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人防工程中的电气设计

发表于2017-11-27     1365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215  

 目前,在大多数高层建筑和大规模住宅小区的地下室中均设有防空地下室,在设计当中,因每个人对规范的理解和掌握程度的不同,所做出的设计也参差不齐。在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下,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结合国家现有的人防法规和规范,就目前人防设计中,电气专业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发表一下个人的观点,供大家商榷。

1、人防工程的基本概念和法规

要做好人防工程的设计,作为一个电气设计人员,首先应该对人防工程中的一些基本构件、结构和常用术语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包括:防护单元、人防围护结构、口部、防护密闭门(隔墙)、密闭门(隔墙)、滤毒室、密闭通道、防毒通道、洗消间、清洁区、染毒区等。只有掌握了上述结构及其功能和作用,才能在电气设计中合理配置电气设备和管线。同

时,也要熟悉和掌握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在人防工程中的法律法规,从而来满足规范和功能的要求。

人防工程中的电气设计_1

 2、人防工程中区域内部电源的设置原则

在设计前,应首先了解平时和战时的负荷等级情况和相应的容量,确定外部电源和内部电源之间的关系。在通常情况下,应尽量利用城市的电力系统电源。即使在战时,当电

力系统的电源未遭到破坏时也应充分地加以利用。同时,还应根据负荷的级别来确定外电源的供电回路数。

2.1区域内部电源的设置原则

按照要求,中心医院、急救医院及建筑面积?5000m 2 的防空地下室(物资库、汽车库、工程机械库除外)和防空专业队工程应设置区域内部电源。除必须满足本防空地下室战

时一、二级负荷需要外,还应满足在低压供电半径允许范围内其它人防工程战时一、二级负荷的需要。对建筑面积<5000m 2 的防空地下室,其战时一、二级负荷的电力负荷应由临近的区域电源供电。根据上述要求可以看出,不论是有内部电源的防空地下室,还是没有内部电源的防空地下室,都应在进出防空地下室的人防围护结构上预留备用穿线管。一方面对有内部电源的人防地下室需要向无内部电源的人防地下室提供电源,管线要引出;另一方面,对于无内部电源的人防地下室需要引入其它人防工程的区域电源,管线要引入。因此,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管线对人防工程来说是必要的。当然,按照供电部门的要求,为了电网的运行安全,电力

系统的电源和柴油发电机应分列运行,以保证内外电源相互独立、互不影响。

2.2内部电源(柴油发电站)的位置

电气设计人员在方案设计时应向建筑专业提供柴油发电站的平面布局和站内的分布情况。主要应掌握两个原则,一是发电站宜与主体工程分开布置,并用通道连接。这样主体工程可以远离噪声源,同时还可以防止毒剂的侵入;二是要满足防护的要求。有些工程设计将人防区域发电站设置在防护区外,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战时当受到冲击波的作用时,发电站会遭到破坏而无法正常工作,将危及地下防空室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导致严重的后果。此外,机房与控制室宜分室布置,控制室设在清洁区,控制室与机房之间应设密闭隔墙、密闭观察窗和防毒通道,这样,值班人员在发电机房染毒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在清洁区对设备进行监控。

3人防工程中电气供电和管线的敷设方式

在设计时,首先应明确该防空地下室有几个防护分区,每个防护分区的周界在什么地方,弄清围护结构、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的具体分布情况,只有将上述布局弄清楚了,才能在电气配电和管线设计时合理地划分供电区域,并使管线得到相应的处理。

3.1供电方式

防空地下室战时应以防护单元自成独立的供电系,不应将不同防护分区的电气回路混接。从低压配电室至每个防护单元的战时配电线路,应各自独立,以防止战时一个防护单元遭到破坏时,影响其它防护单元的正常供电。当供电线路穿越其它防护单元时,在穿越的防护单元内应有防护措施,通常是线路穿钢管敷设在地坪内或楼板内,而不应该穿管明敷或在桥架内敷设,因为当此防护单元遭到破坏时,穿越到其它防护分区的明配管线也会受到损坏,从而影响到其

它防护分区的供电。此外,因每个防护分区内均有一级或二级供电负荷,所以每个防护单元应采用两回路供电。当防空地下室不设自备内部电源时,应在供电回路中预留一个接区域内部电源的固定进线回路,以保证引接方便、迅速。

人防工程中的电气设计_2

3.2管线敷设方式

进出防空地下室的电气线路,为防冲击波,室外应采用埋地敷设的电缆经电缆防爆波井引入,并预留备用穿线管。室内电缆和电线的穿管宜采用钢管,不同电压等级和不同回路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所有穿越围护结构、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的电气管线及预留备用穿线钢管,都应进行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管材应选用热镀锌钢管(厚度不小于2.5mm)。自防空地下室内部引至防护门(防护密闭门)以外的照明回路,应在该门内侧单独设置短路保护装置或设置单独照明回路。此外,应在施工图中明确标识所有需防护密闭或密闭处理的电气管线和预留管,不应只在说明中注明。因为电气施工人员并不一定清楚防护密闭墙或密闭墙的具体位置,在电气管线的预埋中,如果平面图中未加标识,容易遗漏,而且也难以弥补。同样,对穿越围护结构、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的弱电管线和预留管也应作相应的处理,这一点往往被忽视。因为一个防火分区的面积通常大于一个防护分区的面积,所以在布置消防线路时不可避免地要跨越防护分区。所以,在消防设计中,对各支路的分配和干线的走向应有一个统筹的安排,尽量减少线路穿越防护密闭隔墙(密闭隔墙),如若发生,应采取防护密闭处理。同样,对于通信、有线电视、网络、监控等系统的管线也应按相同的方法进行处理。

4通风信号及呼叫信号的设置

在防空地下室设有清洁、滤毒和隔绝三种通风方式时,其音响和灯光信号应在值班室、风机室、发电机室、控制室、配电室、防化值班室及战时主要出入口最里一道密闭门的内侧设置,控制开关设在值班室内。战时主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的外侧,应设置有防护能力的呼叫音响按钮。对于呼叫音响按钮的设置,很多设计图纸中位置设置不当,在所有的密闭通道和防毒通道的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外侧均加以设置,这就违背了规范的要求。因为?密闭通道?是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并仅依靠密闭隔绝作用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密闭空间,在室外染毒的情况下,不允许人员出入的通道。而?防毒通道?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或两道密闭门之间所构成的,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风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空间,在室外染毒的情况下,允许人员出入的通道。由此可见,在战时情况下,密闭通道外侧是染毒区,在情况不明时,是不允许人员进出的,所以不应该设置呼叫音响按钮。而应在防毒通道最外侧密闭门(防护密闭门)的外侧设置。

5人防工程中有关应急和疏散的配置和比较

关于?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有关应急和疏散照明的区别。初看两规范的内容,似乎在应急和疏散方面两规范之间在量值方面存在差异。其实不然,因为两规范的适用范围不同。前者是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4级、4B级、5级和6级的各类防空地下室?而后者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供平时使用的人防工程?。前者是在战时使用,后者是平时使用,因此,在同一防空地下室配置的电气设备自然也就不同了。下表列出了两者之间的区别。

附表规范中有关应急和疏散方面的区别

注1:二等人员掩蔽所系指一般城市居民掩蔽所;注2: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防空地下室(2003)

从附表可以看出,在人防设计中,?战时?平面图和?平时?平面图在内容上和技术指标的要求上是不同的,在设计时应予以区分。

6设备的选型和平战的转换

6.1设备的选型

人防工程处于地下室,所处的环境比较潮湿,因此对电(下转第58页)设的消防电梯配电线路应尽可能设在电气竖井内。

3.6火灾应急照明及消防广播通讯系统配电线路设计

火灾应急照明包括疏散指示照明、火灾事故照明和备用照明;一般疏散指示照明和火灾事故照明采用带镍镉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或可强行点燃的普通照明灯具,而备用照明则利用双电源切换来实现。所以,火灾应急照明线路一般采用阻燃型电线穿钢管保护暗敷于不燃结构层内,以达到防火要求。对于装饰装修工程,可能遇到土建结构工程已完工,应急照明线路不能暗敷于结构层内,而只能明敷于吊顶内的情况,这时电气线路应采用耐热型或耐火型电线。

人防工程中的电气设计_3

4配电线路防火的其他设计问题

4.1   10kV配电线路敷设的防火蔓延措施

10kV电力电缆在进入建筑物内电缆的敷设应采用金属钢管和金属封闭式线槽保护。从建筑物进户处至中压配电柜,以及由中压配电柜至电力变压器线路虽不长,但电力电缆也应按防火要求敷设和防护。

4.2楼层间及防火分区耐火墙贯通部分的防火处理

(1)高层民用建筑的电气竖井比较长,一旦发生火灾,竖井则成为通风道,会产生烟囱效应。因此要妥善处理每层强电及弱电竖井的地面,应将各种电气线路孔洞的空隙,采用与建筑构件具有相同耐火等级的材料堵塞严实,形成楼层竖井间的防火密封隔离。电缆在楼层间穿越时,穿楼板套管两端管口空隙也应作封闭隔离。

(2)关于贯穿耐火墙的配电线路,应按防火分区的要求认真考虑。选用电缆桥架、母线格等贯穿耐火墙时,应采用按相同燃烧等级的材料将孔洞堵塞严密。

(3)电缆、电线的套管(G25以下除外),管口两端均应采用与周围相同耐火等级的材料堵塞。

(4)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当采用电缆桥架时应选用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4.3电气线路的防火保护

配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由于绝缘老化、损坏或其他原因,可能发生各种故障和不正常的工作状态。其中最常见的是短路故障(包括接地故障)及线路的长期过载,因此配电线路应设短路保护和超负荷保护。当电气线路发生故障时,必须迅速切除故障,缩小故障的时间和范围。同时也降低了电气线路火灾的几率。

5结束语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设备电气配线是整个消防系统的重要配套内容,必须结合工程实际考虑选择电气配电线路,以提高消防设备的供电可靠性。从高层建筑抵御灾害能力来看,消防设备电气配线应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识,逐步向国际标准靠拢。如在配线方面较多采用铜皮防火型电缆等产品。在国家规范中应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尽快制定电线电缆耐火热技术标准及要求。对不同建筑中各类消防设备电气配线作出比较具体的规定,以利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和消防设备电气配线的防火性能。

人防工程中的电气设计_4

气设备的要求也就相对较高,一般要求电气设备具有防潮、防霉功能,并且是定型产品,这样,可以提高电气设备的可靠性和人员的安全性。潮湿场所的非重要电气设备宜加设漏电保护装置。人防工程内的潮湿场所应采用防潮型灯具;柴油发电机房的贮油间、蓄电池室等房间应采用密闭型灯具。此外,强制性条文规定:人防工程中,平时作为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商业营业厅疏散走道和其它主要疏散路线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6.2设备的平战转换

对于平战转换的要求,可分为早期转换(时限为30d)、临战转换(时限为15d)和紧急转换(时限为3d)三个阶段,在各个转换时限内完成的转换项目应达到战时使用要求。战时使用而平时不使用的内部设备、设施宜临战转换。但对于埋入结构中的电气管线套管不得实施预留设计和二次施工。例如:战时使用的柴油机发电站,可暂不安装设备,但应按设计图纸完成土建设施、预留管孔及各种预埋件。战时的设备安装应在30d转换时限内完成。

7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全面、完善的做好人防工程的设计,需多个专业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要求每个专业的设计人员要对人防知识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在专业之间互提资料和配合时能准确的把握。即使在电气专业内部,除了以上的要求外,还应掌握电气的其它相关知识,诸如:供配电、防雷与接地、等电位的联结、照明、消防及各类弱电系统等。相信在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通过设计人员的协同努力,人防设计水平会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并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人防建设的硬件设施也会迈上新的台阶,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会得到更可靠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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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鹏鹏

中国  | 园林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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