名册;5、项目经理、安全员资格证书;6、项目经理、安全员任命书;7、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及网上查询记录;8、进场工人三级教育卡。)
2、备案完成后签订三方安全管理协议、进场安全总交底、领取门禁卡等。
3、上述程序完成后方能进场施工。
二、 教育与交底
1、 进场教育
分包单位进场时,提前对接,总包安排进场教育时间,监理代表、总包主管、分包全员参与。
2、 定期教育
总包项目部每月月中、月末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大会,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监理代表、总包主管、分包全员参与。
分包单位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会,形成书面记录,留影像资料。
3、 专题教育
根据政府单位、上级部门要求及现场施工进度,不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监理代表、总包主管、分包全员参与。
4、 安全交底
各分包在现场施工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1)相同施工区域不同工种作业,必须分别做安全技术交底。
(2)相同工种不同施工区域作业,必须分别做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代签,必须作业人员本人签字。
5、 班前教育
每天施工前,各分包单位各班组长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喊话,交待当天施工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形成书面记录,留影像资料。
三、 检查与会议
1、 定期检查
每周一上午9点整,开展定期安全检查,业主代表、监理代表、总包主管、分包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准时参加。
2、 专项检查
根据政府单位和上级部门要求、节假日情况、极端天气情况等,开展不定期专项安全检查,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监理代表、总包主管、分包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准时参加。
3、 隐患整改与追踪复查
每次检查完成后将隐患情况向分包单位发放隐患整改单。
(1) 分包单位针对隐患整改单内容,按照“三定原则”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向监理、总包递交书面回复。
(2) 监理代表、总包主管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复查工作。
(3) 针对隐患不整改、整改不彻底、逾期不回复等现象,总包有权对其罚款并进行局部停工整改,直到达标方能复工。
4、 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 安全会议
每周一下午19点整,开展总包安全专题会议,监理代表、总包主管、分包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准时参加。
四、 安全验收
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建质09年87号文)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工序。
验收人员:技术总工组织;安全总监、区域责任工长及相关部门参加。
验收内容:
1、 深基坑:开挖前、开挖完成后、支护完成后组织现场验收。
2、 落地架:材质验收、起步验收、搭设完成后验收。
3、 悬挑架:材质验收、锚固环隐蔽验收、逐层验收。
4、 卸料平台:材质验收、锚固环隐蔽验收、加工完成验收(进场验收)、安装完成验收。
5、 普通模板支撑体系:材质验收、搭设完成后验收、拆除时必须有强度报告并提出书面申请。
6、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材质验收、起步验收、搭设完成后项目组织验收、上报经理部验收。
7、 安全防护:每个区域安装完成后验收,拆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8、 大型设备及机具:进场验收、安装后检测、定期检测、极端天气后检测等。
9、 消防设施及消防水系统:进场验收、安装(存放)验收。
10、 其他验收项参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五、 资料管理
各分包单位每月15日、30日定期向总包单位提交过程管理资料。包括:安全教育记录、安全交底记录、班前活动记录、三级教育卡更新等。
出现逾期或不交等现象,总包有权对其罚款并进行局部停工整改,直到达标方能复工。
六、 具体要求
1、 行为管理:进入楼层所有人员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纪律: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得吸烟、不得衣着不整、不得随地大小便等,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
2、 文明施工:
(1)各分包单位约束自有工人,确保其施工区域和公共区域文明施工,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2)保证现场周边环形通道顺畅。
3、 施工用电:各分包单位不得于现场私自接电,用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详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 现场消防:
(1)动火作业必须提前申请,交底到位、现场灭火设施配备到位、旁站人员监管到位、易燃物清理到位、施工完成后确保无火源方可离开。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按要求存放和使用,保证通风顺畅、防火间距及灭火设施到位。
(3)施工区域灭火设施必须配备到位。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5、 仓库管理:
(1)各分包单位每周定期对仓库及周边文明施工、用电安全、消防安全进行自查整改。
(2)各分包单位必须负责仓库所在楼层文明施工,互相监督,发现恶意破坏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3)保证仓库及周边通道顺畅。
6、 成品保护:楼层内加工区、施工区、办公区必须用移动防护栏杆或警戒带划分、隔离,并设醒目标识,便于成品保护。
7、 安全防护:
(1)现场安全防护不得随意拆除,如因施工原因必须拆除必须向总包安全部提出申请并于当天人员离开后恢复;
(2)现场防护栏杆搭设统一标准,以总包安全部提供图册为准,不得随意搭设。
(3)2米及以上高处临边作业必须采用门子架,使用安全带等。
8、 上述内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规范及总包单位安全管理要求实施。
本管理细则自交底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项目部总承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管理规定
河南 仙桃 | 结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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