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纲要

发表于2018-08-28     1944人浏览     1人跟帖     总热度:494  

1.前 
1.1任务由来
任务由来:明述建设项目名称、业主、项目源、项目批复文件(批复部门、批复文号,并附文件复印件)、评估工作委托关系、评估合同的签订;
     1.2评估工作的依据
执行的政策依据和技术标准: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2003年11月24日);
2)《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环[2004]267号)
参照:
1)《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国土资环[2000]01号);
2)《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2001年3月)。
3)《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25000—1:50000)》(GB/T—0097—94);
4)《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察规范(1:50000)》(GB14158—93);
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7)《中国地震动参数规划图》(GB18306-2001)
8)《中国地震烈度区划图(1990)》
8)《公路工程勘察规范》(JTJ064-98
9)《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
1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以上技术规范、规程,应根据建设工程类型对口选用。
1.3任务和要求
通过对评估区地质灾害调查和资料的综合研究,查清评估范围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对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分析评价工程建设和运营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可能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和危险性作出预测及综合评估,提出应采取的防治措施和进行场地适宜性评价,为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和决策提供依据。
 
2.评估工作概述
2.1工程和规划概况与征地范围
1 明确拟建工程所处或跨越地理范围、地理座标和行政区域,概述区域内交通情况和社会经济条件(线状工程为沿线社会经济条件内容),附交通位置图,图1-1(必附)
2 概述拟建工程性质、类型、工程规模、单项构成及配置情况,建设投资和工程期,附拟建工程平面布置图,图1-*(视情况决定附与否),根据各行业标准确定拟建工程类型(附件:工程设计行业划分及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建设项目重要性按《技术要求》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分类,见表1、表2、表3、表4
1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目类型
      
重要建设项目
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较重要建设项目
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一般建设项目
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港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2       工业和民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目类别
重要建设项目
较重要建设项目
一般建设项目
城镇建设、地产开发
开发区和城镇新区建设,占地面积大于20hm2的城镇旧区改造。
5hm2<占地面积≤20hm2的民用建筑和城镇旧区改造,新建村庄。
占地面积小于5hm2的民用建筑,建筑物高度小于8层。
学校
在校师生10000人以上或占地面积大于20hm2
在校师生1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或占地面积5-20hm2
在校师生1000人以下或占地面积小于5hm2
金属冶炼、机械制造、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
大型
中型
小型
民航工程
机场
导航台站
维修保障工程
港口、码头
年吞吐量100万吨以上;客运国际港。
年吞吐量10-100万吨。
年吞吐量10万吨以下。
医院、疗养院
床位3000张以上
床位500-3000张
床位500张以下
体育场、馆
容纳5万人以上
容纳0.5-5万人
容纳5千人以下
集中供水源地
日供水10万吨以上,有引水工程
日供水1-10万吨,有引水工程
日供水1万吨以下
养殖场
大牲畜长年存栏量6000头以上或家禽20万只以上
大牲畜长年存栏量3000-6000头或家禽2-20万只
大牲畜长年存栏量3000头以下或家禽2万只以下
核设施
核动力厂(核电厂、核热电厂、核供汽供热厂等),反应堆(研究堆、实验堆、临界装置等),铀矿开采、冶炼,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后处理高能加速器,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上述项目的退役


军事设施
与军事相关的项目


农业开发项目
200hm2以上
60-200hm2
<60hm2
 

 3       线状工程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 目
类 别
重要建设项目
较重要建设项目
一般建设项目
公路工程
二级(含)以上公路;独立特大桥,独立长隧道
三级(含)以下公路;城市一、二级道路
铁路工程
并入国家客、货运路网的干线、支线;独立特大桥,独立枢纽
企业专用铁路

管线工程
国家级和省级管线工程
市(州)级管线工程;
县(市、区)级管线工程
架空工程

110千伏以上输电线路;旅游风景区缆车线路
其他架空线路

4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 目
类 别
重要建设项目
较重要建设项目
一般建设项目
水利工程
大(1)型水利工程:
总库容10(亿m3
大(2)型水利工程:
总库容10~1.0(亿m3
中型水利工程:
总库容1.0~0.1(亿m3
小(1)型水利工程:
总库容0.10~0.01(亿m3
小(2)型水利工程:
总库容0.01~0.001(亿m3
水电工程
大(1)型水电站:
装机容量120 (万千瓦)
大(2)型水电站:
装机容量120~30 (万千瓦)
中型水电站:
装机容量30~5 (万千瓦)
 
小(1)型水电站:
装机容量5~1 (万千瓦)
小(2)型水电站:
装机容量1 (万千瓦)
: 1、总库容系指校核水位以下的水库静库
2、水电工程:总库容和装机容量两指标,就高值。

 3)明确征地位置、所属县、镇(乡)、村办事处;明确征地范围及面积,面积单位:亩,hm2, km2;拟建工程各单项工程的占地分配及占地面积、占用土地类别。

2.2以往工作程度
对工程建设项目所处区域内开展过的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环境评价、水土保持、项目可研等工作进行概述,明确工作实施单位和年代;
2.3工作方法及完成工作量
1)评估工作组织实施
2)工作方法:现场调查、试验、收集资料综合分析研究。
·现场调查:主要采用穿越和追踪法,须出具原始卡片记录和调查路线实测手图等原始资料,报告中应反映现场调查的点、线密度。
·收集资料:列出所收集利用资料目录(明确编著单位及时间)。
3)实物工作量及工作安排:简述工作人员、各工作时段,用实物工作量表(表2-*)反映实物工作量(调查面积、各类调查点、调查线路长、照片等)。
2.4评估范围与级别的确定
1)评估范围的确定:
原则以地质灾害发育和影响范围确定。报告中应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明确评估范围的确定原则,须考虑地质灾害对建设项目的可能影响范围,和建设项目引发地质灾害对周围影响的可能范围,不宜过大,切忌过小,适中为宜。
a. 一般建设工程,评估范围以征地范围适度放宽,一般50—100米,边坡地段的第一斜坡为界。
b. 水利水电工程以局部分水岭或一级分水岭为界;隧道等地下工程部分,以轴线外延500-1000m,进出口部分以第一斜坡为界。
c.线状工程原则上向两侧扩展500—1000m;地质灾害发育部位,须包含完整的地质灾害体(系统),并适度外延,如泥石流,须包含泥石流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
d.垃圾处理厂评估范围要以所处地流域范围和可能污染范围确定。
e.崩塌、滑坡以第一斜坡,泥石流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地面沉降和地面塌陷以沉陷可能影响范围,地裂缝以可能延展、影响范围为评估范围。
g.项目区处于强震区时,评估范围应尽可能包含邻近活动断裂的特殊构造部位(断裂交汇、折曲、陡崖等)。
f. 明确评估面积,面积单位:亩、hm2km2

2)评估级别的确定    

 评估级别依据建设项目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综合确定(表5),表中末列建设项目的类型及重要性按相应行业技术标准确定,建设项目重要性分为:重要、较重要、一般(表1、表2、表3、表4);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为:复杂、中等、简单(表6、表7),地震基本烈度8度以上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应确定为复杂。
严格按上述标准确定评估级别,切忌降低评估级别。
5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一级
一级
较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建设项目
二级
三级
三级
 
6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A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1.地质灾害发育强烈。
1.地质灾害发育中等。
1.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
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
3.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3.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4.水文、工程地质条件良好。
5.破坏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注:上表列5项条件中,有一条符合复杂条件者即划分为复杂类型。
7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B
复杂
中等
简单
1、地质灾害发育强烈:现状地质灾害数量和种类多,或地质灾害规模达到大型。
1、地质灾害发育中等:现状地质灾害较单一,数量少,规模为中小型。
1、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一般无现状地质灾害存在,个别地质灾害规模小。
2、地形地貌复杂:大起伏的山地。地形坡度以大于25°的为主,区内相对高差大于500m。
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中小起伏的山地。地形坡度以8-25°的为主,区内相对高差100-500m。
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盆地和丘陵。地形坡度<8°,区内相对高差<100m。
3、地质构造复杂:位于深大断裂和断裂复合带内,或存在控制性活动断裂,历史地震为8度以上影响区。
3、地质构造较复杂:位于大型断裂带内,或存在活动断裂,历史地震为7度影响区。
3、地质构造简单:断裂活动一般,不存在活动断裂,历史地震为小于7度影响区。
4、岩土体工程性质不良:岩土体性质差,工程建设极易诱发地质灾害。
4、岩土体工程性质较差:存在对工程有影响的特殊土,如:昆明盆地南片、蒙自盆地中北部。
4、岩土体工程性质良好:不存在影响工程建设的岩土体。
5、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
5、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中等。
5、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6、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表现在采矿、水电建设、道路建设。
6、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6、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注:1、每类条件中,有一条符合复杂条件者即划为复杂类型。
   2、线状工程: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区段大于(或等于)全线50%为复杂类型;简单区段大于(或等于)50%为简单类型;其它为中等类型。

3.地质环境条件

3.1气象水文

1)气象
主要阐述评估区所属气候带区,降水量(年均量,年最大、最小量,日、月、时极端值等),气温(年平均、年最大、最小值),蒸发量(年平均、年最大、最小量),枯、雨季时段,降水量比例,降水量程度评述,对当地暴雨、点降雨情况进行描述,选择适宜图表示(动态特征表、降雨量一览表、降雨量等值线图等)。
2水文
描述评估区所属水系、流域,地表水类型、流域内水系发育的基本特征,河流、溪沟水文特征值(流域面积河流流量、水位、泥沙含量、地表水动态变化规律),与地表水相关密切的建设工程须插水系图(图3-*),如水利水电工程;

3.2.地形地貌

1)阐述评估区地貌类型、地形标高、高差、地势特征、坡度变化特征(总体地形坡度盒特殊地段地形坡度)、微地貌(冲沟、坳沟、谷地、陡崖)发育特征等,一、二级评估地貌需分级分区描述,一级评估插地貌分区图(图3-*),二、三级评估视情况决定。
2)植被应描述植被类型、分布、森林覆盖程度、植被覆盖率,及植被与高程、气候、岩性的关系在空间上的分布特征,但植被不列为地质环境条件的主要内容,可依实际情况决定描述与否;

3.3地层岩性

1)描述评估区内所发育地层的时代、岩性和分布情况,明确地层结构、地层产状、厚度、可列表描述(表3-*)。
 
3-*评估区地层一览表
地层代号
区域厚度
地层岩性
分布情况







 
2)对一级、二级评估、区域规划项目,需描述区域地层岩性及分布特征;
3.4地质构造与区域地壳稳定性
1)描述区域构造体系、构造形迹特征,对活动断裂、主要断裂、褶皱的发育规律、性质、产状、断裂 特征等,需逐一描述,附构造纲要图(图3-*);也可以构造形迹一览表表述(表3-*);
2)明确评估区所处构造部位,与附近构造形迹关系,对发育于评估区及附近之各类地质构造(断裂、褶皱)的空间分布、性质等特征逐一描述;
3)区域稳定性表述内容主要为新构造运动和地震:
a、引用既有资料对新构造运动表现特征、规律进行描述,对区域隆起、断陷、活动断裂性质及阶地、温泉等予概述;
b、地震描述内容:所处地震带、场地及邻近地区地震史(近百余年地震最大震级、本场地地震烈度等),并按现行规范确定抗震设防烈度、动峰值、地震加速度值和分组(水利水电、线状工程须采用《中国地震动参数规划图》确定);
C、附区域地壳稳定性区划图或地震分区图,对区域稳定性予评价。
3.5岩土体工程地质特征
1)岩土体类型划分,依《岩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021—2001)之表A.0.1、A.0.4划分,为土体和岩体则以岩石坚硬程度、岩体结构类型划分定名,如块状结构较坚硬岩体等,编号(亚类注脚码1、2、3);
2)按岩土体类型逐一定性、定量描述其工程地质特征,附岩土工程地质特征表,表3-*;
3)对软弱结构面(体) 的发育部位、特征、与地质灾害发育的关系予具体描述;软弱结构面(体)指分布在工程区与工程区现状地质灾害发育相关,且是控制地质灾害发育的软弱结构面(体),如断裂带、不整合接触面、作为夹层的软弱岩层、上覆土体与下伏基岩分界面等;对控制滑坡或不稳定斜坡的软弱结构面应予评述;
4)除碳酸盐岩,其余岩层,尤其是玄武岩、花岗岩、变质岩类之风化特征、风化营力、风化壳分带等特征应予具体描述,风化程度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表A.0.3分类;附风化层特征表,表3-*。

3.6 水文地质条件

1)地下水类型(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及分布特征
2)按地下水类型逐一定性、定量描述其富水性、透水性、水位埋深等
3)各类型地下水的补、迳、排条件
4)地下水位动态变化特征
5)地下水与地质灾害的关系,控制作用的评述
6)对于岩溶水:需描述其岩溶发育规律,岩溶类型(溶洞、溶沟、溶槽、漏斗、落水洞、峰丛、残丘等),溶蚀程度、规模及发育特征,具勘察资料时,需确定岩溶发育深度和地下岩溶发育特征。

3.7 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

1)介绍人类工程活动的类别:开垦、采矿(露天开采、坑道开采),开采地下水,工程建设和其他;人为工程活动的强度。
2)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生态环境和地质环境问题:水土流失,不稳定边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危害和影响程度。
3.9 小结
主要根据上述地形条件、地貌类型、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岩性岩相的稳定程度,岩土工程地质特征及水文地质特征,人类工程活动的强度等,依《技术要求》3.5.1综合判定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一、二级评估单独列节,三级评估可不列节,简要概述;
针对线状、水利水电工程、区域(大面积)规划工程和一级评估等对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进行分区,按«技术要求»分类为复杂、中等、简单,代号为A、B、C,并作为地质灾害分布图的基本图面内容,附分区特征表,表3-*。

4.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对评估范围内现有地质灾害须进行逐一描述,针对地质灾害现状危害对象、危害程度作现状危险性评估,以文字、剖面图、照片结合表述;
地质灾害之危害不宜将拟建工程包括在内(拟建工程属未建,对其危害属预测范畴);现状地质灾害若已有治理工程应指出工程类型、实施时间、效果等及当地治理的经验。

4.1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

地质灾害类型多时,则可分节描述地质灾害类型及特征,列表反映,文字指出整体、共性特性;
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坍塌、地裂缝、不稳定边坡、危岩体,根据地质灾害类型分类描述。
1)崩塌
崩塌区发育位置、地形地貌、规模(长、宽、厚,单位:m2,估计方量,单位:m3),崩塌体大小和崩落方向;
崩塌区地质条件(岩性组合、构造部位、坡体结构、风化程度、节理裂隙、临空面发育状况);
崩塌的类型、成因分析(地貌、岩性、构造、地震、采矿、爆破、开挖、温差变化、降雨冲蚀浸润等)和运动机制及发展趋势;
灾害史:危害范围、危害对象、危害损失及处置情况;
当地防治崩塌经验;
附典型点剖面图、照片、附表4-*。
2)滑坡
滑坡发育位置、地形地貌及规模(长、度、厚,单位:m,估计方量,单位:m3);
滑坡的构成要素(滑坡周界、滑坡壁、滑坡前 、鼓丘、裂缝等)、变形的空间组合特征和变形迹象;
滑坡区地质条件(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及其组合关系等),地下水,泉点及流量,地表水及湿地;
滑坡类型、诱发因素,结合地质条件和降雨特征分析滑坡形成机制及发展趋势
灾害史:危害范围、对象及危害损失及处置情况;附典型点剖面、照片,附表4-*;
当地整治滑坡经验。
附典型点剖面、照片,附表4-*;
3)泥石流
发育位置及规模(流域面积,单位:km2
地质条件:地层、岩性、风化程度、地质构造;
地形地貌条件:沟谷长度(长、宽,单位:m),沟岸坡度,纵坡降(%),山坡坡度及植被发育状况,划分泥石流的形成区、流通区和堆积区,并描述三区特征;
泥石流物质组成,堆积扇分布范围、形态,堆积层次、厚度、粒径,堆积历史、速度,一次最大堆积量估算;
水条件,流量(l/s)及特征
固体物质补给来源及方式:沟床类、坡面侵蚀类、重力类及人工土堆积等,沟谷内滑坡、崩塌、岩堆发育情况;
泥石流活动历史、活动特征(时间、频数、规模、冲淤、变迁)、破坏方式及程度;
结合地质条件、降雨条件(暴雨强度、点降雨量)和水动力条件及人类活动情况(开矿弃渣、修路地切坡、砍伐森林、陡坡开荒、过度放牧等)分析泥石流形成机制及发展趋势;
灾害史:危害范围、对象及危害损失及处置情况;
附典型点剖面、照片,附表4-*。
4)地面塌陷
发育位置、分布特征、变形特征及规模(长、高或直径,单位:m),对附近建构筑物危害情况;
形成塌陷的地质条件(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动力条件、采矿活动;
成因类型:
自然成因:岩溶塌陷(土洞塌陷),阐述岩溶发育规律、规模、地下水动力条件;
人为成因:采空区塌陷,阐述采矿强度、采空区发育情况、采空区稳定性、地下水抽排开采等;
分析重力和荷载作用、地震与震动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人类活动(采矿、开采地下水)等对塌陷形成的影响,对溶洞、土洞和采空区的发育位置、规模进行阐述,并分析其形成机制和发展趋势及可能发生塌陷的范围,圈定塌陷区、影响区;
灾害史:危害范围、对象、危害损失及处置情况;
附典型点剖面、照片,附表4-*。
5)地裂缝
地裂缝分布、组合及变形特征,裂缝走向、平行或交叉组合、条数、长、宽及可见深度(单位:m、cm)等;
阐述地裂缝发育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节理裂隙发育情况
地裂缝动态变化及发展趋势;
控制和诱发因素;
成因分析:地震、地下水过量开采、地下采矿、不良土体的地表水入渗等;
灾害史:危害范围、对象、损失及处置情况;附照片、附表4-*;
与崩塌、滑坡、塌陷配套之地裂缝不能作为单一灾种对待,归入相应灾种
6)地面沉降
阐述其位置、沉降量、沉降范围、沉降速率、动态变化及变形特征;
描述沉降区地层岩性,第四系沉积类型、厚度、埋藏条件,软弱压缩层分布、埋深及工程地质条件,地貌特征;
沉降区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动态,地下水开采情况(主要针对松散孔隙水含水层开采强度);
根据地质条件、人类活动情况分析地面沉降形成原因(开采地下水、卤水,地下采矿,开采石油、天然气,构造沉降,不良土体不地面沉降均匀沉降等)和发展趋势,评价其危害范围、对象、损失及处置情况,附表4-*。
7)不稳定边坡
应重点关注不稳定斜坡,尤其是与重要工程相关的不稳定斜坡,应做到不遗漏;
描述不稳定边坡分布范围、位置、规模(长、高)、
描述地层岩性、产状、断裂、节理、裂隙、发育特征、软弱夹层岩性、产状、风化层岩性、厚度等;
描述斜坡坡度、坡向,阐述地层倾向与斜坡坡向的组合关系,沿坡向卸荷裂隙、坡体拉张裂缝、危岩体和坡体变形迹象;
阐述降雨、地表水对坡体的冲刷、渗入和地下水对坡体的影响,人为工程活动对坡体的破坏情况;
阐述不稳定斜坡的潜在隐患(崩塌、滑坡),评价边坡稳定性和发展趋势;
介绍不稳定边坡的灾害史,附典型点剖面、照片、附表4-*。
地质灾害规模划分,以《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与划分基础,各行业建设项目,以相应行业划分标准进行划分,见表8。
8    地质灾害规模级别划分标准
(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
级别        地质灾害
巨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滑坡
(104m3
>1000
100~1000
10~100
<10
泥石流
(104m3
>50
20~50
2~20
<2
地面塌陷
(塌陷、变形
面积km2
>10
1~10
0.1~1
<0.1
地裂缝
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
宽度>20m
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
宽度10~20m
地裂缝长V1km,地面影响宽度3~10m,或长<1km,宽10~20m
地裂缝长>1km,地面影响宽度<3m,或长<1km,宽<10m

4.2 不良地质作用

包括岩溶(溶洞、土洞、落水洞、漏斗)、冲沟、地下水质污染、洪水、特殊土等,须描述其位置、规模、发育特征、分布规律等,分析其稳定性和发展趋势,评估其危害范围、对象及危害程度。

位于河边缘和沟谷出口地段之场地,应阐述洪水位和河流动力作用特征(侧蚀、下蚀或淤积上涨),分析河流可能对场地之危害。
 特殊土指膨胀土、软土、红粘土、可液化土等,须描述其分布规律、土体物理力学特征,分析评价其潜在影响和危害附表4-*;
评估区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时,可不要此节。

4.3致灾因素分析

 

4.4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1、现状危险性评估不应将拟建工程列为危害对象(拟建工程属未建,归入预测中的承灾对象);
2、评估内容包括危害范围、对象、危害发生的概率或条件(降水、地震)、危害程度、可能出现的结果和损失;
3、一般应对每一灾害体和不良地质现象逐一进行评估,灾害点多时,可列表(也可与前一节“地质灾害特征表”合为一个表)反映,对典型点之现状危险性进行剖析。

4.5 小结

总结评估区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律、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和危险性。一、二级评估单独列节,三级评估不单列,作简要概述;
应加强对现状地质灾害发育规律的总结,如:崩滑类空间分布与地层层位或构造的相关性、发生时间与降水或地震之相关性;泥石流发生时期与植被破坏之相关性或高强度降水之相关性等。
5.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预测评估是针对建设工程,对建设场地内或邻近地区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和其本身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预测评估。
①预测范围,重点是评估区,同时应指出评估区外地灾或不良地质作用(洪水、河流淤积等)之危害是否会波及本区;
②预测时段,包括建设时期和运营期,一般应在100年左右;
③预测灾害,包括现状已有和将来(100年左右)可能发生的;
④地质灾害危害,除对拟建工程外,还应包括评估区及其邻近地区之已有工程和地质环境之危害;
⑤预测方法,通常是工程地质类比法,还可采用成因历史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数字统计法等作定性和半定量评估;
⑥对本场地内或邻近地区新出现的类同工程建设引发和遭受地质灾害的经历、治理经验进行描述,阐述地质灾害发育特征机制及其危害;
⑦应紧密结合拟建工程进行预测,切忌只有结果,无分析依据;
⑧行文上,可将场地分段(分片)预测,也可按工程分类预测,切忌笼统;
⑨预测原则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对新存在的可能性均应予评述,切忌以“不会”、“不产生”、“无危害”、“没有危险”等评价其危害程度和危险性,应以“可能性小”,“危险性小”等评述之;用“风险度”概念,即出现各种灾害的概率是高还是低,出现时其灾害程度是严重还是轻微的,进行评述。
⑩预测评估中,须考虑建设项目兴建对周围已有建筑及地质环境影响,除地质灾害小,除地质灾害小,还包括地下水污染,水源污染等。
5.1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对地质环境条件的改变和影响程度,结合评估区现有地质灾害、 不良地质作用的发育特征,分析工程建设加剧已有地质灾害和诱发新的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如工程开挖形成高陡边坡,加剧和诱发崩塌、滑坡;填方引起地面沉降、填土滑坡;弃土堆放诱发滑坡和泥石流;库岸再造等,依据实际情况分析预测,并评述其危害程度、危害对象和危险性。

5.2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布置,结合现有地质灾害的分布的地质灾害和不良地质作用,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营运中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影响和危害的危险性依实际情况进行预测评估,对工程设计挖方切坡、潜在不稳定边坡须专节进行危险性评估。

5.3小结

综述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和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律、危害程度,概括预测评估结果;一、二级评估单独列节,三级评估可不单列,作简要概述。
 

6.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及防治措施

6.1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原则的确定

     1)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依据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危害程度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见表8),划分为危险性大、中、小三级,分别以表示。
 
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确定要素
 
危险性分级
地质灾害发育程度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
危险性大
强发育
危害大
危险性中等
中等发育
危害中等
危险性小
弱发育
危害小
注:危害程度包括承灾对象,财产及经济损失等。
2)按工程特征、评估区段的地质环境条件的差异、地质灾害点和潜在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危险性程度,进行危险性区段的划分,根据各区段存在和可能引发的灾种多少、规模、稳定性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等,综合判定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等级区段,分区等级以121212表示。
6.2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说明各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发育程度、稳定状态、危害和危险性程度,可能诱发和遭受地质灾害的种类、可能性和危险性大小及危害对象(包括建设项目、附近村落和已有建构筑物)和程度,明确各区段面积,可列表(表6-*)说明;此部分内容是前面三章的分区段总结,仅要结果,不要分析内容;一、二级评估要严格按此内容编制,三级评估可简化。
6.3建设场地适宜性分区评估
根据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以及不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按区对其场地工程建设的适宜性作出评估,以“适宜、基本适宜、适宜性差”(见表9)表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基本不设计防治工程的,土地适宜性为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防治工程简单的,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地质灾害危险性大,防治工程复杂的,土地适宜性为适宜性差。
    建设用地适宜性分级表
级   别
分 级 说 明
适宜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简单,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小,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易于处理。
基本适宜
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地质构造、地层岩性变化较大,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中等,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险性中等,但可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适宜性差
地质灾害发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软弱结构成发育区,工程建设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危险性大,防治难度大。

6.4 防治措施

根据地质灾害类型、危害对象和程度、危险性大小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防治措,主要有:
1)避让,对于危险性大的区段和工程部位,必须根据实地情况提出避让或专项防治措施;
2)工程措施:支挡、抗滑、护(固)坡、排(截)水、保持水土、生物治理、拦碴坝等,依地质灾害情况具体确定;
3)针对评估区中可能对拟建工程、自然和社会环境构成危害或影响的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问题,提出方向性、原则性防灾减灾要求和建议;根据地质灾害处置与否对工程正常建设及使用的影响程度,指出“必须”、“应该”或“建议”进行治理的灾点。

5.4 小结

一、二级评估综合上述评估结果,三级评估可不列,也可简要概述。
7.结论与建议

7.1结论

1)工程建设重要性分类,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评估级别的判定;
2)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不良地质作用、工程地质问题概述,现状评估结果;
3)工程建设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和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危险性概述,预测评估结果;对主要工程部位,危险性大区,存在对附近村落和建构筑物有危害隐患的地质灾害必须明确指出。
4)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分级情况及综合评估结果,场地适宜性。

7.2建议

1)总体防治措施原则,环境保护;
2)对地质灾害的潜在威胁提请注意。
3)进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及注意要点。
4)建议对地质灾害不明之处进行长期观测,建立地质灾害巡查,预警制度。
5)提出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附图:
(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图;
(2) 地质灾害分布图;
 附件:
(1) 评估工作委托书;
(2) 工程建设项目批文;
 
 
报告编制纲要说明:
 
1.本纲要为综合纲要,一、二级评估须按纲要内容编制,三级评估可在此基础上简化;一、二级为评估报告书,三级为评估说明书。
2、报告书力求简明扼要,相互联贯,重点突出,论据充分,资料齐全,结论明确,建议可行,附图规范,图面清晰、美观合理,实用易懂,便于使用单位阅读;
3、要求报告文、图、照片混排;按规定字号编排。
4.地质灾害分布图和评估图按适宜比例尺编制,一般以便于装订、阅读为宜。
5.点状工程须根据其主次建筑、功能等分区描述工程概况及进行危险性评价。
6.线状工程(如公路)须按其地质条件、工程布置(桥涵、隧洞、切坡、挖方、填方等)进行分区域工程概述,并按相关区域进行地质灾害现状,预测和综合评估。
7.面状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主要按枢纽区和库区分区评估,水利水电工程的主要建筑物包括:水库、坝(闸)、围堰、输(引)水、排水、冲砂、溢洪、渠系和调压、管道、厂房、尾水等建筑物,以及建筑材料开采场地、碴场等,其中隧洞(溢洪、排砂、输(引)水、尾水、导流),调压井、地下管道、地下厂房属地下建筑工程,坝(闸)坝基、围堰、两岸坝坡开挖及填筑、渠系(导流、尾水渠)开挖、溢洪道、地面管道及地面厂房,建材开采场地、碴场等属地面建筑工程;工程概述应按此内容叙述,并按其工程特点,分区、分地下、地面不同工程类别进行危险性评估。
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除《技术要求》中所列灾种,及其它不良地质现象外,还应结合具体工程实际,充分评估其特有的工程地质问题:
1)水库渗漏(绕坝渗漏和库区渗漏);
2库岸再造:基岩,松散层库岸应分别评估,近坝库岸的不稳定是否造成人居环境及工程本身的危害;
3)水库淹没后带来的工程地质问题及地质灾害;
4)水库淤积;
对以上均须根据实际灾害评估。
9.大坝工程:评估两岸坝肩山体的稳定程度,预测不稳定山体造成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其发展趋势;坝基、坝肩开挖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环境及工程本身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均须进行充分评估,其次,建坝蓄水后,对下游地质环境的改变及诱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也应作相应评估。
10.地下工程:主要对地下开挖的围岩稳定性及可能性形成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评估,同时,对地下工程进出口地段边坡及山体稳定性及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尤其要关注涌水、涌泥沙等“地下泥石流)进行预测评估。
11.评估工作,应充分指出问题所在,提请业主在勘察、设计应充分收集资料给予论证,避免和减小地质灾害隐患及危害。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插图、附图
      

一、插图

A、交通位置图
1、比例尺选择恰当,幅面以不大于A4纸为宜;
2、图面应表示评估区所在地(州)、县(市)的名称,主要交通状况(铁路、主干公路),评估区应醒目表示;
3、框上应标注经纬度坐标,图例应与图面内容对应;
4、复制时应为计算机制图(彩色图)。
B、构造纲要图(盆地、谷地内视研究程度作基底构造图
1、比例尺选择恰当,幅面以不大于A4纸为宜;
2、图面应表示区域主干构造(断裂、褶皱)行迹及其编号,断裂性质,地层时代,主要地名,评估区位置应醒目表示;
3、图框上应标注经纬度坐标,图例应与图面内容对应;
4、成图为机制彩色图。
C、工程平面布置图(视实际情况附图)
一般以建设方或设计方提供的拟建工程规划平面图(总体布置图)为基础修改而成。
1、比例尺选择恰当,幅面以不大于A4纸为宜;
2、表示征地范围、拟建工程轮廓、布置、用途、建筑层数和周边明显参照物(如公路、已有建筑物等);
3、用表格形式表示征地面积、建筑面积、绿化用地面积等,表格可附在图框内(外)空白处或是在一起。
4、图面中应有方位指向,图例应与图面内容对应。

二、评估报告附图

一级评估必须附“地质灾害分布图”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图”两张图,二级、三级评估原则上只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图”,可根据拟建工程重要性和地质环境复杂程度酌情附图,
附图比例尺可按委托单位要求,以便以阅读、装订之比例尺为宜,不作统一规定,特殊情况以适宜比例尺编制;附图图幅以不超过零号图纸为宜;对大范围的评估项目,可用适当比例尺反映整个评估区全貌,重要工程布置地段用镶图或另一张附图放大表示。
A、地质灾害分布图
图面内容及表示方法:图式图例参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空间数据库图式图例》(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2001,7)执行;
1、第一层次——地形地物:地形等高线、标志性高程点、水系(河流、湖泊和水库等)、岩溶地貌、陡崖,城镇、简化的居民点、铁路、公路等;
地形地物符号与对应比例尺地形图使用的符号一致。地形等高线为浅棕色,地表水体为兰色,岩溶点为浅兰色,地名为深棕色,铁路为黑色,公路为棕黄色等;
2、第二层次——地质条件:地层界线、产状和代号,地质构造产状、编号,节理裂隙赤平投影分析图,地下水露头(泉、井),样品采集点、勘探点,附地层一览表;
各种地质符号与地质图、水文地质图、工程地质图的常规表达方式一致。断裂用红色表示,并编号;
3、第三层次——地质灾害和不良工程地质现象现状:位置、类型、规模等;
用实线表示,处于稳定状态的灾点用浅红色虚线表示,活动的灾点用红色实线表示。地质灾害和不良工程地质现象,规模大者应以实际边界表示;此类点须醒目、突出。
4、第四层次——征地范围界线、评估区界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区,或岩土体类型分区;
征地范围界限一般用粗黑实线表示,评估区一般用棕红色实线表示;普染色以地质环境复杂程度或岩土体类型为单元进行普染,颜色不能与评估图相同;
5、工程地质剖面图:最少应切一条典型剖面,剖面线的位置、方向和长度可根据地质构造、地质灾害(不良工程地质现象)现状及拟建工程布置综合确定,原则是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发育特征及其拟建工程---尤其是对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部位)的危害。剖面图一般放在平面图下边。
B、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图
图面内容应包括:
1、第一层次——地形地物:地形等高线、标志性高程点、水系和简化的居民点等;
表示方法同地质灾害分布图。
2、第二层次——地质条件:地层界线、产状和代号,地质构造产状、编号;
表示方法同地质灾害分布图。
3、第三层次——拟建工程布局:拟建工程类型、位置及布置;工程类型轮廓线用黑色虚线表示,附以同色的文字或符号标注。
4、第四层次——地质灾害和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处于稳定状态的灾点用浅红色表示,活动的灾点用红色表示;此类点须醒目、突出。
5、第五层次——地质灾害危险性分级分区、征地范围界线和评估区界线: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界限用点划线表示;危险性区段用普染色表示,红色表示危险性大,黄色为危险性中等,浅绿色为危险性小;分区序号用加脚标表示(如1),表示危险性级别(大、中等、小),脚标表示不同级别的不同地段。
6、可划分地质灾害点(段)防治分级,一般划分为重点防治点(段)、次重点防治点(段)、一般防治点(段)。
7、工程地质剖面图:最少应切一条典型剖面,剖面线的位置、方向和长度可根据地质构造、地质灾害(不良工程地质现象)现状及拟建工程布置综合确定,原则是反映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发育特征及其对拟建工程——尤其是对枢纽工程——的危害。剖面图一般放在平面图下边。
 
C、其它
1、对于特殊意义的影响因素和区域地质特征,可用镶图示之,如区域环境地质图、地震震中分布图、降水等值线图、区域地貌剖面图等。
2、对于大型、典型地质灾害点,可用表的形式式辅助说明附图中有关内容,包地质灾害点编号、地理位置、类型、规模、形成条件和成因、危害程度与危险性、发展趋势等。
3、平面图、剖面图均使用线段比例尺。
4、图例分列平面图图例和剖面图图例,主要内容图例放在前面。
D、常用图例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纲要_1 
其它则按《地质测绘式、图例》标准执行。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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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8-08-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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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评估区地质灾害调查和资料的综合研究,查清评估范围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对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评估,分析评价工程建设和运营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可能诱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和危险性作出预测及综合评估,提出应采取的防治措施和进行场地适宜性评价,为工程建设项目的规范和决策提供依据。

张琦0001

中国  | 岩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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