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

发表于2017-09-25     2301人浏览     0人跟帖     总热度:572  

1 厨房
1.1 材料选择
1.1.1 橱柜产品技术要求
(1)橱柜产品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3324中第4.3节的用料要求,其材料含水率应不高于产品加工所在地区的年平均木材平衡含水率加1%。
(2)游离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9mg/100g。
(3)由人造板制成的部品应进行封边处理。
榫结合处应涂胶,外表结合缝隙不大于0.2mm;不允许有脱胶、透胶、鼓泡、压痕及表面划伤、麻点、裂缝、崩角和刃口;外表的倒棱,圆角应一致,产品色泽相似。
(4)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0357-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的规定。
(5)柜体使用的人造板应为防潮型,其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规定:
(6)人造板的贴面材料应符合GB/T7911-1999《热固性树脂浸渍高压装饰层积板(HPL)》的规定。
(7)柜体的长、宽(进深)、高应严格遵守橱柜外形尺寸系列,极限偏差为±1.5mm,柜体的对角线的长度差为不大于2mm。
(8)金属拉手、内置式金属配件,如铰链、转篮、拉篮、挂架、抽屉滑道等应具备而酸碱性能。
(9)金属水嘴采用陶瓷片密封水嘴,质量符合GB/T18145-2000《陶瓷片密封水嘴》及QB/T1334-1998《水嘴通用技术条件》。
(10)厨房洗涤台的进水系统和排水管线、水槽与橱柜结合严密,不漏不渗;低柜宜设踢脚板,调整地脚应坚固、调整灵活。
(11)操作台的台面宜用中密度纤维板或选用人造大理石制作。人造大理石台面应符合JC/T644-1996《人造玛瑙及人造大理石卫生洁具》的规定。
(12)操作台阻燃性能应符合GB8624-1997《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中规定的等级B1级(难燃材料),其他部位用材的阻燃性能等级为B2级(可燃材料)。
(13)厨房装修应选择无安全隐患和污染隐患对人体无害的环保材料。
(14)吊柜、低柜的安装,按照GBJ203-1991《砖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垂直度允许偏差为不大于2mm。


1.1.2电气
(1)厨房灯具宜选用100W的白炽灯泡和吸顶灯,嵌入式灯的引入线应采取保护装置,厨房照度一般在50Lx-100Lx,除顶部照明外,在主要操作面应配置局部照明。
(2)厨房电气分支回路截面应不小于4mm2。
(3)厨房应提供数量足够,位置合适的220V、10A防溅水型单向三线和单向二线的电器插座组,厨房电源插座不宜少于4组。插座安装高度应在1.2m?1.4m。
(4)厨房电源插座应设置单独回路并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开关、插座和照明器靠近可燃物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
(5)选用的电器应具有出厂随机印刷品,如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证、装修单和标识等,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6)厨房设备安装接线时,应避免燃气灶、洗涤池等操作不便,接近水、火的电线应加保护层。
1.1.3 厨房内的吊顶、墙面及地面均应选用A级装修材料:不燃材料。
1.2 质量检查
1.2.1 外观质量
柜体表面应光滑无凸凹,光泽良好,无划痕和磕碰伤等缺陷;同一色号的颜色应无明显差异。缝隙均匀一致,踢脚板连接牢固严密。门板下端应在同一平面上,相邻柜体连接坚固;台面板安装牢固、整齐;柜与柜间的层错位、面错位不大于1mm,门与门间隙不大于4mm,柜门与柜体的上下间隙不大于3mm,柜门与柜体的左右间隙不大于3mm,柜与柜间的间隙不大于1.5mm,抽屉上下、左右的间隙不大于1.5mm。
1.2.2 安装质量
(1)吊柜
吊柜安装后必须牢固可靠,吊码、胀锚螺栓等牢固到位,搁板安装平衡,门开启灵活,铰链无松动现象;榫及部件结合牢固严密,外表结合处缝隙不大于0.2mm;吊柜的柜体宜在同一平面上,吊柜与底柜的相对应侧面宜保持在同一平面上,吊柜与底柜的水平面垂直。吊柜的直线度不超过2.0mm,吊柜的门板与油烟机立板的上平面应在同一平面上。
(2)低柜
低柜安装后必须牢固可靠,相邻柜体连接牢固,搁板安装平衡,门开启灵活无阻滞,铰链没有松动现象,柜体处于同一水平面上,门应调整水平。
(3)水槽柜
水槽及其配件装配牢固,垃圾桶及盖紧固到位,垃圾桶、热水器、反水弯间应无干涩现象,热水器溢水阀插入下水口,门开启应灵活,铰链没有松动现象;将水槽内装满水,30min后检验各管件衔接处,水槽密封处等不得有渗漏现象。
(4)灶台柜
门板开启灵活,铰链无松动现象;拉篮运行自如,无阻滞现象。
(5)米柜
推拉自如,无阻滞,按钮灵敏。
(6)调料柜
调料拉篮安装到位,无歪斜,推拉时运行灵活无阻滞现象。
1.2.3 厨房电器设备
电器功能件:冰箱、微波炉、干燥柜、洗碗机、排油烟机等应具有检验人员签署的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等全部随机文件。
(1)排油烟机安装牢固可靠,悬挂必须水平并正对灶台,排油烟机距灶台灶面高度不大于700mm。排油烟机的排气处应设置避风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装置。
(2)燃气热水器安装应牢固可靠,除密闭式燃气热水器外,其它燃气热水器不应设置于无自然通风的部位。
1.2.4 五金件
五金件如铰链、转篮、拉篮、挂架、水嘴、拉手等应牢固严密、无松动或歪斜现象,各部件外表应光滑、无锈蚀、无电镀缺陷或喷涂缺陷,并应耐酸碱。
1.2.5 陶瓷片密封水嘴质量参见GB/T18145-2000《陶瓷片密封水嘴》及QB/T1344-1998《水嘴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验收。
1.2.6 燃气管道、阀门及灶具
燃气管道应进行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提交试验报告。
燃气阀门、表具应进行耐压强度和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提交检验报告。
燃气器具应具质量合格证,附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露自动报警系统,性能和要求应符合《家用燃气灶》的规定。
1.2.7 电气配线及电源插座
厨房电气配线应装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应符合GB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电源插座应是防溅水型的单向三线和单向二线的电器插座组,数量应符合厨房家电的需要。


2 卫生间
2.1 普通卫生间
2.1.1材料选择
(1)便器的选择
①陶瓷便器的外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标(GB/6952-1999)瓷质应平滑,细腻且有光泽;轻击便器的声音应清脆。
②确定坑距和排水方式(坑距,即落水口中心到毛坯墙之间的距离),应根据坑距和排水方式确定购买相对应尺寸型号的便器。
③便器应达到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6566-86)。
④便器的冲洗量应符合节水的要求,宜选择一次冲洗量小于6升节水型便器。
(2)浴缸的选择
①浴缸按制作材料可分为:SMC模压浴缸、珠光浴缸、铸铁搪瓷浴缸、钢板搪瓷浴缸、压克力浴缸等几种。
②浴缸的质地应细密,釉面完好,没有暴瓷等重大的缺陷,光泽、耐酸碱性能、耐冲击性能、耐磨性能、抗负载性能均应良好。压克力材料浴缸应表面平滑,平整,有光泽,背部附层有足够的强度,底面应加厚或用木板类材料加固。
(3)洗面盆的选择
①陶瓷洗面器的表面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国标(GB/6952-1999)。
②台盆的台面宜选用人造大理石。
③在较大和较高的卫生间环境中,宜选用人造大理石的整体洗面台。
(4)水嘴的选择
①水嘴应采用陶瓷阀芯,在对温度控制要求较高的场合中,宜选用恒温水嘴,质量应符合《陶瓷片密封水嘴》(GB/T18145-2000)。
②水嘴等五金件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无锈蚀、无裂纹、无电镀缺陷。
2.1.2 质量检查
(1)便器
①便器安装后完好无损,进水管连接规范,脚阀开关自如。便器底部不得用水泥沙浆固定,应用膨胀螺栓与地面固定安装,用油石灰或硅酮胶密封。
②整个便器安装应稳固,不晃动,冲洗效果好。
③水箱水位应低于水箱扳手孔10mm以上。
④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时,应进行不少于2小时盛水试验无渗漏。
(2)浴缸
①安装完毕后,在浴缸内盛入不少于三分之一的水放置2小时以上,浴缸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②所有浴缸与墙面的连接面应用硅胶类材料密封,且浴缸与墙面的连接界面无任何外力。
③浴缸周围的瓷砖应平直,浴缸的挡水卷边应埋入墙内。
④浴缸排水应采用硬管连接。
(3)洗面盆
①洗面盆安装完毕后应稳定,不晃动。
②台下盆与台面板间隙应尽可能小。给水排水应通畅,连接处应无渗漏。
③台面板支托(架)安装后应牢固,平整。
④当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时,将洗面盆盛水至溢水口,2小时后应无渗漏。
(4)水嘴
水嘴安装后,使用时手感应轻便,出水状态良好,水嘴关闭后不滴水,且其他所有连接处无渗漏。
2.2 整体浴室
2.2.1 技术要求
(1)外观要求
由SMC防水盘、壁板、顶板形成整体框架,配上各种功能洁具形成的整体浴室,应具有淋浴、盆浴、洗漱、便溺等功能的任意组合。
①SMC防水盘的外观应符合GB/T13095.3-2000的要求;
②SMC浴缸的外观应符合JC/T779-2000的要求;
③SMC墙壁板、顶板的内表面应光洁平整,颜色均匀,应无裂纹、气孔、气泡,外表面应无缺损,切割表面应无分层、毛刺;
④金属件表面加工良好,无裂纹、气孔、毛刺、蚀痕,喷涂部分无脱落、斑点等明显缺陷,电镀部分无剥落或颜色不均等明显缺陷,易锈部位应作防锈处理;
⑤其它各部件外观无明显缺陷与异味。
(2)安装要求
①起隔离和保护作用的SMC防水盘、壁板、顶板组成的整体框架,相互间连接应牢固;
②电器设备工作正常、安全、无漏电现象;
③与水直接接触的木制件应做防水处理;
④易生锈的金属零部件不应外露,必要时应做防锈处理;
⑤所有构件、配件应便于保养、检查、维修和更换。
(3)使用要求
①可洗浴,浴缸应可供冷、热水,并有淋浴器。
②可洗漱,洗面盆应可供冷、热水,并备有镜子等设施。
③可便溺,便后可冲洗。
④应有通风设备,能够换气。
⑤应设有带锁的门,意外时可由外部开启。
⑥浴缸、座便器及洗面盆排水应通畅。不渗漏。
⑦浴室应便于清洗,清洗后地面无积水。
⑧整体浴室宜具有化妆或储物功能。
⑨无其他不安全及影响使用的故障。
(4)配件要求
①卫生洁具:SMC浴缸的质量应符合行标(JC/T779-2000),便器及水箱、洗面盆等陶瓷制品应符合GB/T6952-1999卫生陶瓷规定;人造大理石卫生洁具应符合JC/T644-1996的规定,其它材料的卫生洁具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②卫生洁具配件:洗面台水嘴应符合JC/T758-1996的规定,浴缸水嘴应符合JC/T760-1996的规定,水箱配件应符合JC707-1997的规定,排水配件应符合JC/T761-1996、JC/T762-1996的规定。
③门:门框宜采用铝合金材料,面板宜采用高级复合板,防水,开启灵活。
④管道及管件:整体浴室所用管道、管件应不易锈蚀,给水管宜采用铝塑复合管或铜管。
⑤电器:包括换气扇、照明灯具、电插座及烘干器等,所有电器应符合GB4706.1-1998及其它相应的标准。
⑥配件:包括毛巾架、浴巾架、扶手、帘杆、纸卷器、肥皂盒、镜及门锁等,所用材料均应防水或不易锈蚀,并符合相应的标准。
(5)性能要求(见表2-1)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QQ截图20170925110548副本.jpg
2.2.2 质量检查
(1)通电检查
①浴室接通电源,插座、灯、排气扇等电器设备工作应正常、安全。
②在卫生间带电部位(如灯口、插座)与不应带电的金属件(如门框、毛巾架)之间施加1500V的交流电压,1分钟后检查,应无击穿烧焦等现象。
③浴室内光照度应大于70Lx,洗面台上方应大于150Lx。
(2)外观检查
①SMC制品表面应平整,光洁,无裂纹、气孔、气泡,颜色均匀。
②其它材料卫生洁具或配件应外观光滑,边缘整齐,颜色均匀,无裂纹、无脱落。
③各部件及零配件完整无损。
(3)性能检查
①SMC防水盘、壁板、顶板及门安装应牢固。
②浴室门开启应灵活,浴缸(或淋浴器)、洗面盆应满足使用性能,座便器冲水应正常、干净。
③防水盘的性能应符合表2-2的规定。
(4)配管检漏
①冷、热给水管: 从进水口注入常温清水,排除管内空气,然后关闭浴室内所有供水管的终端阀门,用试压泵打压至压力为0.6MPa,保持压力2min后,各密封面及连接处应无渗漏。
②排水管:封闭浴室排水管的末端,加水至浴缸和洗面盆的溢水口,放置30分钟后,连接应无渗漏。检查浴缸、洗面盆的排水口、管道及各接头、弯头、三通及地漏接头应无渗漏。
③污水管
封闭浴室排污管的末端,加水至便器的上缘,放置30分钟后,水箱水管及各连接处应无渗漏。
3 隔墙与隔断工程
注:隔墙与隔断工程饰面见第六章墙面。
3.1 材料选择
3.1.1 技术要求
内隔墙、隔断所采用骨架、罩面板、饰面等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
3.1.1.1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①轻钢龙骨
a.用作墙体的轻钢龙骨,其厚度应≥0.6mm。墙体龙骨可根据设计要求选用断面宽度为50mm、75mm、100mm和150mm。
b.外观质量:龙骨外形要平整、棱角清晰,切口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毛刺和变形。镀锌层不允许有起皮、起瘤、脱落等缺陷。对于腐蚀、损伤黑斑、麻点等缺陷,按规定方法测量时应符合表3-1的要求。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1
c.龙骨及配件表面应镀锌防锈,保证使用三年内无严重锈蚀。镀锌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d.底面和侧面的平直度应不大于表3-2的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2
②木龙骨
木龙骨宜采用红松或杉木,应根据其特性按规定进行防裂、防虫、防火、防腐处理。含水率为8%?12%。
(2)罩面板
①纸面石膏板
a.隔墙用纸面石膏板厚度应不小于12mm。
b.外观质量:纸面石膏板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破损、波纹、沟槽、污痕、过烧、亏料、边部漏料和纸面脱开等缺陷。
c.尺寸偏差:纸面石膏板的尺寸偏差应不大于表3-3的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3
d.对角线长度:石膏板应切成矩形,对角线长度误差应不大于5mm。
e.楔形棱边断面尺寸:楔形棱边宽度为30mm?80mm,楔形棱边深度为0.6mm?1.9mm。
f.石膏板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表3-4的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4
石膏芯不应裸露;
j.有耐水要求的,普通耐水纸面石膏板吸水率应不大于10%,高级耐水纸面石膏板的吸水率应不大于5%,板材的表面吸水量应不大于160g/ m2。
k.有耐火要求的,普通耐火纸面石膏板遇火稳定时间应不小于20分钟。高级耐火纸面石膏板遇火稳定时间应不小于45分钟。
l.有吸声要求的,穿孔吸声板的吸声系数应不小于0.5。
②胶合板、纤维板(宜采用刨花板和细木工板做隔墙板材)
同第四章木质产成品同类材料规定。
③纤维水泥压力板
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质量的有关标准。
(3)石膏板接缝材料应选用专用嵌缝石膏和专用嵌缝带,不得选用普通石膏粉加107胶等调制的劣质嵌缝材料。
(4)填充材料
宜选择岩棉、聚苯泡沫板、矿棉或玻璃丝棉等做为隔声和保温填充材料。
3.1.1.2 塑钢玻璃隔断
(1)塑钢玻璃隔断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2)当隔断构件长度超过规定尺寸时,其内腔必须加衬增强型钢,增强型钢的壁厚应不小于1.2mm。
(3)塑钢隔断不得有开焊、断裂等损坏现象,如有损坏,应予以修复或更换。
3.1.1.3 铝合金玻璃隔断
(1)铝合金玻璃隔断及窗型材壁厚宜不小于1.4mm,门型材壁厚宜不小于2.0mm。
(2)表面应光滑平整,外观顺直、方正、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
3.1.1.4 板材式隔墙
(1)板材式隔墙(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钢丝网水泥板等隔墙)的材料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板材式隔墙厚度应不低于100mm。
3.1.1.5 活动隔断
活动隔断所用墙板、配件、五金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2 质量检查
3.2.1 技术要求
隔墙骨架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样式以及隔断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 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①轻钢龙骨
a.轻钢骨架使用的紧固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构造功能,安装轻钢骨架应无弯曲变形。
b.龙骨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800mm,固定应牢固可靠,边框龙骨与基体之间,应安装密封条。
c.轻钢骨架沿地、沿顶龙骨位置应准确,相对垂直。竖向龙骨间距为300mm(卫生间)、400mm或600mm,应分档准确,定位正直,无扭曲变形,应留出伸缩量(一般竖向龙骨长度比实际短10mm)。
d.门窗或特殊节点处,使用附加龙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木龙骨
a.安装木龙骨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留设预埋件,且预埋件的位置、尺寸准确。
b.安装靠墙、柱竖龙骨,宜采用木楔圆钉或膨胀螺栓固定。
c.安装其它竖龙骨,竖龙骨间距应与板材规格配合,钉成方框。竖龙骨应垂直,其上下端应顶紧沿地、沿顶龙骨。
d.安装斜撑时,斜撑不可与竖龙骨垂直,应将其两端按相反方向稍锯成斜面,以便楔紧和钉钉。横撑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在门樘边应加大断面或双根并用,门樘上方应加设人字撑固定。
e.所有裸露木材均需刷底油一道,罩面漆两道,并进行防火处理。
③安装罩面板前,应检查龙骨的牢固程度,如有不牢固处应进行加固,骨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的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5
2.2.2 质量检查
(1)通电检查
①浴室接通电源,插座、灯、排气扇等电器设备工作应正常、安全。
②在卫生间带电部位(如灯口、插座)与不应带电的金属件(如门框、毛巾架)之间施加1500V的交流电压,1分钟后检查,应无击穿烧焦等现象。
③浴室内光照度应大于70Lx,洗面台上方应大于150Lx。
(2)外观检查
①SMC制品表面应平整,光洁,无裂纹、气孔、气泡,颜色均匀。
②其它材料卫生洁具或配件应外观光滑,边缘整齐,颜色均匀,无裂纹、无脱落。
③各部件及零配件完整无损。
(3)性能检查
①SMC防水盘、壁板、顶板及门安装应牢固。
②浴室门开启应灵活,浴缸(或淋浴器)、洗面盆应满足使用性能,座便器冲水应正常、干净。
③防水盘的性能应符合表2-2的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6
(4)配管检漏
①冷、热给水管: 从进水口注入常温清水,排除管内空气,然后关闭浴室内所有供水管的终端阀门,用试压泵打压至压力为0.6MPa,保持压力2min后,各密封面及连接处应无渗漏。
②排水管:封闭浴室排水管的末端,加水至浴缸和洗面盆的溢水口,放置30分钟后,连接应无渗漏。检查浴缸、洗面盆的排水口、管道及各接头、弯头、三通及地漏接头应无渗漏。
③污水管
封闭浴室排污管的末端,加水至便器的上缘,放置30分钟后,水箱水管及各连接处应无渗漏。
3 隔墙与隔断工程
注:隔墙与隔断工程饰面见第六章墙面。
3.1 材料选择
3.1.1 技术要求
内隔墙、隔断所采用骨架、罩面板、饰面等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
3.1.1.1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①轻钢龙骨
a.用作墙体的轻钢龙骨,其厚度应≥0.6mm。墙体龙骨可根据设计要求选用断面宽度为50mm、75mm、100mm和150mm。
b.外观质量:龙骨外形要平整、棱角清晰,切口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毛刺和变形。镀锌层不允许有起皮、起瘤、脱落等缺陷。对于腐蚀、损伤黑斑、麻点等缺陷,按规定方法测量时应符合表3-1的要求。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7
②木龙骨
木龙骨宜采用红松或杉木,应根据其特性按规定进行防裂、防虫、防火、防腐处理。含水率为8%?12%。
(2)罩面板
①纸面石膏板
(3)石膏板接缝材料应选用专用嵌缝石膏和专用嵌缝带,不得选用普通石膏粉加107胶等调制的劣质嵌缝材料。
(4)填充材料
宜选择岩棉、聚苯泡沫板、矿棉或玻璃丝棉等做为隔声和保温填充材料。
3.1.1.2 塑钢玻璃隔断
(1)塑钢玻璃隔断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2)当隔断构件长度超过规定尺寸时,其内腔必须加衬增强型钢,增强型钢的壁厚应不小于1.2mm。
(3)塑钢隔断不得有开焊、断裂等损坏现象,如有损坏,应予以修复或更换。
3.1.1.3 铝合金玻璃隔断
(1)铝合金玻璃隔断及窗型材壁厚宜不小于1.4mm,门型材壁厚宜不小于2.0mm。
(2)表面应光滑平整,外观顺直、方正、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
3.1.1.4 板材式隔墙
(1)板材式隔墙(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钢丝网水泥板等隔墙)的材料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板材式隔墙厚度应不低于100mm。
3.1.1.5 活动隔断
活动隔断所用墙板、配件、五金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2 质量检查
3.2.1 技术要求
隔墙骨架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样式以及隔断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 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①轻钢龙骨
a.轻钢骨架使用的紧固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构造功能,安装轻钢骨架应无弯曲变形。
b.龙骨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800mm,固定应牢固可靠,边框龙骨与基体之间,应安装密封条。
c.轻钢骨架沿地、沿顶龙骨位置应准确,相对垂直。竖向龙骨间距为300mm(卫生间)、400mm或600mm,应分档准确,定位正直,无扭曲变形,应留出伸缩量(一般竖向龙骨长度比实际短10mm)。
d.门窗或特殊节点处,使用附加龙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木龙骨
a.安装木龙骨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留设预埋件,且预埋件的位置、尺寸准确。
b.安装靠墙、柱竖龙骨,宜采用木楔圆钉或膨胀螺栓固定。
c.安装其它竖龙骨,竖龙骨间距应与板材规格配合,钉成方框。竖龙骨应垂直,其上下端应顶紧沿地、沿顶龙骨。
d.安装斜撑时,斜撑不可与竖龙骨垂直,应将其两端按相反方向稍锯成斜面,以便楔紧和钉钉。横撑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在门樘边应加大断面或双根并用,门樘上方应加设人字撑固定。
e.所有裸露木材均需刷底油一道,罩面漆两道,并进行防火处理。
③安装罩面板前,应检查龙骨的牢固程度,如有不牢固处应进行加固,骨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的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8
2.2.2 质量检查
(1)通电检查
①浴室接通电源,插座、灯、排气扇等电器设备工作应正常、安全。
②在卫生间带电部位(如灯口、插座)与不应带电的金属件(如门框、毛巾架)之间施加1500V的交流电压,1分钟后检查,应无击穿烧焦等现象。
③浴室内光照度应大于70Lx,洗面台上方应大于150Lx。
(2)外观检查
①SMC制品表面应平整,光洁,无裂纹、气孔、气泡,颜色均匀。
②其它材料卫生洁具或配件应外观光滑,边缘整齐,颜色均匀,无裂纹、无脱落。
③各部件及零配件完整无损。
(3)性能检查
①SMC防水盘、壁板、顶板及门安装应牢固。
②浴室门开启应灵活,浴缸(或淋浴器)、洗面盆应满足使用性能,座便器冲水应正常、干净。
③防水盘的性能应符合表2-2的规定。
(4)配管检漏
①冷、热给水管: 从进水口注入常温清水,排除管内空气,然后关闭浴室内所有供水管的终端阀门,用试压泵打压至压力为0.6MPa,保持压力2min后,各密封面及连接处应无渗漏。
②排水管:封闭浴室排水管的末端,加水至浴缸和洗面盆的溢水口,放置30分钟后,连接应无渗漏。检查浴缸、洗面盆的排水口、管道及各接头、弯头、三通及地漏接头应无渗漏。
③污水管
封闭浴室排污管的末端,加水至便器的上缘,放置30分钟后,水箱水管及各连接处应无渗漏。
3 隔墙与隔断工程
注:隔墙与隔断工程饰面见第六章墙面。
3.1 材料选择
3.1.1 技术要求
内隔墙、隔断所采用骨架、罩面板、饰面等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
3.1.1.1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①轻钢龙骨
a.用作墙体的轻钢龙骨,其厚度应≥0.6mm。墙体龙骨可根据设计要求选用断面宽度为50mm、75mm、100mm和150mm。
b.外观质量:龙骨外形要平整、棱角清晰,切口不应有影响使用的毛刺和变形。镀锌层不允许有起皮、起瘤、脱落等缺陷。对于腐蚀、损伤黑斑、麻点等缺陷,按规定方法测量时应符合表3-1的要求。
c.龙骨及配件表面应镀锌防锈,保证使用三年内无严重锈蚀。镀锌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d.底面和侧面的平直度应不大于表3-2的规定。
②木龙骨
木龙骨宜采用红松或杉木,应根据其特性按规定进行防裂、防虫、防火、防腐处理。含水率为8%?12%。
(2)罩面板
①纸面石膏板
a.隔墙用纸面石膏板厚度应不小于12mm。
b.外观质量:纸面石膏板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破损、波纹、沟槽、污痕、过烧、亏料、边部漏料和纸面脱开等缺陷。
c.尺寸偏差:纸面石膏板的尺寸偏差应不大于表3-3的规定。
d.对角线长度:石膏板应切成矩形,对角线长度误差应不大于5mm。
e.楔形棱边断面尺寸:楔形棱边宽度为30mm?80mm,楔形棱边深度为0.6mm?1.9mm。
f.石膏板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表3-4的规定。
3.1.1.2 塑钢玻璃隔断
(1)塑钢玻璃隔断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2)当隔断构件长度超过规定尺寸时,其内腔必须加衬增强型钢,增强型钢的壁厚应不小于1.2mm。
(3)塑钢隔断不得有开焊、断裂等损坏现象,如有损坏,应予以修复或更换。
3.1.1.3 铝合金玻璃隔断
(1)铝合金玻璃隔断及窗型材壁厚宜不小于1.4mm,门型材壁厚宜不小于2.0mm。
(2)表面应光滑平整,外观顺直、方正、洁净,大面无划痕、碰伤、锈蚀等缺陷。
3.1.1.4 板材式隔墙
(1)板材式隔墙(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钢丝网水泥板等隔墙)的材料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板材式隔墙厚度应不低于100mm。
3.1.1.5 活动隔断
活动隔断所用墙板、配件、五金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2 质量检查
3.2.1 技术要求
隔墙骨架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样式以及隔断的构造,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2.2 骨架类隔墙、隔断
(1)骨架材料
①轻钢龙骨
a.轻钢骨架使用的紧固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及构造功能,安装轻钢骨架应无弯曲变形。
b.龙骨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800mm,固定应牢固可靠,边框龙骨与基体之间,应安装密封条。
c.轻钢骨架沿地、沿顶龙骨位置应准确,相对垂直。竖向龙骨间距为300mm(卫生间)、400mm或600mm,应分档准确,定位正直,无扭曲变形,应留出伸缩量(一般竖向龙骨长度比实际短10mm)。
d.门窗或特殊节点处,使用附加龙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木龙骨
a.安装木龙骨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留设预埋件,且预埋件的位置、尺寸准确。
b.安装靠墙、柱竖龙骨,宜采用木楔圆钉或膨胀螺栓固定。
c.安装其它竖龙骨,竖龙骨间距应与板材规格配合,钉成方框。竖龙骨应垂直,其上下端应顶紧沿地、沿顶龙骨。
d.安装斜撑时,斜撑不可与竖龙骨垂直,应将其两端按相反方向稍锯成斜面,以便楔紧和钉钉。横撑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在门樘边应加大断面或双根并用,门樘上方应加设人字撑固定。
e.所有裸露木材均需刷底油一道,罩面漆两道,并进行防火处理。
③安装罩面板前,应检查龙骨的牢固程度,如有不牢固处应进行加固,骨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的规定。
(2)罩面板
①罩面板固定后,表面应平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脱层。
②石膏板、胶合板、纤维板表面不得有污染、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钉固间距、钉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③纸面石膏板
a.石膏板铺设方向应正确,安装牢固、接缝密实、光滑、表面平整。
b.螺帽应埋入板内0.5mm?1mm,但不得损坏石膏板纸面。
c.螺钉距石膏板包封纸边缘不小于10mm,在切割的边缘不小于15mm。
d.螺钉间距,板周边不大于200mm,板中部不大于300mm。
e.石膏板接缝应留2mm?5mm缝隙,并选用专用嵌缝材料进行处理。
f.石膏板之间及板与主体结构之间应粘结密实、牢固、接缝平整。
④胶合板、纤维板质量检查同第四章木质产成品同类产品。
⑤水泥加压板安装质量要求参考石膏板安装质量要求。
⑥隔断罩面板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8的规定。
3.2.3 塑钢玻璃隔断
(1)在塑钢玻璃隔断安装五金件时,必须先打孔,后自攻螺钉拧入,严禁直接锤击钉入,以防损坏隔断。
(2)与墙体连接的固定件应用螺钉等紧固于框上,调整至横平竖直。固定件与墙体宜用尼龙胀管螺栓连接牢固。
(3)框与基体间隙应用泡沫塑料条或油毡卷条填塞,填塞不宜过紧,以免框架变形。框架四周的内外接缝应用密封膏嵌缝严密。
(4)塑料玻璃隔断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同塑料门窗,应符合表3-9的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9
3.2.4 铝合金玻璃隔断
(1)铝合金玻璃隔断与周边基体固定必须牢固,框架应横平竖直,高低一致。框架与基体间的伸缩缝内腔宜采用闭孔泡沫塑料、发泡聚苯乙烯等弹性材料分层填塞。表面用嵌缝膏密封,应平整无裂缝。
(2)检验时参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采用目测和手感方法验收。
(3)铝合金玻璃隔断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及验收方法同铝合金门窗,见表3-10。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10
3.2.5 板材式隔墙
(1)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2)隔墙板材安装所需的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光滑、洁净,接缝均匀、顺直,线角方正、清晰美观。
(4)隔墙板材所有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5)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准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棱掉角。
(6)隔墙板材安装必须牢固、无松动。
(7)隔墙上的孔洞、槽、盒位置应准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8)板材隔墙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3.2.6 活动式隔断
(1)活动隔断所用墙板、配件、五金件等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阻燃等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2)活动隔断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角方正、清晰美观。
(3)活动隔断用于组装、推拉、制动的构配件安装应牢固,位置准确,使用灵活、安全。
(4)活动隔断制作方法、组合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5)活动隔断轨道与基体结构的连接应牢固、无松动,位置准确。
(6)活动隔断上的孔洞和槽位置应准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7)活动隔断质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11
第四章 木质产成品
4.1 吊柜、壁柜、木内门窗
4.1.1 材料选择
(1) 主材
①木制品含水率不得大于12%,在施涂前(胶拼接件木材含水率应为8%?10%)。
②细木制品制成后应刷防潮底油一遍。
③胶合板应表面平整,木制纤维不应脱胶,变色和腐朽。
④不得使用腐朽生蚀的木材。木材外表不得有死节、电眼和裂缝。
⑤应满足设计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面层(同第六章相关内容)
4.1.2 质量检查
(1)主材
①造型、结构和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框架应采用榫头结构(细木工板除外)。表面应砂磨光滑,不应有毛刺和锤印。采用贴面材料时应贴平整牢固,不脱胶,边角处不起翘。柜门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下口与底片下口位置平行。小五金件安装齐全、牢固,位置正确。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②壁柜及吊柜的制作尺寸偏差和验收方法应符合表4-1的规定。
③木内门窗的安装尺寸偏差及验收方法应符合表4-2的规定。
(2)面层(同第六章相关内容)
4.2 胶接工艺木质产成品
由散材手工施工模式转为工厂已喷漆产成品现场装配集成,墙壁不需打孔、用钉、刷漆,安装方式采用进口膨胀胶及特殊五金件将成品与水泥墙体牢固结合,安装时无噪音,安装后无垃圾,无有害气体。
4.2.1技术要求
(1)凡与墙体直接结合部位的基板不得选用实木材,需用600kg/m3的中密度板或高密度板制作,质量应符合GB/T11718-1999和GB12626-90中1级品的要求,其强度须符合GBJ206-83中标准规定。且在与墙体结合处的基板背面热压≥80g的防潮平衡纸。
(2)凡不与墙体直接结合的基材,可用实木指接材或达到国标1级以上的优质细木工板,其质量应符合厂家质量保证书或GB/T5849-1999规定。
(3)生产过程中板材、部件组合不得用白乳胶,选用的热溶胶、拼板胶等粘接强度≥80kPa,且老化寿命达10年以上。
(4)基材与饰面材之间粘接不得用手工常温常压,需用80℃?140℃温度,80T?160T压力高温热压成型。
(5)机加工成型的零部件几何尺寸公差应符合图样规定,压力80t?160t。
(6)成品板材构件分实心或空心两种,400mm以上长度的实心板材构件不得使用整实木材,需用比重为800 kg?100 kg/m3高密度板制作。框架结构空心板材构件内部需安装六角形蜂窝芯,蜂窝芯整体高差≤0.2mm,蜂窝芯需用专用设备电加热拉伸定型,六角形几何尺寸误差≤1mm。
(7)各构件制作平面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
(8)其它同4.1.1。
(9)注胶、拆装
①应将膨胀胶罐摇晃半分钟以上,使其均匀,喷射时将罐倒置。
②胶嘴插入距门套立挺边缘25mm?30mm处打胶,胶要打均匀。
③如遇胶缝过大时,应加大木方或其他垫物,以增加结构的坚固性。
④打胶8小时后拆除工装,由于膨胀胶作用,会使工装与立挺之间结合的比较坚固,不能用力硬把工装从门套中拉出,应先松动工装横撑螺丝,以免划伤门套。
4.2.2 质量验收(参见4.1.2)
5 地面
5.1 材料选择
5.1.1 涂料(同顶面同类材料规定)
5.1.2 陶瓷制品(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5.1.3 石材(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5.1.4 木制地板
(1)实木地板类
①实木地板的品种、规格、材质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②实木地板的含水率应为8%?12%。
③实木地板的企口咬合应精确,拼装间隙,应严格合缝,相邻板间手感应无明显高度差。
④实木地板应是同一树种,基材应无死节、活节、开裂、腐朽、菌变、曲翘等缺陷。
⑤实木地板表面漆膜、漆面应光洁、无气泡、漏漆现象。
(2)强化复合木地板类
①强化复合木地板用手感及目测检验的项目。
a.凹凸槽的加工工艺精确度:可将两块相同的地板拼装在一起,拎起其中一块,另一块不掉的为合格。
b.平行落差:将两块地板平行拼装在一起,用手摸感觉无落差的为合格。
c.地板是否弯曲:将两块地板平行拼在一起,目测无缝隙为合格。
②强化复合木地板的专业检验项目。
a.表面耐磨转数:家用强化复合木地板的耐磨转数应在6000转以上。
b.游离甲醛含量:应不超过8mg/100g。
c.吸水厚度膨胀率:应不超过2%。
d.内结合强度:应为1Mpa以上。
e.表面阻燃性:将点燃的香烟放在地板上,其表面应无龟裂、黑斑及鼓泡。
f.表面耐冲击性:在1m的高度,以一个500g重的钢球自由落在产品表面,应无明显的表面凹陷。
g.表面耐划痕:以一尖锐物在表面磨划,应无明显划痕印。
(3)实木复合木地板类
①实木复合木地板宜选用零甲醛含量,表层涂层均匀、透明度高,具有良好的阻燃性和耐磨性的产品。
②实木复合木地板表层应为同一优质树种实木,表层应无死节、活节、开裂、腐朽、菌变、曲翘等缺陷。
③实木复合木地板表面的粘接应严密合缝、平整。
④宜选用中硬度木材为中间基材、底层为整板的实木复合木地板。
⑤实木复合木地板的含水率应符合《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6-1983)第2.1.4条的有关规定。
(4)木制地板配套使用辅料(胶粘剂、地垫、木龙骨等)宜选用防潮性能好、胶合强度高、耐老化性能好、零甲醛含量的优质环保产品。
(5)木制地板配套使用配件(踢脚线、扣条等)宜选用无变形、曲翘,表面色泽均匀、平直光滑、无麻面、划痕等缺陷的优质产品。
5.1.5 地毯
地毯的品种、规格、色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衬垫和收口,交接材料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和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5.1.6 塑胶类地面
塑胶类板块和卷材板的品种、规格、颜色、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面料与粘接料应配套。
5.2 质量检查
5.2.1 涂料(同顶面同类材料规定)
5.2.2 陶瓷制品(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5.2.3 石材(同墙面同类材料规定)
5.2.4 木制地板
(1)铺设木制地板的基底所选用的木龙骨、毛地板和垫木,安装必须牢固平直,铺设方式和固定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基底工程验收记录。
(2)各种木质板面层与基层铺钉应牢固无松动,粘贴使用的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目测、脚踩或小锤轻击检查,并检查胶的品种及合格证书。
(3)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面的1/8,且不超过抽查总数的5%者,为合格。
(4)木质面层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木质板面应平整光滑、无刨痕、戗碴和毛刺,图纹清晰,油膜面层颜色均匀。
优良:木质板面层平整光滑、无刨痕、戗碴和毛刺,图纹清晰美观,油膜面层颜色一致。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和脚踩检查。
(6)复合木地板的检查:
(7)木地板踢脚线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
优良:接缝严密,表面平整光滑、高度、出墙厚度一致,接缝排列合理美观,上口平直,割角准确。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8)木地板打蜡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木地板烫硬蜡、擦软蜡、蜡分布均匀不露底,色泽一致,表面洁净。
优良:木地板烫硬蜡、擦软蜡、蜡分布均匀不露底,光滑明亮,色泽一致,厚薄均匀,木纹清晰,表面洁净。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9)木地板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1的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12
5.2.5 地毯
(1)地毯面层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地毯固定牢固,毯面平挺不起鼓,不起皱,不翘边,拼缝处对花对线拼接密实平整,不显露拼缝,绒面毛顺光一致;收边合理,表面干净,无油污染物。
优良:地毯固定牢固,毯面平挺不起鼓,不起皱,不翘边,拼缝处对花对线拼接吻合密实平整,不显露拼缝,绒面毛顺光一致;异形房间花纹顺直端正,裁割合理,收边平正,无边毛。
检验方法:目测、脚踩检查。
(2)地毯同其它地面交接处和收口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地毯同其它地面交接处和收口应顺直,压紧、压实。
优良:地毯同其它地面交接处和收口顺直,压紧、压实,接口处和相邻部位地面要齐平,脚感舒适。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检查。
5.2.6 塑胶类地面
(1)塑胶类地面的面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严密,周边顺直、无胶痕,与墙边交接严密。
优良:表面洁净,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接缝严密顺直美观,拼缝处的图案、花纹吻合,无胶痕,与墙边交接严密,阴阳角收边方正。
检验方法:目测检查。
(2)地面镶边的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用料尺寸准确,边角整齐,拼接严密。
优良:用料尺寸准确,边角整齐,拼接严密,接缝顺直。
(3)面层与基层粘接必须牢固,不翘边,不脱胶,粘接无溢胶。
检验方法:目测、手摸和脚踩检查。
(4)塑胶类地面面层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5-2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13
6 墙面
6.1 材料选择
6.1.1 涂料
(1)涂料的品种、质量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涂料工程所用的涂料和半成品,均应在其有效期内使用。
(3)涂料工程所用腻子的塑性和易涂性应满足施工要求,干燥后应牢固。采用滑石腻子时应掺入适量的白水泥或白乳胶,以增加其强度的粘结性。
(4)在北方,应注意选择适应低温环境的涂料。
(5)厨房、卫生间、浴室应采用具有防火、防霉、防污染,易清洗特点的涂料,并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
(6)为确保居民身体健康,严格控制各种涂料中有害有毒物的含量。涂料中不允许人为添加甲醛及甲醛聚合物和含有重金属的化合物。应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HJBZ4-199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对水性涂料进行控制。
6.1.2 壁纸、壁布类材料
(1)壁纸、壁布的品种、颜色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2)壁纸、壁布应整洁、图案清晰。PVC壁纸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聚氯乙烯壁纸》(QB/T3805-1999)的规定。
(3)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6-1的规定。
(6)胶粘剂应按壁纸和壁布的品种选配,并应具有防霉、耐久等性能。用在厨房中的胶粘剂应具有耐高温不起层的性能。
(7)湿度较大的房间,应采用具有防水性能的壁纸和胶粘剂。
6.1.3 木质品(详见第四章)
6.1.4 陶瓷制品
(1)品种、规格、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釉面砖、无釉面砖,表面应光洁,质地坚固,尺寸、色泽一致,不得有暗痕和裂纹,其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吸水率不得大于10%。
(3)陶瓷锦砖及玻璃锦砖应质地坚硬,边棱整齐,尺寸正确。锦砖脱纸时间不得大于40min。
6.1.5 石材
(1)品种、规格、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采用水泥用粘结材料时,所用水泥应是合格的425号以上的水泥,所用的砂应是经过筛的中、粗砂,砂浆配合比为水泥:砂=1∶2(体积比)。
(3)安装饰面板用的铁制锚固件,连接中,应镀锌或经防锈处理。镜面和光面的大理石、花岗石饰面板、应用铜或不锈钢制的连接件。
(4)天然大理石、花岗石饰面板,表面不得有隐伤、风化等缺陷,不宜采用易褪色的材料包装。
(5)天然大理石、光面花岗石饰面板镶贴后,如有轻微损坏处,经有关单位同意,可用胶粉粘剂或腻子修补。

7 顶棚
无吊顶顶面(饰面同第六章墙面)
有吊顶顶面(饰面同第八章墙面)
7.1 材料选择
7.1.1 技术要求
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验报告。
7.1.2 骨架材料
(1)轻钢龙骨
①吊顶用上人主龙骨厚度应不低于1.2mm,不上人主龙骨厚度应不低于0.6mm;次龙骨及横撑龙骨厚度应不低于0.5mm。
②外观质量、表面防锈同第三章隔墙龙骨规定。
③形状和尺寸要求:
a.龙骨的断面形状见下图。
b.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表7-1的规定,尺寸c应不小于5mm,尺寸d应不小于3mm。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14
材料要求同第三章隔墙木龙骨。
7.1.3 罩面板
(1)纸面石膏板
①吊顶用纸面石膏板厚度应不小于9.5mm。
②吊顶用纸面石膏板选择标准同第三章隔墙与隔断纸面石膏板规定。
(2)胶合板、纤维板选择标准同第四章装饰木质产成品。
(3)水泥压力板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石膏、木制品类装饰。
①装饰的品种、质量、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②装饰表面应洁净,图案清晰,接缝严密。
③湿度较大的房间,如卫生间、浴室不得使用未经防水处理的石膏装饰。
④粘贴装饰用的胶粘剂应按装饰的品种选用,现场配制胶粘剂,其配合比应由试验确定。
(5)吊顶金属板(铝方板、铝扣(条)板、铝穿孔板等)厚度应不小于0.6mm,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6)PVC塑料扣板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7.2 质量检查
7.2.1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颜色以及基层构造、固定方法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7.2.2 骨架质量检查
(1)轻钢龙骨
①根据吊顶的设计标高在四周墙上弹线,弹线位置准确,其水平允许误差±5mm。
②主龙骨吊点间距应按设计推荐系列选择,中间部分应根据要求起拱,起拱高度应不小于房间短向跨度的1/200,主龙骨安装后应及时校正其位置和标高。
③吊杆应通直并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当预埋的吊杆需要接长时必须搭接焊牢,焊缝饱满。
④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否则应增设吊杆,以免主龙骨下坠,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吊点构造或增设吊杆,以保证吊顶质量。
⑤次龙骨应紧贴主龙骨安装,为保证主、次龙骨连接牢固、不松动,挂件应双向互扣成对使用。次龙骨间距应不大于500mm,南方潮湿地区间距为300mm。
⑥板材的接缝处,应安装横撑龙骨。
⑦全面校正主次龙骨的位置及水平度,校正后应将龙骨的所有吊挂件、连接件加固拧紧。
⑧重型灯具、吊扇、风道口应按设计要求预先设置与结构固定,不得与轻钢龙骨连接。
⑨所有露明铁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⑩吊顶骨架应牢固可靠,无松动现象。
(2)木龙骨的安装质量同第三章隔墙与隔断木龙骨。
(3)吊顶龙骨安装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3的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15
注:同时还应检查:1、抽查吊点拉接力;2、吊挂件、接长件永久连接牢固程度。
7.2.3 罩面板
(1)罩面板与龙骨应连接紧密,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污染折裂,缺棱掉角,锤伤等缺陷,接缝应均匀一致,粘贴的罩面板不得有脱层,胶合板不得有刨透之处。
(2)搁置的罩面板不得有漏、透、翘角现象。
(3)纸面石膏板的铺设方向应与次龙骨垂直。其它同第三章隔墙与隔断工程。
(4)石膏、木制品类花饰
①花饰的品种、规格、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花饰安装应牢固,其质量要求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条形花饰的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每米不得大于1mm,全长不得大于3mm。
b.单独花饰位置的允许偏差,不得大于10mm。
c.花饰表面应光洁,图案清晰,接缝严密,不得有裂缝、翘曲、缺棱掉角等缺陷。
d.浮雕花饰的拼缝应严密吻合。
③安装花饰用的木砖若与砖石、混凝土接触时,应经防腐处理。
④在抹灰面上安装花饰,应待抹灰层硬化后进行。安装时应防止灰浆流坠污染墙面。
⑤石膏花饰宜用石膏灰或水泥浆粘贴。
⑥轻型花饰粘贴后,应用木螺钉固定。固定石膏花饰的木螺钉,不宜拧得过紧,以防石膏花饰损坏。
⑦安装重型花饰,应用螺栓固定,花饰与基层之间的缝隙,应用与花饰同颜色的水泥浆或水泥砂浆填嵌密实。
⑧石膏花饰的钉孔应用石膏灰填实。
(7)金属板质量检查
①金属板表面平整、洁净,规格和颜色一致。
②板面与骨架的固定应牢固,不得松动。
③金属板接缝应宽窄一致,嵌缝密实。
④安装金属板用的铁制锚固件和连接件应作防锈处理。
(8)聚氯乙烯(PVC)塑料扣板质量检查
①塑料板表面应平整,不得有翘角、起鼓现象。
②塑料板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变色和损坏之处。
③用轻钢骨架安装PVC条形扣板宜采用自攻螺钉固定,自攻螺钉安装后宜隐藏在吊顶内。
④在板条接长部位应处理好接缝,将切口挫平、修整好,再用相同颜色的胶粘剂将接口部位进行密合。
(9)罩面板的工程质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4的规定。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16
8 管线
8.1 材料选择
8.1.1 明装管线
(1)按照建住房〔1999〕295号文,禁止使用冷镀锌钢管用于室内给水管道。宜采用铝塑复合管,交联聚乙烯(PE-X)管等新型管材。热水管宜采用铜管或(PE-X)管。
(2)按照建住房〔1999〕295号文,禁止使用砂模铸造排水管用于室内排水管道,宜采用硬聚氯乙烯(UPVC)塑料管。有压力部分宜采用防腐焊接管。
(3)电线套管应采用阻燃塑料管或热镀锌钢管,导线宜采用铜线。
(4)大便器,小便器,洗脸洗手盆(淋浴器)的排水管管径分别为100mm,40?50mm,32?50mm,50mm;管道最小坡度分别为0.012,0.020,0.020,0.020。
8.1.2 暗装管线
(1)主材(同吊顶)。
(2)面层(同吊顶)。
8.2 质量检验
8.2.1 明装管线
(1)给排水管道及暖气管道。
①各种管道不得改变管道的原有性质。
②水管安装不得靠近电源,水管于燃气管道的间距应不小于50mm。用钢尺检查。
③管道排列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应布局合理,尽可能靠近墙面,横平竖直,固定牢固,无松动。水嘴、阀门安装平整,灵活、出水畅通,水表运转正常。采用目测和手感的方法验收。
④支(托、吊)架埋设应平整牢固。管道附件、支(托、吊)架防腐良好。
⑤管道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应严密,不得有渗漏现象,采用通水的方法、目测和手感的方法检查有无渗漏。管道坡度应符合相应要求。
⑥暗设给水管道应在封闭前加压试渗漏(1.5倍工作压力下24小时无渗漏)。
(2)电器管线
①电线布线应平直、整齐、牢固可靠。
②室内布线除通过空心楼板外均应穿管敷设,并采用绝缘良好的异股同芯导线。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的40%,管线不得有接头和扭节。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不得安装在同一管线中。
③电暖器安装不得使用普通插坐、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构件上,卫生间插座宜选用防溅式。
④插座、开关应安装牢固,四周无缝隙。插座、开关离地面应不低于200mm。照明灯开关距地高度宜为1.3m。开关不宜装在门后。插座、开关位置高低应保持在同一水平线,目测无明显偏差;面板应无污迹。1.5m以下安装的插座应采用防触电保护措施的插座;厨房、卫生间内安装的开关应采用带防水措施的开关。
⑤吊平顶内的电器配管,应按明配管的要求,不得将配管固定在平顶的吊架或龙骨上。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使用软管接到灯位时其长度不宜超过1m。软管两端应用专用接头于接线盒,灯具连接应牢固。金属软管本身应做接地保护。各种强弱电的导线均不得在吊平顶内出现裸露。
⑥需隐蔽的电器线路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作业。
⑦面向电源插座的相线和零线为右相左零,有接地孔的插座,其地线插孔应为上方位置,接地应可靠。开关插座应安装牢固。采用目测和手动的方法检查并采用电路测试的专业工具检验插座上的相线,零线和地线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⑧导线与燃气管路的间隔按表8-1的规定并用钢卷尺进行检查。
万科装修房( 材料+部品)技术标准[全套]_17
⑨施工完毕后,应进行电器通电和灯具试亮试验,验证开关、插座性能是否良好。

扫码加入筑龙学社  ·  建筑施工微信群 为您优选精品资料,扫码免费领取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扫一扫",扫描上方二维码
请点击右上角按钮 ,选择 

markmiki

山东  | 工程造价

4 关注

11 粉丝

30 发帖

10 荣誉分

该博主未添加简介

猜你爱看

添加简介及二维码

简介

还可输入70字

二维码(建议尺寸80*80)

发站内信息

还可输入140字
恭喜您已成功认证筑龙E会员 点击“下载附件”即可
分享
入群
扫码入群
马上领取免费资料包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