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算水利工程造价的方法包括定额法和实物法,定额法在我国已得到广泛应用,实物法是引进的概念,重点进行两种方法优缺点的比较。结合水利工程投资体制和
造价管理制度,指出两种方法与之相适应和需要改进的内容,总结提出了适应当前需要的编制方法。还指出了实物法的应用时机、条件和内容的问题,以及广泛应用实物法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定额法是目前最常用的一种编制方法,我国基本建设各行业均实行定额法,定额法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包括工程定额、费用定额(费用标准)、文件规定等。
工程定额是指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完成某项合格产品所需要素(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等)的标准额度,表现形式是完成单位工程量需要的人、材、机消耗量,反映一定时期国内施工企业平均生产力水平,是根据大量的工程实际资料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出来的。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定额法存在以下不足之处。①不能充分反映自然条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如某些气候气象、地形地质、海拔高程等特殊自然条件下,反映综合条件的定额法无法满足实际需求。②不能充分反映企业状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企业的施工管理水平、技术工人熟练程度、施工装备水平等状况,反映企业实际达到的生产力水平和具备的竞争能力,不充分考虑企业状况,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不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③不能充分反映工程状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建设工程项目尤其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显著的单一性特点,工程量、工期、复杂施工条件、特殊施工设备等条件不同,应该对工程造价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