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建筑给水系统设计

发表于2018-06-26     1338人浏览     1人跟帖     总热度:309  

建筑给水系统设计_1
建筑给水
一、冷水的贮存与加压
北京城市管网供水压力为0.2~0.3MPa(2~3kgf/cm2),一般情况下可满足五层或六层住宅楼生活用水水压要求。为满足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所要求的水量、水压,建筑给水系统需要贮水和加压。
㈠贮水池
1.设置贮水池的条件
⑴当水源不可靠或只能定时供水;
⑵只有一根供水管而小区或建筑物又不能停水;
⑶外部给水管网提供的给水流量小于居住小区或建筑物所需要的设计流量;
⑷外部给水管网压力低,需用水泵加压供水又不允许直接从外部给水管网抽水时;
⑸当外部给水管网虽然压力低但供水流量较大,可以供给小区或建筑物的设计流量时,可以只设吸水井;
⑹市政给水管网、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时,应设消防水池。   
2.水池容积的确定
⑴贮水池有效容积应该≥调节水量、消防储备水量(一般情况火灾延续时间为2小时,特殊时达3~6小时,自动喷洒系统为1小时)和生产事故储备用水量之和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城市给水管网的补水量。
⑵居住小区的贮水池有效容积:生活用水调节量应按流入量和供出量的变化曲线经计算确定,资料不足时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5%~20%确定,消防储备水量按防火规范规定执行,生产事故备用水量按工艺要求。
3.水池设置要点
(1)生活贮水池位置应远离卫生环境不良的房间,防止生活饮用水被污染;水池进出水管应布置在相对位置,并应采取防止短路的措施。
(2)消防水池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宜设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但当有效容积大于1000 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水位的连通管。
(3)供单体建筑的生活饮用水池应与其他用水的水池分开设置。生活用水、消防用水合用的贮水池应采取消防用水不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措施。
(4)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 m³时,宜设置蓄水有效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且每座应有一条独立的出水管向系统供水;高位消防水池设置在建筑物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且与建筑构件应连接牢固。
(5)贮水池应设通气管;溢水管管径应比进水管大一号;泄水管管径按2h泄完池水确定,且不小于DN100。
(6)穿过水池池壁、池底的各种管道均应设置带防水翼环的刚性或柔性防水管套。
(7)材料一般为钢筋混凝土、玻璃钢、钢板等,防水内衬、防腐涂料必须无毒无害,不影响水质,外墙不能作为池壁。
 
㈡水箱
1.设置水箱的条件
⑴城市给水管网的压力满足不了供水要求的高层建筑;   
(2)高层民用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万㎡且层数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和其他重要建筑,必须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3)高层建筑生活消防给水竖向分区的要设水箱;
(4)多层建筑城市自来水周期性压力不足,采用屋顶调节水箱供水的。
总之室内给水系统中需要增压、稳压、减压、需要贮存一定水量的应设置水箱。   
2.水箱容积的确定
室内生活用低位水箱有效容积宜按建筑物最高日用水量的20%~50%确定。由城市管网夜间直接进水的高位水箱的生活用水调节容积宜按用水人数和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确定。 
最小贮水量:一类公共建筑≥18m3,二类公共建筑和一类居住建筑≥12m3,二类居住建筑≥6m3。
3.水箱设置要点
⑴高位水箱的设置高度应按最不利配水点所需的水压经计算确定,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按现行建筑防火规范有关规定确定,高层建筑屋顶水箱一般宜设在顶层;水箱应设在便于维修、光线通风良好,且不易结冻的地方。(在房间内,不能露天)
⑵水箱一般由钢板、钢筋混凝土、玻璃钢等材料制成,但内衬及防腐涂料必须无毒无害,不得影响水质,并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可。
⑶水箱应设有进水管、出水管、溢水管、泄水管、通气管、水位信号装置等,为了保证水质不受污染,生活饮用水箱的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应≥25mm,最大可≤150mm。溢流管、泄水管必须经过断流水箱及水封才能接入排水系统。溢流管宜比进水管大一号。
4.水箱的布置要求
水箱与水箱之间,水箱与墙面之间净距宜≥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与墙面净距宜≥1.0m,水箱顶与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0.6m,水箱周围应有≥0.7m的检修通道。水箱间要留有设置饮用水消毒设备、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加压稳压泵、楼门表的位置。
补充: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
㈢加压设备 
1.水泵的选择 
⑴水泵出水量有水箱时应≥最大小时用水量,采用调速泵组供水时按设计秒流量计算;
⑵水泵扬程按能满足最不利配水点或消火栓所需要的水压确定。
建筑给水系统设计_2 建筑给水系统设计_3
2.水泵房布置
⑴泵房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二级。
⑵泵房应有充足的光线和良好的通风,并保证在冬季设备不发生冻结。泵房净高,当采用固定吊钩或移动支架时,≥3.0m;当采用固定吊车时,应保证吊起物底部与越过的物体顶部之间有0.5m以上的净距。
⑶选泵时,应采用低噪声水泵,在有防振或安静要求的房间的上下和毗邻的房间内不得设置水泵。水泵基础应设隔振装置,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隔振减噪声装置,管道支架、管道穿墙及穿楼板处应采取防固体传声措施,必要时可在泵房建筑上采取隔声吸声措施。   
⑷泵房内应有地面排水措施,地面坡向排水沟,排水沟坡向集水坑。
⑸泵房大门应保证能使搬运的水泵机件进入,且应比最大件宽0.5m。
⑹泵房采暖温度一般为16℃,无人值班时采用5℃,换气次数≥6次/小时。   
⑺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充水,出水管上装阀门、止回阀和压力表,每台水泵宜设置单独的吸水管,吸水管上应设过滤器及阀门。
⑻水泵机组布置
电机容量>55kW时,水泵基础间的净距≥1.2m;电机容量在55~20kW之间时,水泵基础间的净距≥0.8m;电机容量<20kW,水泵吸水管直径<100mm时,泵组一侧与泵房墙面之间可不留通道。两台相同泵组可共用一个基础,该共用基础侧边之间及距墙面间应有≥0.7m的通道。
泵房的人行通道≥1.2m。配电盘前应有l.5~2.0m的通道。
3.消防水泵房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其疏散门应靠近安全出口,并应设甲级防火门;
(3)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水泵房,当设在首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他楼层时,其出口应直通安全出口。
4.气压给水及变频调速给水设备
⑴气压给水装置是利用密闭贮罐内空气的可压缩性贮存、调节和压送水量的装置,其作用相当于高位水箱或水塔。
⑵变频调速给水装置,通过变频方式改变水泵转速来改变水泵的工作特性,从而实现变量恒压供水。
 
 
二、给水系统与给水方式
㈠给水系统的分类   
1. 生活给水系统
供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内的饮用、烹调、盥洗、洗涤、淋浴等生活用水,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除了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这三个之外,其余类型统统不考虑食堂用水。)
补充:
(1)供应给人们生活饮用、沐浴及接触人体的衣物洗涤用水,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管道直饮水水质应满足行业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的要求。
(2)生产用水的水质,按产品生产所需用水水质而定,某些产品的生产用水水质比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还高,而大部分则较低。高标准水质的水可供低标准用,反之则不行。
(3)消防用水应无污染、无腐蚀,水中不能含有颗粒状的杂质及纤维状杂质,以防阻塞管道。
(4)生活杂用水(在住宅中一般称为中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和《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48的相关要求。
2.生产给水系统
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生产设备的冷却、原料和产品的洗涤、锅炉给水及某些工业的原料用水等。
3.消防给水系统
供多层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给水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对水质要求不高,但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水量和水压。
根据具体情况有时将上述三种情况合并成生活、生产、消防共用的给水系统或生活、消防共用的给水系统。
㈡系统选择
1.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与消防给水系统宜分开设置,但可共用一个水箱和贮水池,共用水箱(池)要有保证消防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2.水量较大的用水设备,如空调冷冻设备、喷水池、游泳池等,应尽量采用循环或重复利用的给水系统。
3.建筑物内给水系统应尽量利用室外城市自来水管网压力直接给水,如不能满足个别用水点所需水压,采用局部加压给水装置。
4.室外管网压力周期性不足时,应采用设置调节水箱的给水系统;经常性不足时,应采用加压给水系统。
5.采用竖向分区给水时,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静水压力宜≤0.45MPa;居住建筑入户管给水压力应≤0.35MPa;生活给水系统中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处静水压≤0.6MPa。
6.消火栓给水系统最低消火栓处静水压≤1.0MPa,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工作压力≤1.2MPa。
㈢给水方式 
1.直接供水方式  与外部给水管网直连利用外网水压供水,供水较可靠,系统简单,投资少,安装维修简单,节约能源,水质可靠,无二次污染,但是外管网停水时内部立即停水。适用于单层、多层建筑。
经验估算:建筑一层需10m水柱,二层需12m水柱,三层需16m水柱,四层需20m水柱,(二层以上每层增加4m水柱)。
2.设水池、水泵和水箱的供水方式(图17—2)
下层利用外网水压直接供水,上层利用水泵提升,采用水箱供水,停水停电时上层仍可延时供水,供水较可靠;但是安装维护较麻烦,投资较大,水泵振动时有噪声干扰。 
3.分区并联供水方式(图17—3)
水泵集中布置在地下室内;分区设置高位水箱,各区独立运行互不干扰,供水可靠,水泵集中布置便于维护、管理,能源消耗小,但是管路多投资大。
4.分区串联供水方式(图17—2)
分区设置水箱、水泵,利用水箱减压,自下区水箱抽水供上区用水。供水较可靠,设备与管道较简单,投资较省,设备集中维护较方便;但是上区供水量受下区限制,能源消耗较大。
5.分区减压阀减压供水方式
水泵统一加压,仅在顶层设置水箱,设备管道少,投资省,设备布置集中,便于维护管理,但是能源消耗较大。
㈣管网布置方式
1.各种给水系统按横向配水干管的敷设位置可以布置成下行上给式、上行下给式、环状中分式等方式。
⑴下行上给式
横向配水干管敷设在底层、埋设在地沟或地下室天花板下;适用于居住楼、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利用外网水压直接供水的系统多采用这种方式。
⑵上行下给式
横向配水干管敷设在顶层天花板下或吊顶内,也可敷设在屋顶上或高层建筑设备层内,设有高位水箱的居住楼、公共建筑或地下管线较多的工业厂房,多采用这种方式。   
⑶环状式
横向配水干管或配水立管互相连接,组成水平及竖向环状网管;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要求不时间断供水的建筑多采用这种方式。
2.管道敷设▲▲▲▲
给水管道一般宜明装,如建筑或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可暗装。   
⑴给水管暗装时
①横管应敷设在地下管沟、设备层及顶棚内;
②立管敷设在公用的管道井内,如不可能,可敷设在竖向管槽内,支管宜埋在墙槽内;
③在管道上的阀门处应留有检修门,并保证检修方便;通行管沟应设置出入口。   
⑵给水管道与其他管道同沟时
①给水管应在排水管上面、热水管下面;
②给水管不得与输送易燃,可燃,有害液体、气体管道同沟。   
⑶给水管埋地敷设时
管顶最小覆土深度须≥土壤冰冻线以下0.15m;地下室的地面下不得埋设给水管道,应设专用的管沟。管道不得穿越设备基础,应避开可能受重物压坏处。给水管与排水管平行或交叉埋设时,管外壁的最小净距分别为0.5m或0.15m。给水横管宜有0.002~0.00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置,给水引入管应有≥0.003的坡度坡向室外给水管网或阀门井。
⑷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墙板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穿过地下室外墙或地下构筑物墙壁时,预留孔洞应加设防水套管。如必须穿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的装置。穿承重墙、楼板或基础处应预留孔洞,管顶净空一般≥0.1m。地下构筑物下面的管道宜加设套管。管道要采用防腐、保温、防结露技术措施。
⑸空调循环水冷却系统
循环水冷却系统一般采用开式循环冷却系统,循环水通过冷却塔与空气直接接触进行冷却,冷却塔一般设于高层建筑顶层或楼房的楼顶,循环水泵设于冷冻机房,冷水池设于地下或设于冷却塔底部与集水盘结合。冷却循环水补充水量一般按循环水量的2%~3%计算。冷却塔有横流式、逆流式两种,选用时除应满足水量要求外,噪声不能超过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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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8-06-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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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建筑物(特别是高层建筑)所要求的水量、水压,建筑给水系统需要贮水和加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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