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与业主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 再加上"四控二管一协调"进行管理啊 |
现实的实际情况是: 施工单位总想把工程的利润最大化,而不是合理利润的最大化。这是我国工程界普遍存在的现象,这涉及到建设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甚至涉及我国的传统文化(人治社会、人情关系),不是少数人能左右的; 现有的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应该说要求)监理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进场施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施工质量、安全要求的施工单位(当然包括分包单位)有建议建设方要求施工方退场的规定;可实际实施起来是非常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原因: 1、市场不规范,多数业主不愿意进行真正的招投标,或者由于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不能进行真正的招投标,造成不少管理能力、技术能力、施工能力不足的施工单位“中标”; 2、业主单位不愿(或者不放心)把对施工承包单位约束力最大的经济管理权交给监理单位,所谓的造价控制完全是空谈; 3、。。。 以上各种原因造成监理对施工的约束力大大减小,有的甚至完全不能约束施工单位按照程序、规范、法律进行工程管理。 现实的情况是,只对总包单位,不对分包单位,尽量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理好,对于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抓住总包不放,由总包对分包进行管理;只有(只要)把总包监理好了,分包的也相对要好监理一些。。。 |
作为监理一般不直接管理分包单位,而是通过总包单位进行管理。 |
以下是引用zyw38988在2007-8-11 0:53:00的发言:作为监理一般不直接管理分包单位,而是通过总包单位进行管理。... |
可以列席会议,但不必进行直接管理,作为监理不要把一切问题自己扛,应该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
以下是引用zyw38988在2007-8-14 8:40:00的发言:可以列席会议,但不必进行直接管理,作为监理不要把一切问题自己扛,应该按... |
现在所有的工程不知道要包了多少包,就连奥运工程也不例外,现在哪一个总包单位还有自己的工人啊,总包单位只是几个管理人员,加上资质,就进驻现场了,管理人员根本不到位,所有的问题都是由其他分包单位来实施,名义上还是总包的劳务分包,实际上,是以包代管,问题很多,监理单位很难。这是大环境下的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是中国建筑行业的悲哀,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很正常。工程的实际质量,每一个监理人都很清楚,但最终还是要验收合格的,还是要拿鲁班奖、长城杯的。 |
前两天工地上出现了问题 有7个基础不合格 到工地上去发个 监理通知单 内容是让这7个 砸了返工 到了工地,平时都是他在负责的, 拿到通知单看了 半天说:"这是发给某某单位的, 我不时这个单位的人!" 气的我拿过通知单就回办工室了 情况向总监汇报了,总监联系了他们总包单位. 下面的分包单位马上就砸了 其实我们这个工地也谈不上什么 分包不分包的 属于合同上那个施工企业的人 可能就一个. 剩下的都是假的 就那个工地上负责的,上次开会还明确了他就是某某单位在现场的代表. |
江苏 南京 | 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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